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中間驗收驗收應遵循《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具備的條件,以主體結構工程為例:
1、現場條件:結構封頂,屋面板模板拆除完畢,屋面板砼試塊報告合格,磚牆構造柱欄板等二次結構完成。
2、結構實體檢驗完成。包括砼同條件試塊,樓板厚度檢測,有的地方還要求回彈等等。
3、砼試塊評定,砌築砂漿試塊評定,沉降觀測等資料彙總。施工單位自評合格,形成結構自評報告。
4、監理評定合格,可以組織各單位進行結構驗收會議,由參建方參與,包括甲方、監理、設計、施工等責任主體參加,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監督。
二、中間驗收各個地區要求不一樣,但有兩點是必須的,一是該分部的所有工程已完工,二是該分部的施工技術資料必須是完整的,驗收後形成中間驗收表,及中間驗收會議紀要。
三、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範圍
(一)樁基礎、天然地基、地基處理等工程
(二)地下結構工程(含防水工程):
(三)主體結構工程(包括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砌體結構、木結構等受力結構);
(四)幕牆工程;
(五)建築節能分部工程;
(六)建設、監理單位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根據有關規定以及工程特點確定的涉及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關鍵部位的其他分部(子分部)工程。
一、關於中間驗收驗收應遵循《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具備的條件,以主體結構工程為例:
1、現場條件:結構封頂,屋面板模板拆除完畢,屋面板砼試塊報告合格,磚牆構造柱欄板等二次結構完成。
2、結構實體檢驗完成。包括砼同條件試塊,樓板厚度檢測,有的地方還要求回彈等等。
3、砼試塊評定,砌築砂漿試塊評定,沉降觀測等資料彙總。施工單位自評合格,形成結構自評報告。
4、監理評定合格,可以組織各單位進行結構驗收會議,由參建方參與,包括甲方、監理、設計、施工等責任主體參加,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監督。
二、中間驗收各個地區要求不一樣,但有兩點是必須的,一是該分部的所有工程已完工,二是該分部的施工技術資料必須是完整的,驗收後形成中間驗收表,及中間驗收會議紀要。
三、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範圍
(一)樁基礎、天然地基、地基處理等工程
(二)地下結構工程(含防水工程):
(三)主體結構工程(包括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砌體結構、木結構等受力結構);
(四)幕牆工程;
(五)建築節能分部工程;
(六)建設、監理單位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根據有關規定以及工程特點確定的涉及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關鍵部位的其他分部(子分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