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工作的流程規範:
1.盤點前各庫房應對貨物進行整理,碼放應成行成列、過目見數。
2.財務部牽頭組織盤點工作溝通協調會議,各部門負責人應按盤點工作會議布
置做好部門內的盤點工作安排。
3.盤點均應安排人員進行抽盤,抽盤人一般由財務人員組成,在財務人手不夠
的情況下,可由其他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4.盤點前,各盤點表製表人應提前準備盤點表並分發給盤點人。
5.各盤點人向行政部領取足量盤點卡。
6.盤點人點數後記錄盤點卡和盤點表,一個物品編碼有多張盤點卡的,應分別
記錄,最後計算出盤點彙總數填在盤點表的一盤數欄,實盤數有修改的,填
在二盤、三盤欄,實盤數以最後一個盤點數為準。分色管理的單品,盤點卡
應寫明顏色。
7.抽盤人對所抽單品在盤點卡上記錄抽盤數量,在抽盤表的“盤點卡數”一列
記錄盤點人的盤點卡記錄數,在“抽盤數”一列記錄抽盤數量,計算出差異,
並與盤點人確認差異。
8.抽盤人對未抽盤單品的盤點卡數量在抽盤表上進行盤點數量的記錄,一個物
品編碼有多張盤點卡的,先分別記錄,最後計算出盤點彙總數填在盤點數一
欄。
9.抽盤發現盤點人記盤點卡記錄錯誤的,應通知盤點人進行核實。經雙方複查
確認盤點卡記錄錯誤屬實的,盤點組應調整更新實盤數量,以求雙方上報的
實盤數一致。
10.盤點完成後,盤點人和抽盤人計算各單品的盤點數量,並進行核對,盤點數
核對一致後,雙方在盤點表和抽盤表上簽字。抽盤人負責把未使用的盤點數
列劃“--”封口。封口後的盤點數有變動需要改動的,需要盤點人和抽盤人
共同在改動數旁邊簽字確認。
11.對方對盤點數核對確認完畢後,抽盤人應將抽盤表隨身帶走,並在複核系統
盤點單時使用。
12.盤點完成又發現盤點錯誤的,盤點人不得單方改動盤點數,必須通知抽盤人
一起核實實盤數,雙方一起改動盤點表和抽盤表上的實盤數並簽字。並由抽
盤人通知盤點報告製作人修訂盤點報表。
13.所有盤點表由盤點人和抽盤人雙方確認後,應報部門負責人簽字。
14.盤點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由系統盤點單據製作人當天錄入系統。
15.系統盤點單錄入完畢後,應由稽核人進行細緻的核對,經確認無誤後,上交報表
盤點工作的流程規範:
1.盤點前各庫房應對貨物進行整理,碼放應成行成列、過目見數。
2.財務部牽頭組織盤點工作溝通協調會議,各部門負責人應按盤點工作會議布
置做好部門內的盤點工作安排。
3.盤點均應安排人員進行抽盤,抽盤人一般由財務人員組成,在財務人手不夠
的情況下,可由其他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4.盤點前,各盤點表製表人應提前準備盤點表並分發給盤點人。
5.各盤點人向行政部領取足量盤點卡。
6.盤點人點數後記錄盤點卡和盤點表,一個物品編碼有多張盤點卡的,應分別
記錄,最後計算出盤點彙總數填在盤點表的一盤數欄,實盤數有修改的,填
在二盤、三盤欄,實盤數以最後一個盤點數為準。分色管理的單品,盤點卡
應寫明顏色。
7.抽盤人對所抽單品在盤點卡上記錄抽盤數量,在抽盤表的“盤點卡數”一列
記錄盤點人的盤點卡記錄數,在“抽盤數”一列記錄抽盤數量,計算出差異,
並與盤點人確認差異。
8.抽盤人對未抽盤單品的盤點卡數量在抽盤表上進行盤點數量的記錄,一個物
品編碼有多張盤點卡的,先分別記錄,最後計算出盤點彙總數填在盤點數一
欄。
9.抽盤發現盤點人記盤點卡記錄錯誤的,應通知盤點人進行核實。經雙方複查
確認盤點卡記錄錯誤屬實的,盤點組應調整更新實盤數量,以求雙方上報的
實盤數一致。
10.盤點完成後,盤點人和抽盤人計算各單品的盤點數量,並進行核對,盤點數
核對一致後,雙方在盤點表和抽盤表上簽字。抽盤人負責把未使用的盤點數
列劃“--”封口。封口後的盤點數有變動需要改動的,需要盤點人和抽盤人
共同在改動數旁邊簽字確認。
11.對方對盤點數核對確認完畢後,抽盤人應將抽盤表隨身帶走,並在複核系統
盤點單時使用。
12.盤點完成又發現盤點錯誤的,盤點人不得單方改動盤點數,必須通知抽盤人
一起核實實盤數,雙方一起改動盤點表和抽盤表上的實盤數並簽字。並由抽
盤人通知盤點報告製作人修訂盤點報表。
13.所有盤點表由盤點人和抽盤人雙方確認後,應報部門負責人簽字。
14.盤點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由系統盤點單據製作人當天錄入系統。
15.系統盤點單錄入完畢後,應由稽核人進行細緻的核對,經確認無誤後,上交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