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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怒向刀

    跟車主協商下,如果他實在不願意墊付,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先行墊付,至少在交強險範圍內應該是可以的,強制保險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受害方的利益及身體健康的權利,如果是全責,有足夠商業三者險的情況下,也可以申請墊付醫藥費試一下,一些大的保險公司應該是可以的。這叫做預付賠款

    如果他不願意墊付也不申請保險公司預付賠款,那恐怕只有透過交通管理部門來督促他來執行責任認定書的處理意見,即他該負的賠償責任,或者是他先出錢,或者是受害方先出錢,出院後拿費用票據到交警隊,叫來加害方車主,最後攏一下賠償金額,由加害方支付給你。即透過交警隊來制約。

    如果這都不配合,恐怕只有仲裁或訴訟了,我有個朋友就是新買一年的車被追尾了,在4S店修的車,但追尾方死活不願意支付修車款,雖然認定責任在他,但交警也沒法,最後還是打官司要回了修車款,且實際上是賠錢,訴訟前後歷經7個多月,搭了精力和時間 ,油錢也得幾百塊了,但終究是心中惡氣平了,沒有讓宵小之徒得逞,正義終究戰勝了邪惡,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 2 # 請叫我陳理賠員

    如果交警定責書已經下達了,就說明醫療費全部由全責方承擔,不怕他不賠。

    但是治療沒錢怎麼辦,你可以拿著定責書要求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用,雖然交強險目前最高墊付18000元,但是也可以解燃眉之急。如果傷情比較嚴重,也可以申請保險公司在商業險範圍內繼續墊付,雖然很多保險公司一般不會同意,但是定責書已經確認了,最終還是會賠付,有的保險公司還是願意墊付的,就看保險公司的服務意識了。

    如果只是口頭承諾全責,現在需要錢治療,可以找交警下一個有責墊付通知書,保險公司也可以在交強險範圍內先墊付的。

  • 3 # 青青林木土

    這很正常,不用太疑慮。

    個人親身經歷太多的交通事故案件 ,傷人的重傷的都有,剛接觸事故處理這個工作時,看到傷者在醫院治療,只要肇事一方有保險的前提下,我通常都會做工作讓其墊付一部分醫療費,處理了一段時間的事故後,見識到了太多人性不堪的一面,我的惻隱之心也就慢慢的關上了門,很少要求肇事一方去墊付醫療費,因為社會很現實!現實到讓人不得不收起善良的心。

    我見過太多的傷者醫療費由肇事方全額墊付,到了肇事方需要傷者提供材料理賠時,卻被傷者一方趁機“敲詐”不賠點營養費啥的拒不提供幫助,讓肇事司機非常為難和氣憤 偏偏法律拿這種無賴行徑毫無辦法;我也見過墊付多少醫療費都不夠醫院的檢查費用的,一個脛腓骨骨折,只要賬戶裡有錢,醫院可以把你從上到下從內到外每一個器官甚至每一個關節都給你檢查的仔仔細細;我也見過墊付醫療費後傷者什麼藥貴用什麼藥,不管治療效果和肇事方能不能得到賠償,很多藥保險公司是拒賠的。

    所有種種原因結合,讓現在的很多肇事司機不敢墊付,墊付醫療費後後患無窮,不如等到最後傷者醫療費確認再走調解賠償程式,這樣程式走完大家一拍兩散誰也不欠誰的;絕大多數的民警也不會去做肇事方的工作幫忙墊付醫療費,得不到賠償最後都會賴到民警身上,好心並不一定能得到好報,甚至可能會惹一身騷。這就是人性,自己的利益受損就得找個相關的人來背鍋,所以現在的民警都是做好自己程式內的工作即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就法律層面來說,法律也沒規定肇事方必須支付醫療費,法定程式就是醫療結束雙方調解,沒有其他的方法。

    所以對方不掏醫療費無可厚非,醫療費需要傷者一方先期支付 儲存好單據等待傷好調解,實在有困難保險公司可以先期墊付一萬,還有可以申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這一部分最高可以墊付十萬。

  • 4 # 百折不撓鐵骨錚錚

    很正常,現在醫藥費根本不能墊付,車有保險,有事找保險公司就行。如果墊付了,很多時候太吃虧,甚至墊付的錢根本要不回來。自己買車,每年花那麼些錢買保險,不就是為了出事後有保險公司出錢嗎?又花著錢買保險,又自己掏錢給傷者看病,圖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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