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管理,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做到有計劃地安排車輛維修,減少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1、實行定人、定車、定保養制度,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力爭做到每天“三段查”,隨時保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 2、車輛必須保持清潔,平時視車輛情況自行清洗,每週星期二為車輛保養日,在不誤工作的情況下,必須整車全面清洗,並進行例保。 3、做到不超保、不脫保,車輛每行駛2500公里進行一次保養,行駛17500公里進行二級保養。 4、車輛的一般維修,原則上要求在車隊進行,的確在車隊無法維修,需要外出修理的,必須經安全檢查維修鑑定小組3人以上同意,方可外出維修。外出維修原則上要2人(由分管領導安排)以上(含修後接車結算)參與估價,確定更換零配件的品牌、型號、廠家等(更換零配件原則上要以舊換新),並報經理同意後,才可委託廠家維修,否則,不予報銷。出差(或出車)途中需要急修更換大配件的,也要電話向經理說明情況,求得認可後,才能更換維修。平時需要更換車輛配件、輪胎等必須經安全檢查維修鑑定小組3人以上研究同意後,才可更換,否則,不予報銷。強硬更換的不予報銷。一次維修金額超過5000元以上的須按學校規定報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後,方可外出維修,外出維修要求司機到場鑑修。 5、每天修車和保養車輛,安全檢查維修鑑定小組要做好記錄歸檔。經同意領用配件、材料要辦理出入庫手續,實行誰用料誰籤領的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服務部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管理,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做到有計劃地安排車輛維修,減少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1、實行定人、定車、定保養制度,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力爭做到每天“三段查”,隨時保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 2、車輛必須保持清潔,平時視車輛情況自行清洗,每週星期二為車輛保養日,在不誤工作的情況下,必須整車全面清洗,並進行例保。 3、做到不超保、不脫保,車輛每行駛2500公里進行一次保養,行駛17500公里進行二級保養。 4、車輛的一般維修,原則上要求在車隊進行,的確在車隊無法維修,需要外出修理的,必須經安全檢查維修鑑定小組3人以上同意,方可外出維修。外出維修原則上要2人(由分管領導安排)以上(含修後接車結算)參與估價,確定更換零配件的品牌、型號、廠家等(更換零配件原則上要以舊換新),並報經理同意後,才可委託廠家維修,否則,不予報銷。出差(或出車)途中需要急修更換大配件的,也要電話向經理說明情況,求得認可後,才能更換維修。平時需要更換車輛配件、輪胎等必須經安全檢查維修鑑定小組3人以上研究同意後,才可更換,否則,不予報銷。強硬更換的不予報銷。一次維修金額超過5000元以上的須按學校規定報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後,方可外出維修,外出維修要求司機到場鑑修。 5、每天修車和保養車輛,安全檢查維修鑑定小組要做好記錄歸檔。經同意領用配件、材料要辦理出入庫手續,實行誰用料誰籤領的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服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