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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邳蘇

    應該很好。

    建築密度的計算

    住宅小區的建築密度(C)是指小區內所有住宅樓的基底面積(S")和小區總用地面積(S)的比值。

    即:C=(S"÷S)×100%。(公式1)

    而小區內所有住宅樓的基底面積(S")近似等於小區內所有住宅樓的地上建築面積(A)與住宅平均層數(H)的比值。

    即:S"≈A÷H。(公式2)

    代入公式1可得:

    C≈A÷H÷S=(A÷S)÷H。(公式3)

    而上面公式中括號裡的這個(A÷S),即小區內所有住宅樓的地上建築面積(A)與小區總用地面積(S)的比值。這個比值,就是我們常說的容積率(R)。

    所以,再代入上面的公式3,就可以得到下面的終極公式:

    C(建築密度)≈R(容積率)÷H(平均層數)。

    所以,住宅小區的建築密度,與兩個因素有關,一個是容積率,一個是平均層數。

    怎樣認識建築密度

    相對於建築密度來說,真正能反映小區整體居住舒適程度的其實是容積率。

    容積率越高,說明小區單位用地面積上的建築面積多,單位居住人數也多,人均公共服務設施、人均綠地面積、人均市政公用設施、人均用地面積小,居住體驗差。反之,容積率越低,單位用地面積上居住人數越少,居住舒適程度越好。

    但是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即使容積率很高,只要是平均層數上去了,建築密度也可以降下來。再加上建築密度還受建築日照間距的影響,特別是高層住宅,日照間距的要求是硬性的,導致建築密度不能太高,這樣就使得建築的平均層數居高不下,出現了很多30多層甚至40多層以上的超高層住宅。

    這樣的高層住宅小區,儘管建築密度並不高,一般都是20%左右,但是容積率卻很高,難言舒適。

    所以建築密度22%的住宅小區,並不一定好,而且很大機率上是容積率很高的高層住宅,居住舒適便利程度包括通風、採光、休憩、垂直水平交通等體驗都不好。

    而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表4.0.2:居住街坊用地與建築控制指標又從規範層面上印證了這一點:

    從上表中可以看出,隨著住宅層數的增加,反映居住體驗的容積率和人均住宅用地面積限值越來越寬鬆,而建築密度的限值卻隨層數增加而越來越嚴格,對於高層Ⅱ類的住宅小區,建築密度最大不能超過的數值,恰恰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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