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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歷史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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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流年往史
方皇后,是嘉靖皇帝的第三位皇后,祖籍南京人。嘉靖十年冊封的九嬪之一,由於擔心無子嗣斷了大明朝的香火,採納了大臣的建議,使用鳥槍法,多把妹,萬一哪一個就有了呢,是吧。於是廣求淑女進入後宮,這樣才能有可能多留子嗣。
在嘉靖十三年的時候,老張家的女兒張氏被廢去後位,方氏被冊封為皇后。二十一年在宮女楊金英等謀逆的壬寅宮變中,全靠方皇后的及時搭救才沒有受害。為了感激,把皇后的父親方泰和叔父方銳都進封為侯。但是在此過程中方後也趁機挾帶私貨,剷除了嘉靖的寵妃曹端妃,讓嘉靖既無奈又不滿。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孝烈方皇后病死,而不是野史中的被火燒死。而有被燒死一說是出自明末清初毛奇齡編的勝朝彤史拾遺記。明朝進士何喬遠所寫的《十三朝遺史》也記載說,方皇后死於西宮大火。這都是野史雜記,當不得真。
《世宗實錄》: (二十六年)十一月壬午,詔釋御史楊爵出獄。爵前後繫獄凡七年,人無敢為言者。是夜,宮中火,傳詔急赦爵。…… 乙未,皇后方氏崩。上即日發喪,諭禮部曰:……其以元后禮葬之。 《明史·楊爵傳》: 二十六年十一月,【大高玄殿】災,帝禱於露臺。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遂傳詔急釋之。
方皇后死前十三四天,宮中確實發生過火災,但地點在西苑大高玄殿(嘉靖所建一干道教宮觀中規格最高者),與方皇后無直接關係。
皇后可能在火災中受傷或者受驚以致死亡或者病情惡化,當然更可能的是高玄殿失火與方皇后去世只是恰巧發生在同一年的同一月內,於是被清朝人拿去加工了下作嘉靖的黑材料。
火災後嘉靖開釋了楊爵,此人因諫言獲罪已遭囚繫多年。看樣子嘉靖嚇得不輕。他即使對皇后心有不滿想搞點小動作,也不可能趕著在這麼個節骨眼上。
當時他們都在西苑。事實上大高玄殿是個宗教活動場所,求神問卜、煉丹燒香,肯定是日夜擠著大群道士,時不時來一批大臣。後宮女眷不可能晚上不睡覺瞎溜達到這麼些男人中間。除非是恰好有重大齋醮活動,皇后陪著皇帝一起出席。
不過根據“帝禱於露臺”一句分析,嘉靖本人當時應該不在火災現場,不然煙熏火燎、驚慌失措的,就該急著延醫問藥沐浴更衣,不大會有雅興登臺祈禱。
嘉靖都不在現場,方皇后被火燒傷或受到驚嚇的可能性無限趨向於零。
嘉靖是個皇帝,一向唯我獨尊慣了,只要方皇后死亡不是他主觀惡意(不論蓄謀已久還是一時衝動)造成的,皇后死了他有什麼可愧疚的,總不可能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吧?就算嘉靖真的感慨自己不能救皇后,那也是懷念皇后的好,硬扯上曹端妃可沒意思。
再說方皇后處理曹端妃這個故事,各個版本都說她趁著嘉靖“病悸,不能言”的時候假傳聖旨,《勝朝彤史拾遺錄》寫的尤為繪聲繪色,說就在嘉靖已經甦醒而不能說話這個當口。實際上根據宮變當天的記錄,宮女們在卯時發難,御醫許紳辰時下藥,嘉靖未時甦醒、嘔出紫血數升,申時能言,再三四劑藥即痊可。也就是說從方皇后趕到現場到嘉靖恢復自主能力這中間不超過十二小時,從嘉靖醒來到能說話也就個把小時工夫,方皇后背後搞鬼你說難度有多大。
另外主辦案件的是司禮監張佐等人,不能覺得他們都是內臣皇后就能指揮得動了,明代司禮監的選拔經過正規程式,一般要經過長期的嚴格培養,其中佼佼者別的本事說不好,揣摩上意那是一等一的強。當時的情形,皇后娘娘若要藉機除掉宮中寵妃,這大太監說什麼也不能答應:只要皇上不死,秋後算賬處理不了娘娘,遷怒於他那還不容易。方皇后深宮婦人,以前沒有干預政事的經驗,太監來個拖字訣她能有什麼辦法?
再說當日的原始記錄,對命令所自還是注意區分的,“好生打著問”是奉懿旨,“這群逆婢”云云則是聖旨。司禮監不會不搞清命令是誰下的就亂執行,按情理方皇后也不大可能有和剛剛甦醒的皇帝獨處的機會,太子得服侍盡孝,太醫得請脈盡忠,太監也要及時彙報情報——亂黨有幾個,抓全了沒有,什麼人指使的,會不會有漏網之魚再來一次,乾清宮的警備也要額外加強。個人觀點,凌遲的處決就是嘉靖自己下的。一般人總不願意相信天子會對自己的女人那麼絕情,尤其曹端妃還是兩個女兒的母親;正妻嫉妒殺人就容易令普羅大眾信服得多了。其實在嘉靖看來,很可能是敢對朕不忠的統統不能留,知情不報罪加一等,管她這個妃那個妃的呢。
又,根據地圖,火災發生地大高玄殿在北海東南,萬壽宮(當時還叫仁壽宮或永壽宮)在中海以西,嘉靖應該是聽說高玄殿著火,跑到萬壽宮東北的平臺祈禱。黑夜裡火光沖天,望見對面動靜很容易,其實帝后所在地離火場還隔著好大片湖水,要說皇后之死是受到大火驚嚇,似乎頗嫌牽強。當然,如果她本來就病得要死,聽見個風吹草動就嚇死了也不是不可能。不過這種情形下……說皇帝對她心懷愧疚好像就更說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