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夢中嘯133528708
-
2 # 改個新使用者名稱
重疾險該怎麼選擇,這也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
重疾險選擇按照下面去做就行了。
好的保險是要這些問題覆蓋
一,保障覆蓋是否全面?
二,是否多次理賠?獨立保額還是共享保額?
三,是否含有輕症多次賠付,設計是否科學
四,是否有豁免保費功能,是否人性化?
五,身故責任與保障責任是否兼顧?
六,是否有VIP就醫綠色通道
七,理賠條件是否苛刻
八,相同價格下,價效比是否高?
-
3 # 胡言財經
近年來,國內保險行業的競爭真的進入了白熱化,記得國內的重疾保險,從最初1999版各家公司大同小異,責任都是監管要求的25種大病,繳費金額查不了幾塊錢,名字都感覺似曾相識。
到10年後這個福、那個福的不斷湧現。再到15年,以同方全球為代表的率先推出多次賠付的產品之後,似乎各家保險公司終於找到了新方向,各種多次理賠爭先擁後的推陳出新。
甚至到了19年,前有生物學家,之後就來了超越者的這種針尖對麥芒的針鋒相對。很多客戶現在都看蒙了,到底哪個適合自己呢?
我們先說說這個次數的事吧,到底是5次好,還是6次好,還是更多的次數好?
其次,我看到很多不專業的銷售人員,與客戶一味強調多次理賠,而忽略的更重要的保障額度,或許受制於自己可以銷售的產品種類不多,而客戶預算有限的需要,只能一味降低保額。這問題就來了,您是有了多次理賠,可是真的了病,賠的那點錢連第一次都不夠用的,治都沒治好,哪還有第二次呀,您說是吧?
多次配合到底躲在了哪裡?很多多次理賠產品是將病種分成不同組別,每一組只賠一次,還是 說不分組賠多次,還是說特定疾病可以賠多次,這都是區別很大的。
您知道嗎?我們在所有理賠案例中,找到了絕大部分的理賠無外乎惡性腫瘤和心腦血管疾病,而這些病有特別容易反覆發作。所以我們真正遇到的多次疾病,大部分是同一病種的反覆發作,而不是不同的疾病在同一人身上接力患病。所以這個多次,到底是如何多次,多幾次,真的不是您看上去的這麼簡單了,我們不僅要先確定額度,再看次數,還要看分組、看組別組成、看到底多次多在了哪裡。如此複雜的工程,還要在數十款中找到最具價效比的哪一個,真的不是隨便看看這麼簡單,我建議還是找個專業的人吧。
-
4 # 王曉波頻道
1. 多次給付重疾符合消費者需求,是非常有價值的。早期的重疾險都是理賠一次重疾後,保險合同即終止。隨著人們越來越注重健康,以及醫學日益進步,罹患重疾不再是“絕症”,存活率越來越高,甚至有一定的機會被治癒。這就導致,不管是收入補償,還是持續重疾保障,人們對多次給付重疾的需求日益增加,保險公司推出多次給付重疾是符合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利益的。
2. 多次給付重疾在理賠上有所限制,是非常必要的。我們在單次重疾中看到,不管是重疾,還是輕症,都在保險條款中予以定義,多次給付重疾自然也是如此。我在防忽悠5.1中也分享過,清晰嚴謹的定義對保險公司和消費者都是有利的,在理賠上的限制是多次給付重疾定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正是這種限制,使得多次給付重疾的費率並不比其對應單次給付重疾費率高很多。
3. 越年輕越需要多次給付重疾,45歲以下人士都要配。投保重疾險時,大部分人士應優先考慮多次給付重疾,一是投保時通常比較年輕,有更大機會罹患兩次或以上重疾;二是醫學進步提升重疾治癒率和存活率。特別對於未成年人,多次給付重疾可以說是必選項。對於預算有限或年齡較大的朋友,可以選擇單次重疾,重點將首次重疾保障做足。
有的保險業務員之所以攻擊多次給付重疾,通常是由於TA所代理的是“假多次”(例如癌症二次給付要求五年間隔期)或“惡多次”(例如價格奇貴無比)。詳細解釋請見影片,若有任何疑問或查詢,歡迎交流,謝謝。
回覆列表
一、賠三次值不值得購買需要看保險責任,是輕症三次還是重症三次,或是輕、中、重累計三次,畢竟不同程度的病,大病機率不一樣。看好責任,明白買保險怎麼都不吃虧。
二、同一家公司多次賠付的一般都會比單次賠付的貴一些,因為風險成本在裡面。如果和其他家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的比,就不一定貴了。
三、如果是重疾險,得的是重疾,只要確診,符合保險責任,就賠,不論治與不治。
四、重疾險一定要搭配百萬醫療,如果是重大疾病絕對不是十萬二十萬能夠的。百萬醫療用來治病報銷,重疾險用來做康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