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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5月27日電 湘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官網今日釋出《關於5月26日晚106路公交車事故的情況說明》。《情況說明》稱,昨晚一中學生盜開106路公交車,蹭到過路大學生,當事人被交警部門帶走接受調查,傷者送往醫院接受治療。事發後湘潭公交公司對106路公交車駕駛員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對夜間安保巡邏人員2人予以下崗處理並接受調查,對值班經理及夜班安全管理負責人予以停職處理並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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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小羅說深圳

    這個孩子還未滿16歲,會免於處罰,但是監護人賠錢是必須的。

    現在社會熊孩子特別多,我想主要是有以下幾個原因導致的吧!

    一是現在很多小孩子是獨身子女,集萬千寵愛於一身,平時各種壞習慣,家裡人也是護著,養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所以膽大妄為;

    二是一部分家長不會以身作則教育孩子,只會棍棒教育和大罵孩子,最後導致孩子產生嚴重逆反心理,透過搞破壞或做壞事還獲得快感;

    三是部分家長不去教育小孩或者是讓孩子當起了留守兒童,孩子由於沒有父母關愛和教育,染上不良風氣,從而做壞事。

    坦白的說,中國目前刑法對於小孩過於寬容,導致有些小孩做壞事有恃無恐,現在網路十分發達,小孩又早熟,是否可以考慮修改未成年人犯罪入刑相關細則了,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 2 # 新三農阿斌

    對於一個十幾歲的少年,偷開公交車,並且是在沒有任何經驗的情況下,而且公交車執行時發生了事故,並且駕駛這輛車的少年並未停車,而是繼續向前開去,直到人流密集的地方才被逼停,很震驚。

    對於一個14歲的少年,難到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嗎?而且在沒有任何經驗,只是模仿在公車司機那裡學到的一些駕駛技巧就偷偷開車,這能說是天才嗎?還是犯罪的天才?並且在出現事故,不是第一時間停車把傷者送到醫院,而是繼續前行,毫無責任,不把生命當一回事,一點社會公眾安全意識都沒有,致別人的安危不顧。

    這是屬於誰的責任,家長還是學校,是家長對孩子的放任,導致了這樣的少年如此肆無忌憚,還是學校對學生的社會教育沒有到位,通常我們在學校就只能學到書本上的知識,個人覺得有必要對學生開展一些社會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社會安全意識。

    未成年少年,我們不乏會聽到這樣的詞彙,我是未成年犯了什麼事都不怕,這是法律對未成年人犯錯的保護措施嗎?他們以此作為擋箭牌,放縱自己的錯誤行為。

    這件事也反映了公車所在的機構,對公車的管理措施沒有到位,車輛上可以很隨意的找到鑰匙,而且車輛被開走後保安人員竟然沒有發現,如果說這件事出現了嚴重的後果,那麼誰來負責呢?誰來承擔這個責任呢?那些受到傷害的人是多麼無辜。

    這件事也更好的反映了我們生活中存在的教育漏洞,安全漏洞。希望以後杜絕這樣的事情發生,也希望家長或者是教育機構對未成年人的教育重視。

  • 3 # 我是全職不是太太

    十幾歲了真的還不知道這些交通安全嗎?除了父母,學校也應該多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就像這個熊孩子,你能說他不聰明嗎?沒學過車都能開公交,挺厲害的,但是聰明要用在正事兒上!

    再說這公交車司機,下班了為什麼鑰匙還在車上?雖說車是停在公司了,那也不能掉以輕心啊,鑰匙應該隨身攜帶,下班了應該是交到公司統一保管吧。

    夜班安保巡邏人員,疏忽大意了,沒能及時發現問題,也是責任重大。一個孩子都能把公交車開走,大門口沒有杆兒嗎?又是怎麼開啟的?不能因為是晚上就放鬆警惕。

    希望家長們,學校還有社會都能引起重視,對於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不能忽視。

  • 4 # 安國平天下

    少年強則國強,但不需要這樣的少年!

    我們一直在鼓勵少年時代的人,要拼搏努力,要刻苦學習,要為自己的夢想不斷拼搏,不斷尋找機會,不斷提升自己,努力去實現自己的夢想。但鼓勵你實現夢想的底線是:不可觸犯法律!

    事件中的少年男孩,痴迷公交司機,夢想成為公交司機,這是一個很棒的夢想。可惜,他實夢想的方法,實在是讓人不齒:開不了公交車,就去盜開公交車,撞傷了人,還肇事逃逸!

    即使他是個未成年的孩子,我完全相信他明白自己做的事情的性質,我完全相信,他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這樣做事違法的,屬於盜竊行為,但他依然這麼做,是什麼讓他如此有恃無恐呢?

    是他對自己計劃的自信,是他對法律的無知,是他對社會秩序的無視,是他的夢想嗎?還是他的背後有著穩固的後盾可以替他善後?所以他才會毫無顧忌的盜走公交車?

    我認為,應當給與這個男孩一定的懲罰,而不是因為他是未成年就免於處罰,這對於他成不了教訓,只會成為他炫耀的資本。他的家人承擔處罰,不如讓他來承擔處罰,這樣才能讓他知道:自己要為自己做的事付出代價!

  • 5 # 影子視界

    夜間安保巡邏人員等其他相關人員肯定是要負責任的,應該說是負主要責任。公交汽車就這樣被人輕易開走,幸好只是撞傷一人,如果真要出了什麼大事,那又是好幾個家庭的悲劇。對於傷者的治療費用,也應該讓他們承擔。

    但是那個中學生呢,難道就沒有一點責任。他還是未成年人,他的監護人難道沒有責任。他可能就是因為一時好奇,一時衝動,想開開公汽過過癮。沒想到他膽子也太大了,把公交車開上了路,還傷了人。他的監護人應該也要負擔大學生的治療費用,還應該罰款。這名學生的行為還應該告知他所在的學校,給他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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