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夢中嘯133528708

    一、賠三次值不值得購買需要看保險責任,是輕症三次還是重症三次,或是輕、中、重累計三次,畢竟不同程度的病,大病機率不一樣。看好責任,明白買保險怎麼都不吃虧。

    二、同一家公司多次賠付的一般都會比單次賠付的貴一些,因為風險成本在裡面。如果和其他家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的比,就不一定貴了。

    三、如果是重疾險,得的是重疾,只要確診,符合保險責任,就賠,不論治與不治。

    四、重疾險一定要搭配百萬醫療,如果是重大疾病絕對不是十萬二十萬能夠的。百萬醫療用來治病報銷,重疾險用來做康復費用。

  • 2 # 改個新使用者名稱

    重疾險該怎麼選擇,這也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

    重疾險選擇按照下面去做就行了。

    好的保險是要這些問題覆蓋

    一,保障覆蓋是否全面?

    二,是否多次理賠?獨立保額還是共享保額?

    三,是否含有輕症多次賠付,設計是否科學

    四,是否有豁免保費功能,是否人性化?

    五,身故責任與保障責任是否兼顧?

    六,是否有VIP就醫綠色通道

    七,理賠條件是否苛刻

    八,相同價格下,價效比是否高?

  • 3 # 胡言財經

    近年來,國內保險行業的競爭真的進入了白熱化,記得國內的重疾保險,從最初1999版各家公司大同小異,責任都是監管要求的25種大病,繳費金額查不了幾塊錢,名字都感覺似曾相識。

    到10年後這個福、那個福的不斷湧現。再到15年,以同方全球為代表的率先推出多次賠付的產品之後,似乎各家保險公司終於找到了新方向,各種多次理賠爭先擁後的推陳出新。

    甚至到了19年,前有生物學家,之後就來了超越者的這種針尖對麥芒的針鋒相對。很多客戶現在都看蒙了,到底哪個適合自己呢?

    我們先說說這個次數的事吧,到底是5次好,還是6次好,還是更多的次數好?

    其次,我看到很多不專業的銷售人員,與客戶一味強調多次理賠,而忽略的更重要的保障額度,或許受制於自己可以銷售的產品種類不多,而客戶預算有限的需要,只能一味降低保額。這問題就來了,您是有了多次理賠,可是真的了病,賠的那點錢連第一次都不夠用的,治都沒治好,哪還有第二次呀,您說是吧?

    多次配合到底躲在了哪裡?很多多次理賠產品是將病種分成不同組別,每一組只賠一次,還是 說不分組賠多次,還是說特定疾病可以賠多次,這都是區別很大的。

    您知道嗎?我們在所有理賠案例中,找到了絕大部分的理賠無外乎惡性腫瘤和心腦血管疾病,而這些病有特別容易反覆發作。所以我們真正遇到的多次疾病,大部分是同一病種的反覆發作,而不是不同的疾病在同一人身上接力患病。所以這個多次,到底是如何多次,多幾次,真的不是您看上去的這麼簡單了,我們不僅要先確定額度,再看次數,還要看分組、看組別組成、看到底多次多在了哪裡。如此複雜的工程,還要在數十款中找到最具價效比的哪一個,真的不是隨便看看這麼簡單,我建議還是找個專業的人吧。

  • 4 # 王曉波頻道

    1. 多次給付重疾符合消費者需求,是非常有價值的。早期的重疾險都是理賠一次重疾後,保險合同即終止。隨著人們越來越注重健康,以及醫學日益進步,罹患重疾不再是“絕症”,存活率越來越高,甚至有一定的機會被治癒。這就導致,不管是收入補償,還是持續重疾保障,人們對多次給付重疾的需求日益增加,保險公司推出多次給付重疾是符合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利益的。

    2. 多次給付重疾在理賠上有所限制,是非常必要的。我們在單次重疾中看到,不管是重疾,還是輕症,都在保險條款中予以定義,多次給付重疾自然也是如此。我在防忽悠5.1中也分享過,清晰嚴謹的定義對保險公司和消費者都是有利的,在理賠上的限制是多次給付重疾定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正是這種限制,使得多次給付重疾的費率並不比其對應單次給付重疾費率高很多。

    3. 越年輕越需要多次給付重疾,45歲以下人士都要配。投保重疾險時,大部分人士應優先考慮多次給付重疾,一是投保時通常比較年輕,有更大機會罹患兩次或以上重疾;二是醫學進步提升重疾治癒率和存活率。特別對於未成年人,多次給付重疾可以說是必選項。對於預算有限或年齡較大的朋友,可以選擇單次重疾,重點將首次重疾保障做足。

    有的保險業務員之所以攻擊多次給付重疾,通常是由於TA所代理的是“假多次”(例如癌症二次給付要求五年間隔期)或“惡多次”(例如價格奇貴無比)。詳細解釋請見影片,若有任何疑問或查詢,歡迎交流,謝謝。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有的人六十多了血糖一點也不高而有的人年紀輕輕就糖尿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