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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倪說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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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吳鉤的鉤沉
飛錢出現在唐憲宗時期,它究竟是不是紙幣呢?先來看史書怎麼說。
據《新唐書·食貨志》,唐憲宗時,“商賈至京師,委錢諸道進奏院及諸軍、諸使富家,以輕裝趨四方,合券乃取之,號飛錢”。經營飛錢業務的是諸州駐京師的進奏院(類似於駐京辦)以及豪富之家。不過,唐代飛錢的結算地理範圍應該是“一對一”的單線形式,比如甲州駐京師的進奏院只能辦理匯往甲州的飛錢;如果要匯錢到乙州,只能在乙州駐京師的進奏院入錢。
可以知道,唐朝的飛錢還談不上是紙幣,而相當於現金匯兌的匯票。
而且,唐朝飛錢剛出現時,是不合法的,京兆尹裴武曾奏請朝廷,禁止進奏院、富家向商賈提供飛錢,“廋索諸坊”,查禁京師飛錢。未久,由於銅錢不足的壓力,又有主管財政的官員提議,“許商人於戶部、度支、鹽鐵三司飛錢,每千錢增給百錢”,政府收10%的手續費,但是,“商人無至者” ,沒有人願意來納錢。飛錢的大發展,要等到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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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舊巷深處
大家好,我是史海漫步。
首先,先明確告訴大家唐代所出現的飛幣並不是古代的紙幣,這是毋庸置疑的。下面我給大家解釋一下。
飛錢的含義飛錢又稱“便換”,正如字面意思一樣,商人可以很便利的在異地換取金錢。是中國歷史上出現的最早的匯兌制度,飛錢產生於唐憲宗時期 (805年—820年) ,據《新唐書》記載:
“時商賈至京師,委錢諸道進奏院及諸君、諸使、富家,以輕裝趨四方,和券乃取之,號飛錢”。可知飛錢就是商人在甲地繳納現錢並取得票據,而在乙地憑藉票據取錢,這一點類似與如今的銀行匯票,所以它並不是紙幣,因為它並不能執行貨幣的流通職能。
飛錢的產生在客觀上促進了唐代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飛錢帶來的現實便利就是可以避免金屬錢攜帶不便的困難,這對當時商業發展帶來巨大的便利。
飛錢的產生背景在中國唐朝中後期,經濟快速發展,尤其在兩稅法實施之後,擴大了當時對貨幣的需求量。然而當時的貨幣制度並不能滿足商品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大量貨幣,因此,錢幣不足成為當時最為嚴重的問題,影響了社會經濟的正常執行。於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飛錢被廣泛推廣。
唐代商業較前發達,大宗交易,如:綾絹、茶葉、竹木、羊馬、米粟等日漸興盛起來, 因此,在進行大宗交易過程中,往往需要大量的貨幣,這樣十分的耗費人力物力。
而飛錢最大的好處在於商人們不需要再帶大量現金在身上,它可以在甲地存進,在乙地取出,這樣,既解決了當時大唐的錢幣不足問題,同時又保障了交易的安全問題,促進了當時的經濟發展,因此受到廣泛的推廣。
結論所以說,飛錢並不是古代的紙幣,眾所周知,交子是中國古代最早的紙幣。而飛錢其本質只是一種匯兌業務,並不能參與流通,也不能用於交換,所以並不具備貨幣的基本職能,所以距離真正意義上的紙幣仍然有著很大的差距。
回顧中國紙幣的發展歷程, 飛錢所具有的匯兌信用的影響不可忽視, 儘管它短暫一現。當然要客觀的認識飛錢的影響,它並未完全緩解錢幣不足問題,但它順應歷史發展的需要,較之其它措施,它更有利於促進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雖然飛錢存在的時間十分短暫,但其匯兌功能及匯兌信用對後世產生了深遠而積極的影響,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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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飛錢不是會飛的錢,而是在特殊情況下出現的一種交易憑證,可以說,它連錢都算不當。當然,能知道中國歷史上曾經出現過“飛錢”這個詞彙,已經不是很容易的事了。
“飛錢”又稱“便換”,是唐代私人創設的貨幣匯兌方式,出現於唐憲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新唐書•食貨志》中有過這樣的記載:“(唐)憲宗以錢少,復禁用銅器。時商賈至京師,委錢諸道進奏院及諸軍(地方的駐京辦事處)及諸軍、諸使富家,以輕裝趨四方,合券乃取之,號“飛錢”。”如果翻譯過來,就是唐憲宗的時候,由於市場上缺乏可以流通的貨幣,於是同時禁止百姓使用銅做的器皿,以增加鑄錢的原材料。當時做處生意的人彙集到京師,就把錢交給進奏院,或者各級地方的駐京辦事處,以及有錢有勢的人家,由他們把錢運到各個地方。這些生意人憑藉給錢時的憑證,也就是合券,到自己想取錢的地方,憑藉憑證就可以把錢取出來,這樣一來,就可以解決了商人們長途攜帶銅錢、鐵錢的不便。極大地促進了商業的發展。
可以預料的是,當後來官府發現這一塊飛錢業務很有利可圖,便欲獨佔和壟斷這一利潤。不久,由於官府經營信用不佳,即使是免免費匯兌,商人們也多不肯至,仍未取代民營。
透過以上的分析,我們不難發現,中國古代的老百姓非常有創造性的思維,總能想出很多好的辦法。而在此過程中,官府常常又會扮演很醜惡的角色,一鍋老鼠屎搞壞一鍋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