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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漠戰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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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下午五點操場見
首先能問這個問題的人,要麼就是腦子有坑,要麼還是腦子有坑,小學生都不會這麼問。
接下來我們回答這個問題。籃球是加拿大人奈史密斯發明的。喜歡一項運動就純粹是因為他有趣好玩,可以鍛鍊身體,觀賞性強,或者說出於個人興趣愛好而已,這個無關其他的。喜歡看nba,純粹只是因為他確實是籃球的最高舞臺。誰不喜歡好看,強者之間的對決。不要動不動就上綱上線,搞對立。不過在祖國立場問題,我們依舊不會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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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何止生活
腦子瓦特了,譁眾取寵啊!
奈史密斯不是籃球行家。在體育方面,奈史密斯也是“說的多做的少”。十幾歲時,奈史密斯曾經當過伐木工人,後來當上了長老會的牧師,讓人生活更好始終是奈史密斯追求的目標。1890年,奈史密斯獲得了蒙特利爾神學院的學位。不過,畢業之後的奈史密斯沒有馬上擔任教職,而是在學校裡教體育。此後,奈史密斯又進入了格羅斯醫學院拿到了醫學學位,使得他在大學獲得的學位增加到了四個。 發明籃球 1891年,年輕的奈史密斯在美國東北部馬薩諸塞州的國際基督教青年會培訓學院(現在為斯普林菲爾德學院)出任體育教師。學監哈爾西·古利克要求奈史密斯發明一種“吸引人、容易學、容易玩,冬天可以在擁有人造燈光的體育館進行的體育運動”。美國東北部的冬天漫長,天氣寒冷,可供學生娛樂的體育專案不多。壘球、橄欖球、曲棍球和足球基本上屬於室外運動。缺乏體育鍛煉、無所事事的學生往往招惹是非,給校方增添了不少麻煩。 在學校看門人鮑普·斯蒂賓斯的幫助下,奈史密斯立起了杆子,縫製了籃球。為了讓學生打籃球時有法可依,奈史密斯與學校的秘書萊昂斯小姐制定了有關比賽的13條規定。這就是最初的籃球比賽規則。在得到校方的批准之後,奈史密斯組織了世界上第一場籃球比賽。 後來,奈史密斯回憶這場比賽的情景時說:“這個班級一共有18名學生,所有的學生都得上場比賽。我挑選了兩個隊長,一邊一個。然後我讓球員入場。每支球隊有三個前鋒、三個中鋒、三個後衛。我挑選了兩個中鋒跳球,然後我在他們中間將籃球拋起。世界上第一場籃球比賽開始了。從此之後,這個班級不再亂哄哄了。籃球比賽成為整個班級的重要娛樂活動。” 奈史密斯發明的籃球運動馬上取得了成功。幾周之內,籃球運動迅速傳遍了美國東北部地區的大學校園,並且依靠基督教青年會的網路傳遍了全美國。 出席奧運 奈史密斯很早就希望過上輕閒的退休生活。可是55歲時,奈史密斯應邀擔任了堪薩斯國民衛隊的牧師,參加了與墨西哥的戰爭。在此期間,心靈手巧的奈史密斯又發明了橄欖球運動員的頭盔。 奈史密斯發明籃球運動沒有得到任何經濟上的好處。1936年,他應邀出席柏林奧運會,觀看第一次列入奧運比賽並且頒發獎牌的男子籃球比賽。不過,第二年,奈史密斯就離開了人世。儘管如此,他的發明已經成為世界上最為普及的體育運動。美國的職業籃球比賽也逐漸走向全美國和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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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是美華人發明的一項體育活動,籃球之所以受人們的喜愛,因為這項體育活動非常能展示人體的動態美感,所以這項運動非常受人們的歡迎, 在這項體育活動中,它不僅能考驗人類的智慧,更能體現一個集體共同協作的能力,也能看到人們共同協作的那種勝利的成果,所以這項體育活動受歡迎的程度非常的高。
人們之所以愛看NBA的比賽,就是因為,NBA的賽事代表著這個專案的最高境界,從他的賽事中更能感到籃球的動態美感,所以人們非常喜愛美國的NBA聯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