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講斬首隻是將人的頭砍下,而梟首是斬首之後將人頭懸掛起來。
斬首,亦稱砍頭、殺頭或開刀問斬,是死刑的一種,即將人的頭部砍去。
梟首,在中國、日本、北韓半島等東方國家,犯人的首級有時會被插在高竿上,懸於公眾地方展示,以儆效尤,遠望人頭像是夜梟站立於樹端,稱為梟首。
在中國,梟首於秦朝、漢朝時用諸夷族。六朝時見於律,隋朝時廢。明朝起復見於律,初時用於殺父母者,後用於強盜。清襲明制,至沈家本修律時廢。
其他地方亦有類似梟首的行動,但通常只發生在戰場上。日本的梟首刑是把人犯綁在十字架,以矛自脖內端割下頭,略異於斬首。日本的梟首有別於中國懸於高處,而是將斬罪之人仕置以刀斬首後掛在獄門臺上,詳見徳川幕府刑事圖譜。
拓展資料
棄市
一般說法是“殺之於市,與華人共棄之。”即在市場上公開處死。另說則是死後,需在市場陳屍數日,不許殮葬,以儆效尤。
函首
用匣子裝首級,並且遞送出去之意。中國邊軍通常在殺死敵軍重要將領後,將該人首級取下,簡易防腐後,郵遞迴到朝廷,供朝廷驗證。
斬立決、斬監候、陪斬
在中國,自明朝起,斬首的判決必需經過刑部的複核。斬立決者刑部批准即時處斬,斬監候就會到三法司再行審議,然而並非所有情況都經刑部,例如王陽明平定寧王之亂時,明廷賜其“便宜行事”,可直接處決大逆不道之人。
清朝時,“大逆”、“大盜”一類重犯,若被判斬立決,需待刑部覆批,然後即著正法。其他一般獲死罪的犯人為斬監候,一律暫緩執行。需待次年秋天,將所有文案交由三司秋審或朝審。待斷定無錯案後,名單交予皇帝勾決。於霜降至冬至期間行刑。 行刑時,斬監候囚犯一起被押赴刑場,監斬官從犯人中挑出被勾決犯人處決。
割頭
英語中,所有切除對方頭部的行為均稱beheading或decapitation,但華文的“砍頭”或“斬首”含有以利器快速切斷死者頸部的意思。近年恐怖分子所採用的處決很多時都是割斷而非切斷受害人的頸部,用意在於增加受害者的痛苦及對觀看者造成的恐怖感,如果根據一些中國古代小說(如水滸傳)的用語,恐怖份子處決人質的方式應稱為割頭。
斬刑中還有一類,那是腰斬,反正也是切斷主要器官使人喪命,比較起來,腰斬死得慢一些,更痛苦一些。傳說清朝有一知識分子被處以腰斬,臨死前蘸著自己的血,在地上寫了十三個“慘”字,寫到最後,字已難以辨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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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講斬首隻是將人的頭砍下,而梟首是斬首之後將人頭懸掛起來。
斬首,亦稱砍頭、殺頭或開刀問斬,是死刑的一種,即將人的頭部砍去。
梟首,在中國、日本、北韓半島等東方國家,犯人的首級有時會被插在高竿上,懸於公眾地方展示,以儆效尤,遠望人頭像是夜梟站立於樹端,稱為梟首。
在中國,梟首於秦朝、漢朝時用諸夷族。六朝時見於律,隋朝時廢。明朝起復見於律,初時用於殺父母者,後用於強盜。清襲明制,至沈家本修律時廢。
其他地方亦有類似梟首的行動,但通常只發生在戰場上。日本的梟首刑是把人犯綁在十字架,以矛自脖內端割下頭,略異於斬首。日本的梟首有別於中國懸於高處,而是將斬罪之人仕置以刀斬首後掛在獄門臺上,詳見徳川幕府刑事圖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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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市
一般說法是“殺之於市,與華人共棄之。”即在市場上公開處死。另說則是死後,需在市場陳屍數日,不許殮葬,以儆效尤。
函首
用匣子裝首級,並且遞送出去之意。中國邊軍通常在殺死敵軍重要將領後,將該人首級取下,簡易防腐後,郵遞迴到朝廷,供朝廷驗證。
斬立決、斬監候、陪斬
在中國,自明朝起,斬首的判決必需經過刑部的複核。斬立決者刑部批准即時處斬,斬監候就會到三法司再行審議,然而並非所有情況都經刑部,例如王陽明平定寧王之亂時,明廷賜其“便宜行事”,可直接處決大逆不道之人。
清朝時,“大逆”、“大盜”一類重犯,若被判斬立決,需待刑部覆批,然後即著正法。其他一般獲死罪的犯人為斬監候,一律暫緩執行。需待次年秋天,將所有文案交由三司秋審或朝審。待斷定無錯案後,名單交予皇帝勾決。於霜降至冬至期間行刑。 行刑時,斬監候囚犯一起被押赴刑場,監斬官從犯人中挑出被勾決犯人處決。
割頭
英語中,所有切除對方頭部的行為均稱beheading或decapitation,但華文的“砍頭”或“斬首”含有以利器快速切斷死者頸部的意思。近年恐怖分子所採用的處決很多時都是割斷而非切斷受害人的頸部,用意在於增加受害者的痛苦及對觀看者造成的恐怖感,如果根據一些中國古代小說(如水滸傳)的用語,恐怖份子處決人質的方式應稱為割頭。
斬刑中還有一類,那是腰斬,反正也是切斷主要器官使人喪命,比較起來,腰斬死得慢一些,更痛苦一些。傳說清朝有一知識分子被處以腰斬,臨死前蘸著自己的血,在地上寫了十三個“慘”字,寫到最後,字已難以辨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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