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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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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日慕鄉關
作為秦朝統一六國的大功臣和歷史大名人,李斯死在一個宦官手裡,的確讓人難以接受,倒不是因為李斯不該死,而是宦官這種群體在公眾心目中地位低下,如果李斯是被項羽斬殺,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
大齡青年李斯原本是河南上蔡縣一個看城門的小吏,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四線小縣城的公務員,結了婚,有了兒子,過過小日子本是李斯正常的生活軌跡。但李斯這個人不安分,被兩隻老鼠的境遇刺激到了,老大不小外出學藝,後來西飄到秦國,遇到了求賢若渴的好老闆秦始皇,一展抱負,位極人臣。
李斯在秦國混了幾十年,從一個大學畢業生一直做到丞相,人生後半段如同開掛一般。不僅如此,他的幾個兒子都娶了公主,大兒子李由還做到了秦國大城市三川郡的一把手,說是秦國皇族以外第一家族也不為過。
秦始皇最後一次巡遊的時候李斯已經七十多歲了,早過了退休年齡,但他依舊陪伴左右,可見秦始皇是很信任他的,作為近臣,秦始皇雖沒有立太子,但哪個兒子是中意的接班人李斯應該很清楚,如果秦始皇正常死亡,李斯撈個顧命大臣問題不大。
但李斯這種人註定不安分,當年為了上位,不惜在背後放槍陰死師兄韓非子,情感這東西一文不值。在李斯的人生哲學中,秦始皇對他好那是他的本事,老闆與員工哪有什麼真感情。如今老闆死了,誰接班都不要緊,只要自己有錢賺有位子就一切都好。
趙高很瞭解他,所以三言兩語就把他搞定了。
李斯的做法看似不講究,其實也無可厚非,他與扶蘇關係不好,提前為自己謀劃也在意料中,不為自己著想也的為家人著想。混了一輩子圖的就是個榮華富貴,要怪就怪秦始皇不提早準備後事,給了這些人鑽空子的機會。
但李斯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低估了趙高。
《史記》記載趙高是宦官,秦朝的宦官並不一定是太監,趙高能文能武,還能駕駛馬車,當時的馬車人體工程學設計很差, 太監的體力根本無法勝任,趙高是太監的可能性並不高。
既然不是太監,怎麼會把掉腦袋換來的成果拱手讓給李斯。
還有一點,李斯高估了二世的智商。
從秦始皇對二世的喜愛程度來看,二世應該不是弱智,但從他後來的所作所為來看,應該是個楊廣朱厚照級別的傻缺,智商不低,情商很低,只會玩。
而二世和趙高的關係明顯比李斯親近。
這樣一來,李斯就成為趙高謀朝篡位最大的障礙,李斯的死也就不奇怪了。
近年來,隨著一些網文的擴散,李斯被大肆美化。從歷史記載來看,李斯在治國方面確有過人之才,但從權謀來看,他比起後世的張良蕭何之流完全不是一個檔次,人品又差,被殺也沒什麼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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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儒家與法家的治國理念的區別。
孔子希望統治者能夠為政以德,以德治國:“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意思是“用政令來治理百姓,用刑法來整頓他們,老百姓只求能免於犯罪受懲罰,卻沒有廉恥之心;用道德引導百姓,用禮制去同化他們,百姓不僅會有羞恥之心,而且有歸服之心。”
法家則認識到,“惡”是歷史進步的動力,人性是絕對自私的,“輿人成輿,則欲人之富貴;匠人成匠,則欲人之夭死”
其意思就是說:“做車的人為了牟利,希望大家都有錢,好來買他的車。匠人為了自己的棺材好賣,則希望別人早死!”
所以,法家主張治理國家需要嚴刑峻法!
有意思的是都是讀孔子的書,但孟子認為人性本善,而荀子認為人性本惡!
而作為大儒的荀子,兩個弟子卻是大名鼎鼎的法家代表,一個就是韓非子,一個就是我們這裡說的李斯。
很多人一提到法家就以為是我們現在講的西方國家的法治社會。實際上,法家的“法治”與近現代西方法律思想理解的法治不同。法家是以君主為法,君主是一切的核心,君主說出的話即為法,法治的本質是服從君主指令(這一點從“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可以看出來,按近現代的法治觀念,應該是“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而我們以為的站在統治階級立場的儒家,卻提倡以民為本,“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在春秋戰國時期,幾乎所有大儒都是長壽,孔子:73,孟子:84;荀子:75;
而幾乎所有知名法家都是死於非命,而且大部分都是被自己所制定的法律所殺。商鞅死於車裂,吳起死於亂箭,韓非子被李斯所害,而李斯被趙高所殺!
所以,看到這裡,你就應該明白李斯即使沒有趙高,也難以善終。
而李斯為自己私利,與趙高同流合汙的那天起就註定了自己的命運。遇到趙高這種沒有底線,又可以控制君主(指鹿為馬)的小人,李斯除了死還能有什麼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