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
奇門遁甲是一種時空的大載體。古人用事時,常要選擇最佳的時間與方位,這往往也就是選用最吉利的時辰與宮位。
“最佳”與“最吉”雖然有區別,但大多數情況下是一回事。 古代對吉時吉方的選擇,可由各種吉格或專用宮、盤、星之間特徵來進行比較後加以確定。一般情況來說,當古分對各種格不太考究時,也常直觀地察看局盤上的紅字群集所示的方位,併兼看地盤上特別標明的各種禁忌,便可以取得一個大體上的印象了。 按古說,局盤上用紅字標明的開、休、生三吉門;乙、丙、丁三奇;九地、九天、太陰、六合這四吉;以及身為“三奇八門一時之主宰”的值符、值使、天乙方位,和得時幹相助之方位,屬吉。如果在天、地、人及頂盤這四盤上,這些個吉的元素重合在某一方位,形成兩重、三重乃至四重的格局,那當然就更為吉利了。一般情況下,諸吉中應以吉門為主,吉星次之,吉神輔之。得門而不得奇之方位,也可算吉;得奇而不得門之方位,則不為吉。奇、門均無,則應屬於兇方了。
但是,古文特別指出,以上的吉方僅只是表面現象:在作出斷析之前還要看時幹是否剋日幹,形成“五不遇時”的兇格。還要仔細察看是否犯了地盤上特別標明的大忌:刑--六儀擊刑;制--門迫宮;墓--三奇入墓、時幹入墓。若是遇上這幾種大凶之格,則吉方也就轉為兇方了。若無上述幾格,且吉門吉星又逢旺相之時,則應該可以定為吉方。
判斷吉凶,各盤之間的生克與旺相休囚狀況決不可忽視:八門、九星、三奇六儀皆是如此。不僅在他們之間有著不同的生克關係,而且在不同的時季與不同的方位上,它們本身所遭受到的外界的生克旺相狀態也截然不同。甚至因而吉可減吉化兇,兇亦減兇化吉。例如:開門屬金,則乙到屬土的坤二宮、艮八宮,土可生金;更喜秋冬金旺或土旺生金。這才稱為得地又得時的真吉格。天盤星也是如此,得旺相季月份,才稱為有氣,否則無氣則吉凶程度大減。三奇與六儀側重在分析其與門、宮、地盤,奇、儀之時的生剋制化關係,如乙奇屬木,乙到休吉門,則坎、震、巽三宮,成水生木或同類比和之狀;卻巽到金門與兌七宮,成金克木之勢。
判斷吉凶,最終還得分清主客,據說是最根本的很重要的一條。否則容易顛倒了,而作出吉凶恰恰相反的結論。分清主客,即要解決同一事物的矛盾雙方空間那一方為用事代表的問題。主體與客體的判別還是比較容易區分的,一般可從四個方面來分析:一、先動者為主,後動者為客;二、動方為客,靜方為主;三、主動者為客,被動者為主;四、天盤為客,地盤為主。 至於局象是利主還是利客,在察看具體形成的各種局象及生克旺相之外,還要察看陰陽開合。一般來說,五陽時(時幹為甲乙丙丁戊),遁甲開時,利於客;五陰時(時幹為己庚辛壬癸),遁甲闔時,利於主。
因此,除各種特別的格之外,在複雜的吉凶判斷上,為方便較為全面地觀察分析,暫擬一首口訣,或可有些歸納作用:
一看時幹二看刑,三看入幕四門迫;時地生克觀旺相,陰陽開合分主客。
------按照這麼九個程式步驟來觀察,即許不查對眾多的格,而在大體上作出兇吉方位判斷,此兩者結論應該差不多。
斷析
古代奇門遁甲、陰陽遁十八活局、一千零八十定局格象,雖然有重要的參考與研究價值,但它們畢竟屬於“硬局”,雖然使用起來的確比較簡明、全面、準確、方便,但在預測實踐中有時僅僅以此來“斷”局仍嫌不足。 因為,用事不同。
奇門遁甲的八門八神、九星九宮,各自有著不同的特性,並且代表象徵著不同的事物。因為用事不同。所取用的宮、門、星、神者有較大區別,按現代說法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此,“取用”方式便很重要了。 另外,古人又說,大凡頂盤諸神之吉凶應用事之初,即開始的階段;天盤諸星之吉凶吉凶應用事之中,即中間階段;人盤諸門之吉凶應用事之末,即最後的階段。而一般事物往往以其最終狀態來作結論的,由此也可由此可見門的作用大於星與神的作用,--以上是根據用事特徵屬性來選擇門、星、神時,在時間及事物發展變化上的區別原則。
然而,它們在用事性質上又有分別:所謂“急事從神”(一般指六甲值符),即緊急狀態下如戰爭中,來不及選擇三奇、吉門、吉星之時,則可摟吉神所在方位採取行動;謂“緩事從門”,則指不急於辦的事情,還得挑選吉利的門為用事方位;又所謂“大事看星”,當然是指重大事情與行動必須參看九星的兇吉狀態。
斷析時,按古代理論,其基本原則仍然無非是考慮各象徵物之間,關係上的五行生剋制化,時間上的旺相休辦廢沒,空間上的方向位置(格),以及用年幹、月幹、日干、時乾的被生、被克來定所用事之應期。--這幾項是基本常識。
基本是 以日干為所求之人 以時幹為所求之事 看兩者吉凶沖剋迫擊刑 看值使門 吉凶
