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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作家曹恩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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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老沈一
商朝中期,共有九位商王。“內憂”,是這九位商王不尊祖宗“父死子繼”的規矩,激烈爭奪王位造成了“九世之亂”;“外患”,則是周邊方國諸侯趁著商朝“內憂”而不服轄制,甚至乘虛而入,挑起戰事。 在這九世王期間,曾四遷國都;只在祖乙時期,出現過短暫中興,其餘八王都比較悲催。到了商王朝後期的盤庚,才真正有所起色。
中期九王和“九世之亂”。1,商朝前期的十一世王太庚,接連有小甲、太戊、雍己三個兒子相繼為王,出現了商王朝歷史上真正的“兄終弟及”,這為王朝中期的“王位爭奪”埋下了隱患。 (中丁祭祀甲骨)
2,商中期的第一王是中丁,他是十三世王太戊的兒子,王位是從叔父雍己手裡奪來的。在原來的都城亳呆不下去,遷都到了囂(áo),在現在鄭州滎澤西南。這是商王朝建立後的第一次遷都。馬上,周邊方國就看出了端倪,藍夷開始進犯。中丁不得不出徵。他在位九年或者十一年。
3,第二王外壬,甲骨文中作卜壬,他是中丁之弟,間接證據證明其王位奪自其兄,因為他剛一即位,邊境諸侯邳人、侁(shēn)人就發兵攻打他。他在位十年。
4,第三王河亶甲,甲骨文作戔甲,外壬之弟。他的王位,也應是搶奪而來。他遷都於相,在現在的河南內黃或安陽。此時,商朝出現了明顯衰落,諸侯侵伐不斷,河亶甲在位九年,幾乎都在打仗。 (祖乙祭祀甲骨)
5,第四王祖乙,為中丁之子。雖然他屬於商王嫡支,但其王位也很可能奪自於叔父河亶甲,因為他即位後即遷都於耿,古代耿邢同音,當在現在河北邢臺一帶或者河南溫縣。 祖乙時,得巫賢為良佐。巫賢是曾輔佐太戊的巫咸之子。祖乙時期,在巫賢協助下,政權穩定,國力增強,加強了對周邊的管控。他在位十九年。因為他的功績,被商後世尊為“中宗”。
6,第五王祖辛,祖乙之子。這源於自祖乙的平穩過渡。他在位十四年。
7,第六王沃甲,甲骨文中作羌甲,祖辛弟。在位五年。 (祖丁祭祀甲骨)
8,第七王祖丁,祖辛子,沃甲侄。在位九年。
9,第八王南庚,沃甲子,祖辛侄,祖丁堂弟。即位三年後遷都於奄,當在現在的山東曲阜一帶。
10,第九王陽甲,甲骨文中稱父甲,祖丁子,南庚侄。他從叔父南庚手裡奪回了王位,結束了“九世之亂”。但在爭奪王位的鬥爭中,削弱了商王朝的統治勢力,國力日衰,諸侯莫朝,《史記,殷本紀》說:“帝陽甲之時,殷衰。自中丁以來,廢嫡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於是諸侯莫朝。”陽甲時,邊境諸侯人侵。陽甲即位第三年,西征丹山戎。他在位四年。
陽甲崩,弟盤庚即位,開始了商王朝的後期階段。 (陽甲祭祀甲骨)
中期商王無力扭轉頹勢。問題出在哪兒?主要出在沒能堅持“父死子繼”制度上。
第一,中國自夏開始,由五帝的部落聯盟古國,進入到王國時代。這表明,父系氏族公社時期私有財產產生後,財產繼承必然成為統治者面臨的首要問題。夏王朝自夏啟開始,實行的就是王位傳子制。太康失國到其弟少康中興後,王位在夏後世家族中以父子相傳的制度,實現了權力和財產的平穩過渡。
第二,商族自上甲微到大乙成湯這段時間,實行的也是王位傳子制。這種制度的最大優點,是避免王位在同一家族中引起爭奪,以致造成整個家族勢力的削弱甚至滅亡的悲慘的命運。 (常玉芝先生根據甲骨整理的商王世系)
第三,商王成湯死後,確實出現了成湯所立王子大丁的弟弟外丙(卜丙)繼位的情況。這是因為王子大丁比成湯死的早。成湯故去,大丁已死,這個時候,大丁之子、成湯的嫡長孫太甲繼位。可是,太甲繼位三年仍然“不明,暴虐,不遵湯法,亂德,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宮”——伊尹這個輔佐成湯的“首輔大臣”,把太甲送到桐宮這個地方去閉門思過和學習。國內不可一日無君,於是由外丙繼位。為了不使王位由此旁落,伊尹自封為攝政大臣,掌管一切事物。同時,他不斷對太甲進行教育幫助,使他終於幡然悔悟。三年後,伊尹又讓太甲回來接掌了王位。
第四,自成湯立國至雍己時,共有8位商王先後繼承王位。這其中,除去外丙“代理”王位外,一直到太庚,都是“父死子繼”,所以政權穩固,周邊和平。但太庚的三個兒子小甲、太戊、雍己相維為王,中期混亂的禍根就由此埋下了。
第五,中期九王中有四位嫡支王——中丁、祖乙、祖辛、祖丁,其他或者“兄終弟及”,或者叔侄繼位。中丁是從叔父手裡奪來王位的,祖丁亦是——凡牽涉到搶奪王位,都必然造成國勢衰微,也往往遷都。只有祖乙到祖辛是平穩過渡,因此也出現了中興勢態。其他就都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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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競於德。重申商湯時代的功業和典章,從心靈和思想上入手,喚起諸侯和平民的效忠慣性。透過遷都,抑制反對勢力,轉移階級矛盾。君主以身作則,感化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