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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雲266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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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威馬汽車車友會
是的,除了私了的交通事故,最終事故的責任認定,都是以交警部門事故科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為準,當然,您如果對事故的責任認定有異議,有權利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複議申請!
不過,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一般都非常的權威,特別是一些出現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認定會更加謹慎,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事關事故雙方是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甚至刑事責任的關鍵,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根據交通事故的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有關檢驗、筆錄、鑑定結論,對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作出的具體認定!
當然,如果您對責任認定書有異議,比如某些原因與事實不符、責任歸結錯誤等,可以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交《交通事故認定複議申請書》,這種書面申請有規定的格式,可以委託律師提供,書寫申請人姓名、駕駛證、事故車牌照,和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要充分體現!
還是那句話,絕大部份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都是比較公正公平的,一般複議申請成功率也不高,但是不保證所有事故的認定都合理,根據實際情況來看!
理論上不是的。但實踐中想要推翻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還是有些困難的。
發生交通事故,通常做法是第一時間報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雙方責任大小進行劃定。據此,雙方在各自責任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保險公司也依此進行賠付。
但也可能存在一方或雙方對交警的責任認定不服的情形。此時,可以透過訴訟加以解決,但需要舉證證明交警的責任認定是錯誤的。
之所以交警的責任認定可以被推翻,是因為在訴訟中,其本身也只能作為證據之一使用。而證據本身是平等的。
當有相反的證據證實交警確實錯了時,法院就很可能會採信相應證據,而否定交警的責任認定,同時對雙方責任大小重新做出認定。只不過,想要成功翻盤,舉證上會困難一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