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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達股份就微信公眾號“兒子在天堂”釋出的《我的兒子死在了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請還我公道!》一文作出迴應,公司稱事故原因系萃取塔內的高水位控制浮球失靈無報警,高溫工藝水從萃取塔頂部噴出,工人馮卓斌發現熱水外溢但未能及時採取遠離現場措施,以致事故發生。 我市這篇報道爆了整個朋友圈,其熱度甚至逼近最近紅爆的滴滴打車(對於我們市) 我簡單說一下情況:家裡人的口供 一年輕員工在毫無防護裝置的情況下被指派到6樓的萃取塔檢查,然後被8%己內醯胺的熱水燙傷98.5%,但公司並不是馬上送到醫院治療,而是開會後再送到醫院,原本開車15分鐘路程可以到醫院治療,結果需要1小時20分鐘才到達醫院。 到達人民醫院後,醫院醫生詢問燙傷的是什麼東西,公司負責人再三強調是熱水,致使醫生按照熱水燙傷的方式治療,這是導致員工死亡的重要原因!有常識的人都知道,被大面積燙傷,首先需要清楚被什麼東西燙傷才能夠有效治療,但公司負責人明明知道萃取塔裡面的不僅僅是熱水,而是8%的己內醯胺溶液,這是後來我兒子轉院後身體出現極度嚴重狀況的時候再三要求,他們才敢說出來的 工廠的口供: 該員工沒有按公司要求嚴格執行制度穿著今日加工場,導致意外發生,工廠已經用200w為員工醫療,可還是救不回來。 居於目前情況,兩方都有連帶責任。 但你覺得,哪一方才會更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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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野馬財經

    作者丨徐悅邦

    因員工安全生產事故以及過程中的處理方式,美達股份(000782.SZ)今日被推上輿論的“槍口”。

    28日晚,美達股份公告迴應稱,此事屬意外導致的工傷事故,主要原因是意外性引起的,間接原因也有傷者安全意識不足的問題。美達股份稱,建議雙方聘請律師參與,合法合情合理處理。

    爆料者稱,死者是美達股份員工,今年5月底在無防護裝置的情況下被指派到萃取塔檢查。因生產裝置殘舊,萃取塔發生爆炸,死者被8%己內醯胺的熱水燙傷98.5%。

    爆料文章稱,美達股份方面在開了近1小時會以後才將死者送到新會人民醫院,並向醫院隱瞞了燙傷物,說是為熱水所燙傷,致使新會人民醫院一直按照熱水燙傷的情況治療。同時,在治療期間美達股份還拒絕了家屬的轉院要求。

    直到6天后,傷者情況轉危,美達股份才將其轉到江門中心醫院。“6月6日13點52分到了江門中心醫院之後,醫生馬上判斷這肯定不是熱水燙傷,是屬於化學燒傷,在這之前美達錦綸公司的負責人從未改口,一直都說是熱水,在醫生再三強調以及我們家屬強烈要求的情況下,美達錦綸公司迫於壓力終於說出了真相,這是8%己內醯胺的高溫水”。傷者經過兩輪轉院治療後,最終於7月24日逝世。

    28日晚,美達股份釋出公告,對此也迴應稱此事屬意外導致的工傷事故,“萃取塔噴水是投產 30 多年以來的第一次”。

    除此之外,美達股份稱事故造成的原因也包括死者“在檢查時已發現萃取塔頂部出現熱水外溢情況,未能意識到可能發生的危險性,未能及時採取遠離現場措施,在遇到突發性危險時躲避不及”。

    此外,美達股份公告措詞也較為直接,“建議雙方聘請律師參與。合法合情合理處理事宜”。

    資料顯示,美達股份主營業務為錦綸6切片、紡絲、織造和染整等,屬於化學纖維製造業,公司於1997年在深交所掛牌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是青島昌盛日電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青島昌盛”)。去年,青島昌盛受讓原股東江門天昌投資、天健實業集團所持股份,成為美達股份第一大股東。

    財報顯示,美達股份2018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18.70億元,同比上升11.2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455.60萬元,同比增長142.72%。

    美達股份的股價並未受上述訊息影響。截至今日收盤,美達股份微跌0.53%,收報於5.59元/股,成交額為554.4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達股份2017年年報中,提到了公司今年開展的培訓情況。其中,有關於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的教育。

  • 2 # 小道毅然

    生產型企業,根據企業實際生產狀況應強制要求工人穿戴勞防用品,並制度相應制度。設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員對生產安全進行檢查巡查。員工未穿戴勞防用品進廠員工本身有責任,如工廠對勞防用品穿戴有明確要求,則視為員工違反公司規定。另外員工在工廠發生意外,無論有無穿著工裝,工廠都要負責。

  • 3 # 不生雲

    最近看到太多類似資訊,在憤怒於企業的不作為、推卸責任的同時,感慨更多的是我們能為此做什麼?一味的譴責謾罵難以獲得實質效果,當悲劇發生後一切的行動都只能是挽回措施,此事件應該引起重視的是事前安全預防。有太多企業毫無安全意識,也有太多企業是在拼拼湊湊中成立,哄哄騙騙中運營。企業的規劃只是一味的拼業績、賺大錢。至於對員工的承諾,對顧客的許諾,只不過是表面功夫,做做樣子而已。

  • 4 # Ella的碎碎想

    我看到這個新聞,直接這兩天心情不好。 這個孩子死時的照片,是如同木乃伊一樣,他才24歲,說是成年,現在的孩子父母保護的好,未經世事,企業在各種危險可能性面前不預防,要一個剛上社會不久的孩子預防,說孩子自己的安全意識不強。 你不教他,他怎麼知道。他不是一天去世,也不是兩天去世,他是過了五十五天,看他的照片,和古代忍受酷刑有什麼區別。真的是心痛無比。這麼慘重的事情居然不上熱搜。相關部門也沒有出來說明情況。

    明白人看到這樣的事情,都知道是怎麼回事。我們在外工作,凡事還是自己多學習,預防危險。名義上的領導,專家未必靠得住。出事了,先是負責人撇的一乾二淨。還有,小醫院水平不行,看病還是大醫院有希望。遇到危險的任務,一定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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