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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jl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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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侯王666
業主不交物業費到底損害了誰的利益的問題,我認為這個問題問的好,問到問題根上。下面給大家講一個我遇到的業主與物業公司雙方對這個問題的真實故事。前幾年有一個小區的部分業主上訪,反映的也是物業公司服務不好。當時我認為來反映情況的肯定是交物業費的業主,結果一問,其中三分之一都是沒交物業費的業主。我很好奇地問他們為什麼不繳物業費還來上訪,這些沒交費的業主振振有詞地能把物業公司服務不好的罪狀能羅列了一大堆,比已交物業費的業主說的還多還具體,能把物業公司說的比過去的地主老財都壞,什麼霸佔公共資源,什麼剝削欺壓都用上了,聽上去好像他們是物業的受害者。我說你不交費還說物業服務不好,人家沒收入咋給你服務,不交費業主很自豪的說,我不交費就是不讓物業公司賺我們的血汗錢。當時我很驚訝?我把業主勸走後,將為小區管理服務的物業公司經理叫來問問情況。物業公司經理是一位下崗工人,說起業主說他們物業服務不好問題時,他非常委屈地說,說實在話,我們的服務一般般,因為物業費才每平方三毛錢,一戶每月只交30元左右,全小區三百戶,每月收不到一萬元,單保安保潔十來人,每月發工資都很困難。這倒不怕,你猜業主說我們服務差是咋比較的,原來業主是跟不遠處的每平方收九毛的小區比的,那個小區600戶,你想我們之間能比嗎?我問他小區目前有多少業主不交費,經理說大概15%左右。我說物業費低,又有那麼多人不交費,你能顧得住嗎。經理也是輕蔑一笑,都是業主給逼的,我們會降低服務,比如公共維修,屬隱性的,能不修就不修,路燈燈泡換成小瓦數的,照明時間短一點,欠費業主門前路燈基夲不亮,保安每班三人的減一人,打掃衛生也減人。若還顧不住,拉點廣告了,收點車位費了,搞點多種經營,反正得保證工人工資發下來。他還舉了個例子,物業費就如業主汽車的維保費,價格高的好服務,價格低的低服務,關鍵是物業費低,業主也要求好服務,實在是巧媳婦難做無米之飲。當我問到這麼多人不交費為什麼不撤走時,他笑了笑說還沒到走的時侯,他說雖說公司面對那麼多業主不交費,但還是佔少數。這15%中有將近一半是被欠費業主做工作不交費的。雖經營困難,我們還得堅持,一是牽扯到合同信譽,對得起90%交費業主;二是我們用堅持服務來感動業主。真虧損到堅持不住時,我們就撤了。後來我安慰他幾句,讓他回去做好服務,與業主搞好關係,做好維穩,他笑著滿口答應走了。問罷雙方已是快下午一點了,我也餓了,到一個小飯店想吃碗撈麵條,在辦公室臨時坐一會算了。誰知剛邁進小飯店的門框,就看見來上訪的業主正圍著桌子上的幾盤菜喝酒哩。他們看我來了,就往桌前拉:“來來喝兩杯,這幾個不交費的業主請客哩"。我一聽這,天下怪事,還有不交費的業主請客之事?這不合乎邏輯的請客,我說什麼也不會與他們一塊吃飯,這飯吃了代價太高。想罷,擺脫他們糾纏來到另一個小飯店吃碗懶禍菜算了。結果我剛一進門,就看見那小區物業公司經理幾個人也在那喝酒哩。趁他們沒注意,我急忙退了出來。走回辦公室的路上,我個氣呀,你們雙方都沒有真正把物業服務當做正經事來做,寃寃相報、毫無章節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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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oasis28
明晰公攤面積,移交水電氣充值,移交地庫之後,再籤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移交水電氣設施,充值機所產生費用,由開發商補上。 水電氣沒到戶,屬開發商偷工減料。
物業如果是替政府管理,就不應該收費,業主已經交過稅了,是納稅人。 如果是收費為業主服務,就應該與業主簽訂服務合同。
管理事務,財產事務,應該自己做,不能讓他人染指。 染指的人,都帶著自身的利益訴求,核心利益,因為他是跟你一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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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博弈,很難說誰哪方獲利或收益。不交的業主多半不會吃虧,交的不一定收益。業主-業委會-物業,三方都沒有嚴格的監督機制和懲罰制度。
再有,
業主不熱心小區事物,不熱心業委會工作和選舉;
業委會也沒有監督,自肥的有之,吃力工作還捱罵的有之;
至於物業也是魚龍混雜,黑社會手段的都有之(不過有些業主完全講道理根本行不通),撈錢卻不幹或少幹,物業單位撈,個人撈。真乾點實事,花了錢,公司埋怨,業主也不一定都較叫好(利益有損或獲利不明顯的還有牢騷怪話)。
誰來協調和監管和仲裁三方。各方,業主,業委會人員,物管單位和責任人的信用,沒有檔案,沒有調查採集,獎懲記錄,誠信記錄等,基本就是放任的,誰能撈能鬧誰佔便宜。物業沒有強行退出機制,業委會財務情況大部分是混亂的或根本不管小區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