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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餘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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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精銳高考志願
何南迴答
你好
如果你已經工作超過十年了,那麼你屬於無固定期限合同工人了,一般單位是不能與你解僱勞動合同的。
在兩種情況下,單位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一種,員工犯錯,包括嚴重違紀和違法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種 單位經濟確實困難,經主管部門同意且備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如果你單位在你無過錯且未備案裁員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則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予以經濟賠償,具體標準為你離之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基礎。你屬於超過15年勞動合同,則應賠償為平均工資*12*2
這裡需注意的是第一、你的平均工資如果超過了當地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按照三倍標準執行,第二、賠償最長年限為12個月,超過12個月按12個月補償。第三、因為是單位違法節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之規定,需雙倍補償你。
建議你找個律師與單位協商或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起訴,畢竟數額較大,請律師也是值得的。
我是何南,希望你早日得到你應得到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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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企業辭退是否能得到賠償,和企業本身的規模並沒有關係,這個是取決於辭退的理由是否符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辭退員工的處理分為三種情況,簡單來說就是合法辭退(無需賠償)、合法辭退(需賠償)、違法辭退(雙倍賠償)這三種。
第一種情況是合法辭退無需賠償。這種是因為員工本身的過失導致被企業辭退,所以企業無需支付賠償金。附合這種情況的定義,來自勞動法的第三十九條,請看下面勞動法的截圖。
第二種情況是合法辭退需要賠償。這種是在你沒有犯第三十九條過失、同時企業沒有違反勞動法的情況下將你辭退。也就是說,你沒做錯什麼,而企業是根據勞工法相關規定辭退你的,企業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你。那怎麼才算是企業沒有違法勞動法的情況下將你辭退呢?最主要的定義在勞動法的第四十條、四十一條和四十四條,請看下面截圖。
附合以上三條規定的情況下,企業將你辭退,屬於合法辭退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種情況是違法辭退。簡單來說,就是企業辭退你的條件不符合勞動法的規定(也就是前面兩種情況),那麼就屬於違法辭退。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和第八十七條規定,企業需要支付你雙倍的經濟補償金,稱為”賠償金“。請看下面截圖。
總的來說,你要搞清楚,企業辭退你的理由是什麼(主要是看辭退通知書上怎麼寫的),辭退理由符不符合勞動法規定。如果你有犯第三十九規定的過失而企業用此理由辭退你,那麼就不會有補償金給你。如果沒有犯錯,那麼企業肯定要賠償。至於是付一倍的經濟補償金還是雙倍,就看企業辭退理由是不是符合勞動法規定了。
不管你所在的企業是大公司還是小廠,都要受勞動法的約束和管理。當然,在實際操作中,有些小廠的管理本身就存在很多違規行為,不一定願意按照法規執行賠償。這個時候就需要你有堅定的決心去保護自己的利益了。遇到無理的小廠不守法規,你可以直接申訴到當地的勞動仲裁處,由他們依法進行仲裁處理。不用太過擔心,現在國家對勞動者的保護是有決心的,要爭取回自己的利益並不難。我自己就經歷了勞動仲裁、企業上訴後一審和二審等全部過程,全程沒有請過律師(企業請了律師),靠自己就拿回了應得的雙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