很多人還不明白為什麼一定要追究常某的責任,判他的刑。
大部分人還是從尊師重道和過去體罰學生不犯法來支援張某,還有部分人認為這是君子報仇二十年不晚,認為是大快人心,其實都沒認清問題的本質。
首先,這是公訴案件,是國家,具體說是檢察機關在起訴常某,與張某一點關係都沒有。原告是國家是檢察機關,所以常某也好,常某妻子也好,你們道歉的主體錯了,你們應該向法庭認真認罪。
其次,常某和張某之間的事情早已結束,張某20年前體罰常某,當時常某沒提起訴訟,20年後已經過了追訴期,說句不好聽的,你現在只能自認倒黴。即使當年告張某,你也不一定告贏,70後80後都知道,那個年代體罰學生一般不會被追究,張某體罰常某的事情隨著時間的流逝以及常某的不起訴,其實早已結束。 常某毆打張某,張某在被毆打的過程中,就當年的事情道歉。
如果事情發展到這裡常某能停手,最壞的結果無非就是尋釁滋事,也不過就幾個月,甚至緩刑也說不定。因為輿論會給法院壓力,不會判的太重,畢竟當年受老師體罰而耿耿於懷的群體不少,他們不斷挑起輿情。尤其是記者,他們唯恐天下不亂,所以到這裡常某早就該見好就收。但是,即使張某道歉後,還是被常某毆打。張某說被毆打20多分鐘,常某妻子說影片只有9分鐘,毆打的過程只有1分鐘。無論採用那種說法,尤其是有影片為證的情況下,常某毆打張某是既定事實,嚴格地說這已經不是尋釁滋事,這已經是故意傷害,檢察機關用罪責較輕的尋釁滋事罪起訴已經是從輕處罰。
張某被毆打後,不報警自己治療,並且沒有提起民事訴訟,這已經是原諒了常某,當然保住自己的老臉的成分居多。至此,常某和張某的私人恩怨已經了結。雖然常某毆打他人違法,但民不告官不究,無論誰對誰錯,因為沒人追究,兩個人的事情已經徹底結束。用民間樸素的道德來講,常某毆打張某,雖然不合法,但是符合國情:常某報仇了,張某為自己當年的年輕氣盛付出代價,這件事到此徹底結束,誰也不欠誰了。雖然學生打老師違法、違背綱常倫紀,但是張某沉默不報警,我們只能小範圍地從道德層面譴責張某或者常某。
那為什麼現在非要追究常某罪責?要分清,這不是張某提出的民事訴訟,這是檢察機關的公訴,是國家訴訟,跟張某一點關係都沒有。原因在哪裡?根源在於常某打人了,而且錄製了影片還傳到了網上!對不起,這成了重大社會案件,影響極為惡劣的公眾事件,所以檢察機關出手了。如果檢察機關不出手,檢察機關公務人員就要被處理了。常某及其家人就是去張某家道100次歉也白搭,個人無法撤除公訴案件,所以張某不見常某及其家人,他只能讓常某及其家人去找政府。
張某不追究不代表國家不會追究。 毆打他人,還錄製影片,傳到網上,據說轉發和瀏覽人數已達6.7億人次,這是什麼概念?自己參考一下謠言轉發500次該受什麼處罰,500次以上會怎麼樣,再看看本案的影響有多大。如果真要追究散播有害資訊罪,常某足以把牢底坐穿。毆打他人還錄製影片,並且還傳到網上,影響範圍巨大,這是對國家法律和司法機關的嚴重挑釁,是對公俗良知的踐踏,檢察機關說到底是追究你這個責任,其次才是常某毆打張某的責任。還有一個細節,常某家人當庭拿出2萬元作為對張某的賠償,不禁讓人抹了把冷汗,你們的想法也許很簡單,說我們誠意滿滿,表達我們認錯的態度。不是說崇洋媚外,常某一家人應該慶幸這是在中國而不是在美國,只此一條估計在國外就準備待在牢裡別出來了。再加上雙方身份特殊,是成年學生毆打老師。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尊師重教的國家,天地君親師不是說著玩的,在古代你敢毆打老師,國家一定會有一百種不同的死法處置你。子子孫孫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朝代更替也白搭,也許100代人,也消除不了影響,參照秦檜後人“愧姓秦”的典故。
本案影響之惡劣,社會影響之大,輿情關注之深,這足以成為中國法制史上的經典案例,跟南京彭宇案極度相似,一旦處理不好,就又會造成社會道德倫理的大滑坡,整個國家的教育就會徹底崩潰。這已經不是常某和張某的私人恩怨,這是關係著國家秩序和公民道德的重大案件。國家絕對不可能鼓勵個人尋仇報復,一旦開此惡例,昨天我罵你,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殺你,國家控制的了嗎?所以你去求張某原諒,或者有人抱怨張某身為教師氣量狹窄,那是求錯人抱怨錯了人了。現在是國家不放過你,而不是張某不放過你,如果你該不明白這個根源,發多少賣慘文都沒用,反而會讓人反感。更何況常某口口聲聲說,向所有老師道歉,但不包括張某,這是認錯的態度?
從常某妻子不斷的動作來看,她背後肯定有人在操作指點,但是水平拙劣,再加上毆打教師這件事情直接顛覆了華人的三觀,大部分華人根本不吃常某妻子賣慘的那一套。所以,常某妻子的作為愈發讓人厭惡。
其實,常某妻子現在該做的,必須首先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代常某認真向社會、向張某道歉,深刻反省錯誤,而不是不斷狡辯賣慘,這樣只能讓人厭惡!
