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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朝居士

    唐朝初期,實行“三省六部制”,以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三省處理政務。而中書、門下二省地處宮內,為內廷,尤為機要,三省長官(中書令、侍中、尚書左右僕射)併為宰相。

    最開始,宰相議事的政事堂設於門下省,後移至中書省,後來又門下省,於是就直接合署辦公。尚書省為執行機構,為外廷,長官不參與決策。

    這樣,中書省門下省長官就是真宰相了,就存在相權對皇權的威脅。

    於是就給低階官員加衘,比如五六品的小官,讓他們參與決策,行使宰相職權,同中書門下三品就是這個加衘,“同三品”是因為中書令、侍中是中書、門下正三品官,加此銜以示其與中書令、侍中享有同等權力及待遇。

    同中書門下三品和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是一個意思,武則天是女人,她在位時改稱為“同鳳閣鸞臺三品”或“同鳳閣鸞臺平章事”。

    同平章事或者同中書門下三品,跟後來滿清的“南書房行走”、“軍機大臣”是類似的,都是用低階官員行使宰相職權,防止宰相權重威脅皇權。

    而這只是加衘,如果皇帝不滿意,把加衘摘了,你就回去做你的本官。

    至於中書省和門下省,最開始都是內廷官員,包括尚書省,

    漢武帝時,把宰相的決策權剝奪了,讓外戚擔任大將軍,領尚書檯,主決策,是為內廷,內外相制約,

    後來東漢尚書檯為真宰相,錄尚書事才是實權,比如曹操,他的權力來自於錄尚書事,而不是丞相,東漢時,錄尚書事一般兩人,一人是外戚、一人是士大夫,相互制約。

    東漢後期、魏晉,尚書檯權力太大,於是又把尚書檯變成了外廷,中書省為內廷。

    比如,西晉荀勳為中書令,賈充不喜歡他,於是有人獻計賈充,讓他推薦荀勳升官,升為尚書令。

    有人向他祝賀,他就說了一句經典的話, “奪我鳳凰池,諸君何賀焉?”,奪走了我的鳳凰池,有什麼可祝賀的?

    鳳凰池本是禁苑中的沼池,魏晉時期,中書省設在禁苑,執掌機要,接近皇帝,故稱中書省為“鳳凰池”。

    而尚書令官階雖高,但是遠離皇帝,只有執行權,權力自然小了,

    魏晉南北朝時,中書省又權重,又用門下省為內廷,中書省為外廷,或者中書省、門下省輪流執政。

    到了隋唐時期,門下省、中書省併為內廷,為決策機構,尚書省為外廷,為執行機構。

    於是門下省和中書省就成了決策機構,長官為宰相,

    總的來說,都是外廷官員權重,威脅皇權,於是用內廷制約外廷,而時間久了,內廷又權重,於是把內廷變成外廷,又用新的內廷,來制約外廷,不斷重複。

    貞觀十七年(643年),李勣為太子詹事同中書門下三品,是此號第一次出現。其後,以此銜為參政標誌,雖本官品級高於三品者也要加此銜才得為宰相。

  • 2 # 文史劉磚家

    同中書門下三品:中書指中書省或者中書令,門下指門下省或者門下侍中,三品指這些官員的品階都是三品。字面意思:跟中書門下三品一樣。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意為商量處理,和中書門下一起商量處理,共商國是。

    所以這兩個頭銜的官員相當於宰相。

    一、唐朝中央政府:三省六部制

    三省:唐代的中央政府組織形式為三省六部制。中央把秦漢沿用的丞相職權劃分成三省:即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中書省首長為中書令,門下省主管長官為侍中,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中書令門下侍中及尚書令皆為三品官。尚書本是皇宮內廷秘書,中書是在內廷管理檔案的官,侍中則是在宮中侍奉皇帝。

    三省職權分配:中書主發令。政府一切最高命令,皆由中書省發出。此種最高命令,名義上是皇帝的詔書,在唐代叫做“敕”。凡屬重要行政命令,均由皇帝下敕執行。但實際上皇帝自己卻並不擬“敕”,而系由中書省的中書舍人根據皇帝意思擬訂。這樣的詔令擬好以後送門下省。待門下省主管長官侍中及副長官侍郎接獲此項詔書後,即加予複核,這是對此項命令之再審查。若門下省反對此項詔書,即將原詔書批註送還。意即將原詔書塗改後送還中書省重擬之意。如門下省不同意,中書命令便不得下行。 詔敕自中書定旨門下複審手續完成後,即送尚書省執行。尚書省則僅有執行命令權利,而對於決定命令則無權過問。

    二、中書門下共同決斷:政事堂議事

    如中書省擬好命令送達門下省,如遇門下省反對,即駁回,此道命令等於無效。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便先由門下省和中書省舉行聯席會議,會議場所稱為“政事堂”。會議時,中書門下兩省長官及侍郎皆出席。

    三、加封頭銜始為真宰相

    所以,在唐代來講中書門下才被稱為真正的宰相。因為中書門下兩省有實際決斷權,而且三省長官都是三品大員,其他一些官階較低但名望和才能過人的大臣,以及尚書僕射只有加封“同中書門下三品”或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這個頭銜,才可以入政事堂參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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