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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史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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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沂藍書院趙月光
秦檜根本不可能矯詔處死岳飛,殺死岳飛的第一責任人是宋高宗趙構,第二責任人是秦檜。矯詔,俗話說假傳聖旨,這是要滿門抄斬的。
秦檜有必要冒這個風險嗎?他和趙構早就商量好了:岳飛一定要死。只所以出現秦檜矯詔處死岳飛的說法,是岳飛後人和宋朝皇室及史官為了降低給岳飛平反難度、給趙構開脫的一種隱晦的說法。
秦檜根本就無法操縱趙構,趙構是能力極強的一個宋朝皇帝,能排到宋朝前五名。
秦檜死了後,趙構也沒有給岳飛平反。
宋朝的各項制度可以說是皇權社會中最完善的,宰相沒有審判權,只有知情權,署名權,要想改變判決書內容,只能透過私人關係,或透過言官彈劾法官。審理岳飛案的一干人馬是:御史中丞万俟卨,大理寺卿是週三畏,宰相秦檜,副宰相(參知政事)王次翁,皇帝趙構。
趙構在大理寺詔獄賜死岳飛的理由如下:1,金國提出的議和條件之一為殺掉主戰派的岳飛。(金國掌權的金兀朮的女婿被岳飛打死。)也是趙構迎回被擄到金國的生母韋太后和宋徽宗遺骨的前提條件。
2,紹興十年和十一年,宋軍連敗金兀朮(金兀朮也有勝的時候),說明金國與南宋的軍事實力發生了變化。金國已不再是偏安一隅的趙構第一位的敵人,但這兩年宋軍各路大帥明顯沒有不折不扣地執行趙構的旨意(淮西逗留),這才是趙構的心腹大患。所以有了紹興十一年的收繳三大帥的兵權(張俊還有用,晚點收)。
3,趙構想學先祖趙匡胤杯酒釋兵權,但問題是沒那麼好學。雖然收了岳飛的兵權,但岳飛的兒子岳雲還在軍中,岳飛的忠誠部下張憲還在掌管岳家軍。趙構一狠心:必須殺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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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讀史解惑
對於這個問題雪峰居士不想引經據典,所就就簡單分析下吧!
我們要知道岳飛是武將、秦檜是文臣。雖然宋朝“重文抑武”,但是文臣武將都是宋朝的臣子,都是皇帝陛下親自掌管的。因此,我們可以想象得到,岳飛作為主戰派、秦檜作為主和派,因為政治見解不同必然引發政治鬥爭,兩人會利用各種手段打擊對方也是必然!
然而,在政治鬥爭中皇帝的意見就顯得非常重要。那麼宋朝皇帝趙構是想和還是想戰呢?從當時的情況來看,趙構想和。為什麼?因為岳飛打到金國老巢,迎回徽、欽二帝,那趙構還能當皇帝嗎?因此,在這個背景下,主站的岳飛與主和的秦檜的政治鬥爭中,必然是失敗的結局。
那麼問題來了,秦檜作為宰相,能不能擅殺岳飛?雪峰居士認為不可能,為什麼?就因為秦檜不敢造反,一旦矯詔,秦檜不管怎麼得到皇帝信任,都會被猜疑,最後身死!這是因為不論在古代還是現代,越權是一件不可容忍的事情,更何況秦檜還是越皇帝的權,難道秦檜想當皇帝不成?故而,岳飛被賜死的聖旨百分百是趙構親自簽發無疑!而且也是先有聖旨才有岳飛被殺的後果!
補發聖旨?在古代來看是一個不可想象的事情!也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當然,想造反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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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門猿
簡單點說。
岳飛是在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殺的。
大理寺對岳飛等人的判決書記載於《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發出日期是十二月二十九日。
也就是說,在一天之內,大理寺上奏,皇帝批准,到監獄執行。把這一系列手續都辦完了。
列位,政府機關什麼辦事效率咱都清楚。這些流程一天搞定?
誰信吶……
所以極有可能是先殺的岳飛,後補的手續。
趙構顯然沒必要這麼做。只可能是秦檜擔心趙構動搖,所以搶先下手,造成既定事實,讓趙構不得不承認岳飛被殺這一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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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國務院總理擅自殺了軍委副主席,你覺得可能嗎?在宋朝,死刑複核制早就已經十分成熟,有“奏讞”“翻異”“別推”等,過了大理寺,還要過刑部,別說是岳飛這種手握強兵悍將的方面大員,一個位至三公的國之棟樑,就是一個普通的平頭百姓,秦檜也不能擅殺!這是宋朝文化制度達到古代中國頂峰的一個表現,具體你可以參考《宋代死刑制度研究》。
無論是為高宗甩鍋,還是為秦檜洗白,還是說岳飛情商低或功高震主擁兵自重等等,都是一些別有用心或是非不分的人的亂吠,所依據的史料無非是被改得面部全非的《宋史》,稍微瞭解歷史的人都知道,這部分內容已經全然不可信了。
具體到問題,說秦檜擅殺岳飛,大概出自兩處:一是孝宗為代表的高宗繼承者,把鍋完全甩給秦檜,反正你秦檜已經臭名昭著了,不在乎多一點汙水。二是要寫高宗傳之類的小說家,為了把他寫得偉光正有主角光環,捏造些故事情節。就像前段時間的軍師聯盟系列,把司馬懿塑造成忍者神龜一樣。
立馬林崗豁戰眸,陣雲開處一溪流。 機舂水沚猶傳晉,黍離宮廷孰憫周? 南服只今殲小丑,北轅何日返神州! 誓將七尺酬明聖,怒指天涯淚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