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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勞動爭議工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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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顧雲孫
對於題主所提出的問題,然而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尤其是面對現在社會即有些跨地域,跨省內的公司,哪麼對於這樣公司有可能為了公司的正常運轉,哪麼也就存在單位的調動工作的原因。
至於對跨省調崗是否屬於岐視性侮辱?然而對於這樣的問題,我個人觀點,問題即是這樣的,如果是屬於公司正常調動,哪麼也就無可厚非,當然哪,每個員工應該為企業作想,同時不能有任何懷疑的態度,去認為公司用岐視性的侮辱這個詞,更應樂觀的去做好自己的工作。
由於我們現在的員工,即要工作舒服,又要報酬較高,從而總想佔公司的便宜,問題是公司總想為公司而著想,如果人人都怕外調,尤其是面對跨省或者跨區域,哪公司怎麼才能發展好一個公司的正常發展,之所以說,對於題主所提出的問題,我個人持不同觀點,望題主再細細分折一下公司的正真目的,是否是從全域性考慮!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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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長金老者
公司機構改革,應屬於經營形勢發生了變化,因此對員工進行調崗應屬正常,不存在侮辱歧視這類問題。但工傷尚在康復期間,不知是否可以上崗,如果不能頂崗可向公司提出。問題解決不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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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場天下
你這是算一個問題分開說,還是二個問題?我簡單總結一下:
1,關於調換崗位,企業必須符合公司經營生產需要,且徵得勞動者同意,不是公司隨意調動的,且調崗位不得具有歧視性,侮辱性,懲罰性和合法性,具體體現在哪幾個方面,這裡不一一詳說,參閱我的一些文章即可;
2,跨省換崗,更改了工作地點,肯定是不合法的,除非是勞動者同意,不然勞動者完全可以書面拒絕公司調動,繼續原崗位上班,如果公司以此不給你打卡或不讓你進公司上班,直接錄音或影片下來做證據,或報警,理由就是公司未提供正常工作條件,且要回執作證,可以坐等公司違法解僱你,獲得雙倍經濟補償金,或自己提出書面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具體操作,參閱我的一些文章,有詳細解釋;
3,至於工傷治療期間,身體都沒有康復,就被公司換崗,更換工作地點,更是嚴重違法的行為,這樣的不良企業,要從五險一金,標準加班費(拖欠工資),個稅,環保,勞動條件,高溫津貼等幾個方面,投訴舉報到相關單位,哪一塊沒做到位,直接去舉報,相關的行政監督機關不作為,或作為違法,直接起訴他們機關單位,當然,要有投訴回執單,回執單上內容屬於偏離證據的事實,這樣才可以,老是縱容違法企業,其結果必然是勞動者受傷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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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打聽生活
針對您的提問包含多個問題,我們先梳理一下關鍵問題。
1、企業單方調崗,如何判斷是否有歧視性、侮辱性。
2、跨省換崗,更改工作地點,是否違法?
3、工傷醫療期,還沒完全康復就被換崗,是否違法?
一、如何判斷企業單方調崗是否具有歧視性、侮辱性。這個實際上比較好理解,換崗優先要具備關聯性,也就是說優先往同類崗位上調動,如沒有空缺,則往類似崗位上調動,如還沒有,則向其他同級崗位上調動。如果崗位之間相差太大,比如故意安排辦公室職員去掃廁所,把一個部門經理調到生產一線去做普工,這就具有侮辱性、懲罰性;比如因為公司認為這個崗位不能由女性來做而調崗,這就具有歧視性。
二、單方面跨省換崗,更改工作地點,是否違法?這話總原則上是要經過員工同意的,因為這已經影響到員工的社保、家庭生活等更方面因素了,如果在沒有其他已簽訂的協議下,公司這樣做肯定是違法的。但要注意如果簽訂的協議裡有約定出差、外出培訓的條款,那麼對於工作地點的跨省變更,可能短時間內我們要服從,但對於跨省且崗位變動肯定是不行的,除非企業有非常充分的理由。
三、工傷醫療期,還沒完全康復就被換崗,是否違法?工傷醫療期與是否完全康復是兩個概念,工傷醫療期是根據醫療的診斷結論來確定的,而很多工傷在醫療期結束後是不會完全康復的,所以才有勞動能力鑑定這一說。
所以如果因為醫療期滿但不能從事原崗位造成的調崗,公司是有權的(前期公司要證明你不能從事原崗位),只要公司的調崗不具有歧視性、懲罰性、侮辱性等就沒有問題,另外工資這一塊看公司是否有工資體系,原則上是不能降低工資的。但如果工資有崗位對應的工資體系,而且合同中也有此約定,那公司也會雖然崗位變動。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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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這個問題我不想回答。在你想佔便宜的心態下,你一直邀請別人解答問題。作為一個辦理勞動工傷的案件10年的老律師,其實在上一次的解答中我就給你了,非常中肯的這種建議。但是你還是想佔便宜。想不付出成本,而讓其他律師給你提供諮詢。你想的也太天真了。律師這裡能讓你佔到便宜嗎?我可以幫一些值得同情的人。我沒有時間去幫助那些想佔便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