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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孤往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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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鄉微視界
8月26日透過的新土地法,是大家關注的熱點,作為農村的群眾與其切身利益直接相關,作為三農工作者也與做好工作關係密切,筆者恰好也從事過農村拆遷工作特來作答。
首先,糾正提問中的錯誤提法,就農村拆遷徵收的實際來說,準確的說法對土地徵收,而不是對宅基地進行徵收。在農村拆遷徵收中的對宅基地是涉及房屋拆遷的問題了。不能把概念搞混了。
其次,新土地法在土地徵收上對公共利益的界定、補償的基本原則、徵收程式的完善等進行了明確,由此可能會有以下影響:
(1)動用國*家徵收權有了明確界定,杜絕濫用、亂用的現象發生。新法規定因軍事外交,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扶貧搬遷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成片開發建設等六種情況確需要徵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徵收。隨意徵地,想徵地就徵地,濫用、亂用徵收權,這些亂象將受到極大的衝擊,進而能更好地守住耕地紅線和保障農村群眾的利益。
(2)明確了土地徵收補償的基本原則是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從以土地年產值為標準進行補償轉變為實行按照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綜合考慮土地產值、區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等因素確定地價)。並且在原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的基礎上,增加了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和社會保障費,土地徵收補償的總額有一定的提高,被徵地農民長遠生計更加有保障。
(3)將徵地的批後公告變為了批前公告,要求政府在徵地之前開展土地狀況調查、資訊公示,與被徵地農民協商,必要時組織召開聽證會,農民有了更多的參與權、監督權和話語權,有利於進一步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利益。
綜上所述,新土地法對農村徵地行為進一步進行了規範,對土地被徵收農民的生活和長遠生計更有保障。(本文圖片來自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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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早上喝粥
就農村拆遷徵收的實際來說,準確的說法對土地徵收,而不是對宅基地進行徵收。在農村拆遷徵收中的對宅基地是涉及房屋拆遷的問題了。不能把概念搞混了。
其次,新土地法在土地徵收上對公共利益的界定、補償的基本原則、徵收程式的完善等進行了明確,由此可能會有以下影響:
(1)動用國*家徵收權有了明確界定,杜絕濫用、亂用的現象發生。新法規定因軍事外交,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扶貧搬遷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成片開發建設等六種情況確需要徵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徵收。隨意徵地,想徵地就徵地,濫用、亂用徵收權,這些亂象將受到極大的衝擊,進而能更好地守住耕地紅線和保障農村群眾的利益。
(2)明確了土地徵收補償的基本原則是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從以土地年產值為標準進行補償轉變為實行按照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綜合考慮土地產值、區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等因素確定地價)。並且在原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的基礎上,增加了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和社會保障費,土地徵收補償的總額有一定的提高,被徵地農民長遠生計更加有保障。
(3)將徵地的批後公告變為了批前公告,要求政府在徵地之前開展土地狀況調查、資訊公示,與被徵地農民協商,必要時組織召開聽證會,農民有了更多的參與權、監督權和話語權,有利於進一步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利益。
綜上所述,新土地法對農村徵地行為進一步進行了規範,對土地被徵收農民的生活和長遠生計起了保障。
回覆列表
8月26日上午,十三屆全華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以163票贊成、1票反對、3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
宅基地改革仍需落地
作為徵地制度的“一體兩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這次土地管理法修改最大的亮點。
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方面,魏莉華表示,這次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破除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法律障礙。新法刪除了原來土地管理法第43條,任何單位或個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使用國有土地的規定。增加規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符合規劃、依法登記,並經三分之二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直接使用,同時使用者在取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之後還可以透過轉讓、互換、抵押的方式進行再次轉讓。
這被認為是把實踐中已經出現的相關經驗,上升到法律層面的做法。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這一變動讓已經付諸實踐的土地流轉方式具備了合法性:“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實踐中是一直在操作的,比如廣東省幾年之前就有這樣的做法。在實踐過程中,這種做法也基本上是沒有阻力的,這次就是法律上的追認,從經驗層面上升到了法律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