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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可愛日本留學

    在日本如果你沒有處方是幾乎開不到處方藥的,你就算去診所跟醫生說要開,醫生也不會給你看的。日本藥店的藥品分為第一種類,第二種類和第三種類。第一種類必須得有處方第二種類需要和藥店專駐藥劑師商量第三種類則可以任意購買其中第三種類藥品的範圍也是很廣泛的,比如治療腳氣,感冒發燒,關節肌肉疼痛等等。

  • 2 # 尼爾斯愛吃西蘭花

    處方藥,顧名思義是必須有醫生開出的處方,才可以買得到的藥。在中國現在都不見得可以直接到藥店買到處方藥。在日本,這個可能性約等於零。所以還是老老實實去醫院找醫生開藥吧。

  • 3 # 日本專業買手

    近幾年來日本代購已經不滿足僅代購藥妝了,日本的處方藥也成了代購們瘋狂搶購的重災區,比較有名的像炎症殺菌劑☟☟☟

    還有用於治療褥瘡・面板潰瘍,消除壞死組織,創面的修復的褥瘡處方膏☟☟☟

    以及寶媽很喜歡的祛疤膏等等..

    然而你知道麼,不論是哪個國家或地區,都在嚴格管控倒賣藥品的行為。倒賣處方藥可是犯罪,輕者罰款重者入獄,判個5年8年不是沒有可能!

    目前一些涉嫌非法倒賣處方藥的華人,醫藥品中間商以及日本醫生已相繼被捕。

    事情是這樣的,埼玉縣草加市醫藥品批發公司“美健販賣”的社長增谷健一(60歲)涉嫌550件醫藥品以36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2萬)的價格擅自銷售給家住東京都江戶川區的1名華人。

    而兩名被捕的華人涉嫌合謀將治療糖尿病等處方藥以12萬日元(約合人民幣7400)的價格賣給了大阪府的中國留學生。

    目前,增谷健一與其中一名華人否定了警方的逮捕嫌疑,另一名涉案的孫姓華人承認了嫌疑。具體情況大阪警方還在調查中。

    日本藥品分為2大類,要指導藥品(處方藥)以及一般醫藥品,一般醫藥品又分為第一類醫藥品、第二類醫藥品、第三類醫藥品

    處方藥由於以下4種原因,需憑醫生處方購買,並在醫師指導下方可使用:

    1、上市的新藥,對其活性或副作用還要進一步觀察。

    2、可產生依賴性的某些藥物,例如嗎啡類鎮痛藥及某些催眠安定藥物等。

    3、藥物本身毒性較大,例如抗癌藥物等。

    4、用於治療某些疾病所需的特殊藥品,如心腦血管疾病的藥物,須經醫師確診後開出處方並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賣處方藥肯定是比賣化妝品輕鬆得多,賺錢也多得多,但是高回報同樣意味著高風險!

    根據日本《醫藥品醫療器械法》規定,銷售醫藥品和醫療器械必須獲得當地政府頒發的許可和執照,“無許可販賣處方藥”將被處以7年以下監禁或500萬日元以下罰款。

    要知道,在日本“以盈利目的持有販賣大麻”的量刑為7年以下監禁及200萬日元以下罰款,可以想象“無許可販賣處方藥”這個罪名的嚴重性,不要對運氣過分自信拿人生做賭注,這樣的生意千萬做不得!

    中國駐日本大阪總領館網站提醒:

    一、根據日本有關法律,醫療機構不得私自向非使用人販賣需要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的處方藥,一旦發生違法交易,販賣和購買雙方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據悉,以盈利或倒賣為目的的處方藥違法交易行為是重點檢查物件。

    二、如不知情中國公民因受親友所託或被不良機構蠱惑,向不具備合法經營資質的店鋪違法購買處方藥,上述行為亦涉嫌違法。如確有就診、用藥需要,請務必前往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機構,按照院方規定流程就診,遵醫囑適量購買處方箋標明的藥物,切勿大量購買、囤積、攜帶用途不明的處方藥。

    三、遇到緊急情況請及時與中國駐大阪總領館取得聯絡。請中國公民在日期間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切勿貪圖小利違法交易處方藥。如有必要,可撥打領館應急領事保護電話06-6445-9427或080-1420-8728諮詢。

    提醒各位,未獲得許可而販賣處方藥首先違反了日本法律,這是在日華人必不可踩的“紅線”!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種危險的錢不管是朋友介紹、還是親戚推薦 ,千萬別去賺!!

    其次,直接從“代購”處購買處方藥的買家必須有自我保護意識,不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處方藥,後果可能十分嚴重。

    而且很多藥物並不是國外本土配方才好。就比如很多國家的人和我們的體質不同,臨床試驗的資料和我們根本不匹配,千萬別自己給自己看病,這些藥漂洋過海有沒有中文,吃壞了之後也很難找到人對你負責 。

    再就是現在知道處方藥是違禁品之後,可以重新審視一下各大代購手中的“囤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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