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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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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太空站
首先要看您的合同過程中是否有相關的約定,如果有相關的約定,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如果沒有約定使用通常的方法。
如果屬於定製類的商品,是不允許是退換貨的,如果屬於通用類商品的話是可以退換貨的,但前提是不得影響二次銷售,並且需要承擔相應的運輸管理等費用。
首先要看您的合同過程中是否有相關的約定,如果有相關的約定,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如果沒有約定使用通常的方法。
如果屬於定製類的商品,是不允許是退換貨的,如果屬於通用類商品的話是可以退換貨的,但前提是不得影響二次銷售,並且需要承擔相應的運輸管理等費用。
根據您的描述,原則上,買受人均可拒收貨物,只不過拒收後是否要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對於不同買賣合同和不同商品有不同的約定。
首先,在普通買賣合同中,如果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買受人可以拒收貨物。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但要注意,在雙方當事人約定了檢驗期間後,如果因為買受方單方拒絕驗貨並拒收,則貨物損毀的風險會由買受人承擔。《合同法》第158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考質量符合約定。
其次,在網購合同中的七天無理由退換和例外情形在《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如下:
網路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線上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最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買受人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行使拒收標的物的權利
(一)出賣人未按期交付標的物的。例如提前交付或推後交付。
(二)出賣人交付標的物數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例如多交付或少交付。
(三)出賣人交付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
(四)分批交付標的物的買賣合同。
所以買受人拒收貨物是個不同情況下不同解決方案的問題。您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進一步細化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