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由於地質資料不詳或對臨近建築物和設施沒有充分重視而造成的基礎工程質量事故或臨近建築物、公共設施的破壞事故,屢有發生。
對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預壓地基,其竣工後的結果(地基強度或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標準。
檢驗數量,每單位工程不應少於3點,1000m2 以上工程,每100m2 至少應有1點,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應有1點。每一獨立基礎下至少應有1點,基槽每20延米應有1點。
對水泥土攪拌複合地基、高壓噴射注漿樁複合地基、砂樁地基、振衝樁複合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複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複合地基及夯實水泥土樁複合地基,其承載力檢驗,數量為總數為1.5%-1%,但不應少於3根。
灰土地基: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當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時)等材料及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灰土應攪拌均勻
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分層鋪設的厚度、分段施工時上下兩層的搭接長度、夯實時加水量、夯壓遍數、壓實係數
砂和砂石地基: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礫砂、碎石(卵石)、石屑。細砂應同時摻入25%-35%碎石或卵石
施工過程中必須檢查分層厚度、分段施工時搭接部分的壓實情況、加水量、壓實遍數、壓實係數。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施工前應對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效能(單位面積的質量、厚度、比重)、強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檢驗。土工合成材料以100m2 為一批,每批應抽查5%。
施工過程中應檢查清基、回填料鋪設厚度及平整度、土工合成材料的鋪設方向、接縫搭接長度或縫接狀況、土工合成材料與結構的連線狀況等。
水泥土攪樁地基施工前應檢查水泥及外摻劑的質量、樁位、攪拌機工作效能及各種計量裝置完好程度(主要是水泥漿流量計及其他計量裝置)。
施工中應檢查機頭提升速度、水泥漿或水泥注入量、攪拌樁的長度及標高。施工結束後,應檢查樁體強度、樁體直徑及地基承載力。
水泥粉煤灰碎石樁複合地基施工中應檢查樁身混合料的配合比、坍落度和提拔鑽桿速度(或提拔套管速度)、成孔深度、混合料灌入量等。
施工結束後,應對樁頂標高、樁位、樁體質量、地基承載力以及褥墊層的質量做檢查。
灌注樁的樁頂標高至少要比設計標高高出0.5m,每澆注50m2 必須有1組試件,小於m3的樁,每根樁必須有1組試件。
工程樁應進行承載力檢驗。檢驗樁數不應少於總數的1%,且不應少於3根,當總樁數不少於50根時,不應少於2根。
平整場地的表面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如設計無要求時,排水溝方向的坡度不應少於 2?。 平整後的場地表面應逐點檢查。檢查點為每100-400m2取1點,但不應少於10點;長度、寬度和邊坡均為每20m取1點,每邊不應少於1點。
土方工程施工,應經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平面控制樁和水準控制點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定期複測和檢查。土方不應堆在基坑邊坡。建築地基基礎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土方回填前應清除基底的垃圾、樹根等雜物,抽除坑穴積水、淤泥,驗收基底標高。如在耕植上或鬆土上填方,應在基底壓實後再進行。
填方施工過程中應檢查排水措施,每層填築厚度、含水量控制、壓實程度、填築厚度及壓實遍數應根據土質,壓實係數及所用機具確定。
重要工程或支護結構做主體結構的一部分;開挖深度大於10cm; 與臨近建築物,重要設施的距離在開挖深度以內的基坑為一級基坑
三級基坑為開挖深度小於7cm,且周圍環境無特別要求時的基坑。
建築關係到公民的人身安全,所以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我們一定要嚴格遵守建築地基基礎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要熱愛、尊敬自己的建築職業,要對所有公民負責。
近幾年由於地質資料不詳或對臨近建築物和設施沒有充分重視而造成的基礎工程質量事故或臨近建築物、公共設施的破壞事故,屢有發生。
對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預壓地基,其竣工後的結果(地基強度或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標準。
檢驗數量,每單位工程不應少於3點,1000m2 以上工程,每100m2 至少應有1點,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應有1點。每一獨立基礎下至少應有1點,基槽每20延米應有1點。
對水泥土攪拌複合地基、高壓噴射注漿樁複合地基、砂樁地基、振衝樁複合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複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複合地基及夯實水泥土樁複合地基,其承載力檢驗,數量為總數為1.5%-1%,但不應少於3根。
灰土地基: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當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時)等材料及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灰土應攪拌均勻
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分層鋪設的厚度、分段施工時上下兩層的搭接長度、夯實時加水量、夯壓遍數、壓實係數
砂和砂石地基: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礫砂、碎石(卵石)、石屑。細砂應同時摻入25%-35%碎石或卵石
施工過程中必須檢查分層厚度、分段施工時搭接部分的壓實情況、加水量、壓實遍數、壓實係數。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施工前應對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效能(單位面積的質量、厚度、比重)、強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檢驗。土工合成材料以100m2 為一批,每批應抽查5%。
施工過程中應檢查清基、回填料鋪設厚度及平整度、土工合成材料的鋪設方向、接縫搭接長度或縫接狀況、土工合成材料與結構的連線狀況等。
水泥土攪樁地基施工前應檢查水泥及外摻劑的質量、樁位、攪拌機工作效能及各種計量裝置完好程度(主要是水泥漿流量計及其他計量裝置)。
施工中應檢查機頭提升速度、水泥漿或水泥注入量、攪拌樁的長度及標高。施工結束後,應檢查樁體強度、樁體直徑及地基承載力。
水泥粉煤灰碎石樁複合地基施工中應檢查樁身混合料的配合比、坍落度和提拔鑽桿速度(或提拔套管速度)、成孔深度、混合料灌入量等。
施工結束後,應對樁頂標高、樁位、樁體質量、地基承載力以及褥墊層的質量做檢查。
灌注樁的樁頂標高至少要比設計標高高出0.5m,每澆注50m2 必須有1組試件,小於m3的樁,每根樁必須有1組試件。
工程樁應進行承載力檢驗。檢驗樁數不應少於總數的1%,且不應少於3根,當總樁數不少於50根時,不應少於2根。
平整場地的表面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如設計無要求時,排水溝方向的坡度不應少於 2?。 平整後的場地表面應逐點檢查。檢查點為每100-400m2取1點,但不應少於10點;長度、寬度和邊坡均為每20m取1點,每邊不應少於1點。
土方工程施工,應經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平面控制樁和水準控制點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定期複測和檢查。土方不應堆在基坑邊坡。建築地基基礎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土方回填前應清除基底的垃圾、樹根等雜物,抽除坑穴積水、淤泥,驗收基底標高。如在耕植上或鬆土上填方,應在基底壓實後再進行。
填方施工過程中應檢查排水措施,每層填築厚度、含水量控制、壓實程度、填築厚度及壓實遍數應根據土質,壓實係數及所用機具確定。
重要工程或支護結構做主體結構的一部分;開挖深度大於10cm; 與臨近建築物,重要設施的距離在開挖深度以內的基坑為一級基坑
三級基坑為開挖深度小於7cm,且周圍環境無特別要求時的基坑。
建築關係到公民的人身安全,所以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我們一定要嚴格遵守建築地基基礎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要熱愛、尊敬自己的建築職業,要對所有公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