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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言出法隨曾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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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史小茶館
三朝元老,樞密使文彥博說:“祖宗定下的法制都在,沒有必要改動,免得失去人心。”
神宗說:“變法的話,對士大夫們來說確實會不太高興,但對百姓卻沒有不方便啊。”
文彥博答:“陛下您是和士大夫們一起共治天下,不是百姓一起治天下哦!”
神宗回:“也不是所有士大夫都認為變法不利,還是有認為應當變法的人在。”
其實終宋一代,與士大夫共治天下是實際存在的現象。早在宋真宗時期,名臣張詠也說過“共治”類似的話,其後的各位皇帝也都大體遵循了這一準則。
所謂“士大夫”,根據《資治通鑑》備註,在當時來說就是“內外在官之人”。也就是指整個文人官僚體系。
明白一點說,就是皇帝和官僚體系一起統治國家,而不是和普通百姓。宋代的“士大夫”比起過去已經有了一些進步。從五代殘酷武人鬥爭吸取教訓的宋,積極讓知識分子參與政權,設立了嚴格化,制度化,取士廣泛的科舉制度。名額達到唐代的幾十倍。不僅地主階層的優秀分子,普通勞動者裡的佼佼者也被吸納進“士大夫”。
這些“士大夫”透過科舉證明了自己的能力,被國家賦予各種優待,給予土地,成為了中央和基層的政權管理者,由於既得利益因素,他們也積極維護這個王朝。士大夫們主動參政議政,也全面代表地主階層的利益發聲。普通民眾雖然無法直接參與政權,但至少有了一些改變命運的“上升通道”,民怨較過去的時代為少,統治也比較穩固,沒有被起義推翻。
從利益來說,皇帝自然會和佔統治地位的地主階層一起管理國家。
從技術角度來說,經過專業選拔培訓的官員也更適合和皇帝一起管理國家。
北宋的皇權和漢唐略有不同,較大的受到各種律法和宰相,言官的制約。宋朝建立後設置了大量法律,包括律,敕,令,格,式,針對中央和地方有多種不同因地制宜的法規,對於皇室,外戚,宦官,也有多種家法管束。太祖太宗時期宰相權力的擴大和仁宗真宗時期臺諫制度的完善也讓皇權有了諸多制衡。
作為封建傳統社會“人治”的侷限,這已經算是重大進步。可見,只有依靠完善的法治,才能有效規範社會內外,讓經濟能夠順利發展,民眾可以安居樂業,國家也就能夠富強壯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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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TiandirenisAmituofo
“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意思很簡單。就是說,要治理天下,必須是皇帝和士大夫一起來治理天下,天下才能得到好的治理,社會才能秩序井然。那麼士大夫是什麼意思呢?
士大夫是戰國時期逐漸形成的一個階層和概念。是指有文化讀書識字的,具有一定治國安邦能力的被錄用的擔任一定官職的文人或武士。隋唐實行科舉制度後,又特別指通過了科舉考試,而成為一名官員的人。一般情況下,我們可以說士大夫指的就是有文化的官僚階級。士大夫,往往是封建社會的知識分子精英,或精英知識分子。
自古迄今,統治者治理天下,不可能是皇帝一人治理天下。皇帝必須依賴龐大的官僚集團來維持整個國家機器的運轉,即需要和士大夫這些社會精英共同治理天下。
事實上,任何時代任何社會,都無法做到和老百姓一起治理天下。一個是老百姓素質參差不齊的原因,另一個是各自利益不同,無法有效達成一致意見,事事都得透過投票表決,不僅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效率低下,反而造成許多弊端。所以,採用精英統治的官僚體系,作為社會的一項根本制度,幾乎是所有國家的通例,只是具體參與的程度有所差別而已。
傳統社會知識精英的精神主要有:
先天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文彥博(1006年10月23日-1097年6月16日 ),字寬夫,號伊叟。汾州介休(今山西介休)人。北宋時期著名政治家、書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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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意思已經很明顯了,文彥博是士大夫階級的幾個主要人物之一。在當時,士大夫階級深入社會幾乎所有的層面,在包括當時的政治丶軍事丶工商業,幾乎全都有文人把持,士大夫階級已經是當時社會的實際掌權集團。而當時滿朝上下皆是士大夫,國家利益都以士大夫位中心,這點就算皇帝不願意也沒辦法,士大夫根深蒂固啊。皇帝要是跟士大夫對著幹,你連個聖旨都發不出去。
這跟當時的不殺士大夫有很大原因,只要成為士大夫,就有免死金牌,因為皇帝怕武人謀反,把武官壓的不行了。
宋朝盛行科舉,只要你科舉高中,就自動“歸隊”,你就自動的劃到士大夫階級。你和你們家族的利益就跟士大夫集團捆綁到了一起,文彥博又是士大夫的代表人物和受益人物之一,所以他肯定會理高氣壯說“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
當時范仲淹改革為啥行不通?這些改革專案都是一針見血,非常好的,但是還沒改革成,范仲淹他們幾個發起人就被利益集團清出朝廷了,官都沒了,要是沒有不殺士大夫這句話,他們估計直接會被弄死。這個事就能感受到士大夫權力有多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