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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兵LJD35201十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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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牛頭馬面兩鬼
原因是優侍俘虜人道主義精神,有的國家不光是不射殺跳傘的飛行員,對投降的戰俘也是非常善侍的。因為跳傘的飛行員己不具備戰鬥能力了,手無寸鐵是弱者。再個飛行員身價不菲,如果他能歸順,可以共享他帶來的技術,豈不是好上加好。畢竟不是人人都能做飛行員。
飛行員作戰的武器是戰機,如果飛行員拋棄戰機跳傘,說明他己經沒了攻擊武器,不是有句話說的:繳槍投降不殺。優侍俘虜。這只是國際推崇的貫例罷了。有優侍俘虜做的好國家,也有做得不好的國家,網上搜索二戰歷史一大把。
當然這個視現場當時情況而定,如果飛行員在跳傘過程,拔出自己的手槍還在進行戰鬥,這時候射殺他也無可厚非。
這個各國能不能尊守,仁者見仁 智者見智。像美軍在伊拉克,阿富汗戰場也爆出士兵虐待俘虜的新聞,主要看當時的軍隊的主官命令在下面執行到不到位,和當時士兵的執行和素質,人是活的,有時候他要幹什麼,想方設法都想去幹。
我看法是首先我們是人類,更聰明,更善良,古語:人之初性本善。優侍俘虜符合人道主義精神,值得推崇,,在歷史上中國就有許多優侍俘虜的事例比比皆是,中國是大國,是禮儀之邦,是上下五千年文明古國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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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嘯鷹評
為什麼戰爭之中禁止獵殺飛行員?首先海牙國際公約方面規定。禁止獵殺跳傘飛行員。
第二個原因,飛行員很貴。所以它屬於高價值單位,俘虜了能用來交換己方被俘的高價值人才。坦克駕駛員隨便打,千萬別讓他們跑了
第三方面飛行員才多大?打個戰鬥機都得打半天的,指望打飛行員的難度忒大了點。而且飛行員飛得很慢,為了避免撞上去,你也得降低飛行速度,然後飛行慢在空戰中直接等於1個閃亮的紅星趕緊來搶人頭,為了殺死跳傘飛行員,導致自己被做了,那你虧大了。
第四點在場上各為其主,被殺了,沒什麼怨言。但是被虐殺,沒有人會接受。跳傘的飛行員,那就已經沒有武裝了。所以他就是放下武器的武裝人員,你要追殺的話,我們也會報復你。
第五點,飛行員是屬於飛行的貴族嘛,還是保持著那麼一丁點兒的騎士風度。
第六點,風水輪流轉,這次你是獵手,下一次你會不會變成獵物,所以也是要為自己贏得那一丁點的生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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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憤怒野虎
在戰爭中,禁止獵殺跳傘飛行員,是海牙國際公約的規定。這個海牙國際公約,是歐洲列強組織達成的協議。這個規定,體現戰爭中,歐洲國家的“人道主義,紳士風度精神”。
在各國的戰爭之中,大多數國家,基本都能尊守這個規定。可是,二戰中的日本,卻沒有理會那麼多了,對於跳傘的飛行員,落水的海員,都專門進行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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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肇英
“為何”——各個回答中已經說了不少,我在這裡不如講個“不遵守”的例子。當然,這個例子就算在“不遵守”裡也是個極端的存在。
九州帝國大學(現九州大學的前身)活體解剖事件1945年5月,美國陸軍航空兵的一架B-29“超級空中堡壘”重型戰略轟炸機在日本九州方面執行轟炸任務時遭日軍擊落。這架B-29的機組成員共12人,跳傘後被日軍生俘9人。其中除機長因還有“情報價值”,而被移送東京外,剩下的8名機組成員,被負責九州等日本西部地區防務的“西部軍司令部”判處死刑。
此時,在西部軍俘虜管理參謀佐藤吉直陸軍大佐的支援下,西部軍軍醫小森卓(九州帝國大學畢業)、九州帝國大學醫學部教授石山福二郎向西部軍提案,將這8名美軍俘虜用於活體解剖與實驗。
1945年5月17日至6月2日,在西部軍的監視下,由石山主刀,進行了一連串的活體解剖與實驗——向這些美軍俘虜的體內注射稀釋海水,切除他們的肺葉及其他臟器,觀察其存活時間等等……最終導致8名美軍俘虜全部死亡。
日本投降後,GHQ(駐日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對此事件展開調查,相關人員中除主犯之一的小森卓已在美軍空襲中死亡外,先後逮捕了相關人員31名。其中1人(主犯之一的石山福二郎)在被捕後自殺,另有5人被判死刑,4人被判無期徒刑,14人被判有期徒刑,7人被判無罪。
然而——
1948年8月判決後,在上訴過程中就爆發了北韓戰爭(1950年6月)。在這樣的形勢下,美方居然因為顧忌“日美關係”等等,而同意對本事件的相關罪犯施以大赦或減刑。23名被判有罪者,最終或者大幅度減刑,或者直接釋放。
被判處死刑的5人,一人未殺
回覆列表
跳傘的飛行員已失去戰鬥力,大多數被俘,戰俘是受國際公約保護的。但在戰爭期間也有些法西斯國家殘殺跳傘的飛行員。我認為敵方跳傘的飛行員被俘,如果不繼續進行戰鬥行為,就應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