要素
奇門遁甲是一種時空的大載體。古人用事時,常要選擇最佳的時間與方位,這往往也就是選用最吉利的時辰與宮位。
“最佳”與“最吉”雖然有區別,但大多數情況下是一回事。 古代對吉時吉方的選擇,可由各種吉格或專用宮、盤、星之間特徵來進行比較後加以確定。一般情況來說,當古分對各種格不太考究時,也常直觀地察看局盤上的紅字群集所示的方位,併兼看地盤上特別標明的各種禁忌,便可以取得一個大體上的印象了。 按古說,局盤上用紅字標明的開、休、生三吉門;乙、丙、丁三奇;九地、九天、太陰、六合這四吉;以及身為“三奇八門一時之主宰”的值符、值使、天乙方位,和得時幹相助之方位,屬吉。如果在天、地、人及頂盤這四盤上,這些個吉的元素重合在某一方位,形成兩重、三重乃至四重的格局,那當然就更為吉利了。一般情況下,諸吉中應以吉門為主,吉星次之,吉神輔之。得門而不得奇之方位,也可算吉;得奇而不得門之方位,則不為吉。奇、門均無,則應屬於兇方了。
但是,古文特別指出,以上的吉方僅只是表面現象:在作出斷析之前還要看時幹是否剋日幹,形成“五不遇時”的兇格。還要仔細察看是否犯了地盤上特別標明的大忌:刑--六儀擊刑;制--門迫宮;墓--三奇入墓、時幹入墓。若是遇上這幾種大凶之格,則吉方也就轉為兇方了。若無上述幾格,且吉門吉星又逢旺相之時,則應該可以定為吉方。
判斷吉凶,各盤之間的生克與旺相休囚狀況決不可忽視:八門、九星、三奇六儀皆是如此。不僅在他們之間有著不同的生克關係,而且在不同的時季與不同的方位上,它們本身所遭受到的外界的生克旺相狀態也截然不同。甚至因而吉可減吉化兇,兇亦減兇化吉。例如:開門屬金,則乙到屬土的坤二宮、艮八宮,土可生金;更喜秋冬金旺或土旺生金。這才稱為得地又得時的真吉格。天盤星也是如此,得旺相季月份,才稱為有氣,否則無氣則吉凶程度大減。三奇與六儀側重在分析其與門、宮、地盤,奇、儀之時的生剋制化關係,如乙奇屬木,乙到休吉門,則坎、震、巽三宮,成水生木或同類比和之狀;卻巽到金門與兌七宮,成金克木之勢。
判斷吉凶,最終還得分清主客,據說是最根本的很重要的一條。否則容易顛倒了,而作出吉凶恰恰相反的結論。分清主客,即要解決同一事物的矛盾雙方空間那一方為用事代表的問題。主體與客體的判別還是比較容易區分的,一般可從四個方面來分析:一、先動者為主,後動者為客;二、動方為客,靜方為主;三、主動者為客,被動者為主;四、天盤為客,地盤為主。 至於局象是利主還是利客,在察看具體形成的各種局象及生克旺相之外,還要察看陰陽開合。一般來說,五陽時(時幹為甲乙丙丁戊),遁甲開時,利於客;五陰時(時幹為己庚辛壬癸),遁甲闔時,利於主。
因此,除各種特別的格之外,在複雜的吉凶判斷上,為方便較為全面地觀察分析,暫擬一首口訣,或可有些歸納作用:
一看時幹二看刑,三看入幕四門迫;時地生克觀旺相,陰陽開合分主客。
------按照這麼九個程式步驟來觀察,即許不查對眾多的格,而在大體上作出兇吉方位判斷,此兩者結論應該差不多。
斷析
古代奇門遁甲、陰陽遁十八活局、一千零八十定局格象,雖然有重要的參考與研究價值,但它們畢竟屬於“硬局”,雖然使用起來的確比較簡明、全面、準確、方便,但在預測實踐中有時僅僅以此來“斷”局仍嫌不足。 因為,用事不同。
奇門遁甲的八門八神、九星九宮,各自有著不同的特性,並且代表象徵著不同的事物。因為用事不同。所取用的宮、門、星、神者有較大區別,按現代說法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此,“取用”方式便很重要了。 另外,古人又說,大凡頂盤諸神之吉凶應用事之初,即開始的階段;天盤諸星之吉凶吉凶應用事之中,即中間階段;人盤諸門之吉凶應用事之末,即最後的階段。而一般事物往往以其最終狀態來作結論的,由此也可由此可見門的作用大於星與神的作用,--以上是根據用事特徵屬性來選擇門、星、神時,在時間及事物發展變化上的區別原則。
然而,它們在用事性質上又有分別:所謂“急事從神”(一般指六甲值符),即緊急狀態下如戰爭中,來不及選擇三奇、吉門、吉星之時,則可摟吉神所在方位採取行動;謂“緩事從門”,則指不急於辦的事情,還得挑選吉利的門為用事方位;又所謂“大事看星”,當然是指重大事情與行動必須參看九星的兇吉狀態。
斷析時,按古代理論,其基本原則仍然無非是考慮各象徵物之間,關係上的五行生剋制化,時間上的旺相休辦廢沒,空間上的方向位置(格),以及用年幹、月幹、日干、時乾的被生、被克來定所用事之應期。--這幾項是基本常識。
基本是 以日干為所求之人 以時幹為所求之事 看兩者吉凶沖剋迫擊刑 看值使門 吉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