很多人還不明白為什麼一定要追究常某的責任,判他的刑。
大部分人還是從尊師重道和過去體罰學生不犯法來支援張某,還有部分人認為這是君子報仇二十年不晚,認為是大快人心,其實都沒認清問題的本質。
首先,這是公訴案件,是國家,具體說是檢察機關在起訴常某,與張某一點關係都沒有。原告是國家是檢察機關,所以常某也好,常某妻子也好,你們道歉的主體錯了,你們應該向法庭認真認罪。
其次,常某和張某之間的事情早已結束,張某20年前體罰常某,當時常某沒提起訴訟,20年後已經過了追訴期,說句不好聽的,你現在只能自認倒黴。即使當年告張某,你也不一定告贏,70後80後都知道,那個年代體罰學生一般不會被追究,張某體罰常某的事情隨著時間的流逝以及常某的不起訴,其實早已結束。 常某毆打張某,張某在被毆打的過程中,就當年的事情道歉。
如果事情發展到這裡常某能停手,最壞的結果無非就是尋釁滋事,也不過就幾個月,甚至緩刑也說不定。因為輿論會給法院壓力,不會判的太重,畢竟當年受老師體罰而耿耿於懷的群體不少,他們不斷挑起輿情。尤其是記者,他們唯恐天下不亂,所以到這裡常某早就該見好就收。但是,即使張某道歉後,還是被常某毆打。張某說被毆打20多分鐘,常某妻子說影片只有9分鐘,毆打的過程只有1分鐘。無論採用那種說法,尤其是有影片為證的情況下,常某毆打張某是既定事實,嚴格地說這已經不是尋釁滋事,這已經是故意傷害,檢察機關用罪責較輕的尋釁滋事罪起訴已經是從輕處罰。
張某被毆打後,不報警自己治療,並且沒有提起民事訴訟,這已經是原諒了常某,當然保住自己的老臉的成分居多。至此,常某和張某的私人恩怨已經了結。雖然常某毆打他人違法,但民不告官不究,無論誰對誰錯,因為沒人追究,兩個人的事情已經徹底結束。用民間樸素的道德來講,常某毆打張某,雖然不合法,但是符合國情:常某報仇了,張某為自己當年的年輕氣盛付出代價,這件事到此徹底結束,誰也不欠誰了。雖然學生打老師違法、違背綱常倫紀,但是張某沉默不報警,我們只能小範圍地從道德層面譴責張某或者常某。
那為什麼現在非要追究常某罪責?要分清,這不是張某提出的民事訴訟,這是檢察機關的公訴,是國家訴訟,跟張某一點關係都沒有。原因在哪裡?根源在於常某打人了,而且錄製了影片還傳到了網上!對不起,這成了重大社會案件,影響極為惡劣的公眾事件,所以檢察機關出手了。如果檢察機關不出手,檢察機關公務人員就要被處理了。常某及其家人就是去張某家道100次歉也白搭,個人無法撤除公訴案件,所以張某不見常某及其家人,他只能讓常某及其家人去找政府。
張某不追究不代表國家不會追究。 毆打他人,還錄製影片,傳到網上,據說轉發和瀏覽人數已達6.7億人次,這是什麼概念?自己參考一下謠言轉發500次該受什麼處罰,500次以上會怎麼樣,再看看本案的影響有多大。如果真要追究散播有害資訊罪,常某足以把牢底坐穿。毆打他人還錄製影片,並且還傳到網上,影響範圍巨大,這是對國家法律和司法機關的嚴重挑釁,是對公俗良知的踐踏,檢察機關說到底是追究你這個責任,其次才是常某毆打張某的責任。還有一個細節,常某家人當庭拿出2萬元作為對張某的賠償,不禁讓人抹了把冷汗,你們的想法也許很簡單,說我們誠意滿滿,表達我們認錯的態度。不是說崇洋媚外,常某一家人應該慶幸這是在中國而不是在美國,只此一條估計在國外就準備待在牢裡別出來了。再加上雙方身份特殊,是成年學生毆打老師。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尊師重教的國家,天地君親師不是說著玩的,在古代你敢毆打老師,國家一定會有一百種不同的死法處置你。子子孫孫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朝代更替也白搭,也許100代人,也消除不了影響,參照秦檜後人“愧姓秦”的典故。
本案影響之惡劣,社會影響之大,輿情關注之深,這足以成為中國法制史上的經典案例,跟南京彭宇案極度相似,一旦處理不好,就又會造成社會道德倫理的大滑坡,整個國家的教育就會徹底崩潰。這已經不是常某和張某的私人恩怨,這是關係著國家秩序和公民道德的重大案件。國家絕對不可能鼓勵個人尋仇報復,一旦開此惡例,昨天我罵你,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殺你,國家控制的了嗎?所以你去求張某原諒,或者有人抱怨張某身為教師氣量狹窄,那是求錯人抱怨錯了人了。現在是國家不放過你,而不是張某不放過你,如果你該不明白這個根源,發多少賣慘文都沒用,反而會讓人反感。更何況常某口口聲聲說,向所有老師道歉,但不包括張某,這是認錯的態度?
從常某妻子不斷的動作來看,她背後肯定有人在操作指點,但是水平拙劣,再加上毆打教師這件事情直接顛覆了華人的三觀,大部分華人根本不吃常某妻子賣慘的那一套。所以,常某妻子的作為愈發讓人厭惡。
其實,常某妻子現在該做的,必須首先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代常某認真向社會、向張某道歉,深刻反省錯誤,而不是不斷狡辯賣慘,這樣只能讓人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