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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使用者63229684269

    《狂人日記》最後的幾個部分是最難以理解的,所以單提出來說一下。最後的幾個部分狂人已是真正的覺醒了的。主人公的恐懼已經由感覺和本能,深化到意志和倫理方面。狂人的呼喊是對這個吃人社會的無情攻擊,他用自己的規勸去改造“大哥”,這種自覺已是發展到了可怕的地步。然而別人都是將它作為瘋子一樣,沒人會相信瘋子的話,這是狂人最為無奈的事。還有另一種覺醒就是對自己的認識,改革運動的失利是主要原因,狂人已是知道自己原來也是吃人的人。連自己都不能逃離這個命運,那就只有把希望寄託於未經世事的孩子身上了,所以說救救孩子。

    分析完《狂人日記》的構架與闡發的觀點,作者又提出了幾個難解之處。這些也沒有脫離文字,結合文字主要是講述魯迅自身轉變的過程,包括“告別青春,獲得自我”,“個的自覺,罪的自覺”。

    “告別青春,獲得自我”:小說《狂人日記》可以看做是魯迅獲得主體性的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在小說中表現在第一章到第十章,這一階段的魯迅是一個滿懷激情的開拓者,先覺者。只不過先覺者意識,指導者意識還經常同被害者意識互為表裡地融合在一起。可以說是不成熟的先覺者。第二階段就是真正的獲得主體性的階段,這一階段對應的是第十一章到第十三章,這個階段也叫做獲得自由的階段,此時魯迅與現實分離開來,思想,文學等等純粹屬於個人行為,當自己與事件本身分離後,看到的也會更加的清晰,可以看作是“價值自由”或“個的自覺”。

    “個的自覺,罪的自覺”:魯迅所說的個的自覺也需要循序漸進的過程。當初他所認為的是自己是一個真正的人,是一個“精神界的戰士”“被害者中的發言人,反抗者”,事實卻不是這樣,當他從異己意識中被解放出來後,他才發現自己就是社會中的一員,但是是具有個別性的,有價值的,他的自我價值就體現在文學上,或者說文學可以充分實現他的價值。個的自覺還意味著主體性的確立,這裡主體性的產生伴隨著“絕望”與“寂寞”,因為主體性的產生是拒絕既成的思想,和對未來的樂觀心理。當然魯迅或許已經確立主體性,他總是“絕望”和“孤寂”的。產生於意志和倫理上的責任意識是區別於個的自覺的,文學上的自覺相似於罪的自覺。文學上的自覺產生於魯迅對自己的認識,他不是一個單純的被害者或是一個加害者,擁有著雙重意識的他用筆做工具去揭露社會的腐朽,推動了“個”的責任意識出現,過程中伴隨“絕望”與“孤寂”推動了“罪的自覺”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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