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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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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笑cry976
如果不在編~沒有關係,但顧好孩子安全你懂的(最好不要讓校領導知道)!如果在編~最好不要~畢竟是不允許參加校外輔導的!一旦發現~後果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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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990439
違不違法這個確實不好說,打擦邊球吧,單說一點安全,萬一有孩子在你家出點什麼事,那就攤上大事了,值不值得自己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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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美幼兒緣7
馬上就要到了放暑假的時候了,作為一位幼兒園臨時的代課老師,班級裡面肯定會有家長想讓班級辦個輔導班的,因為孩子放暑假家長並不放暑假,所以家長並沒有多餘的時間在家裡面照看孩子,就想讓老師辦一個輔導班,正好可以帶孩子學學拼音,學學畫畫。
這種情況合法嗎?其實牽扯不到法律方面的問題,因為本身老師就是臨時的代課老師。如果老師是正式在編老師的話這種情況下肯定是不可以的。因為教育部門對正式在編制的老師進行有償辦輔導班這件事情查的比較嚴,如果被逮到的話肯定這個老師的鐵飯碗也就丟了,所以如果老師是在編制的,千萬不要去冒這個風險,辦這個輔導班!
但是對於臨時的代課老師,教育部就沒有那麼嚴格的要求。所以這個情況下我覺得也不能一竿子打死,就說幼兒園老師不能辦輔導班,如果辦了輔導班就不可以之類的。因為我們都知道臨時的代課老師工資比較低,乾的是同樣的一份工作,但是正式在編的老師和臨時代課老師的工資待遇就不一樣,臨時代課老師的工資要低的多。
所以我覺得她們辦一個輔導班完全是可以的,並且在假期辦一個輔導班,既能方便其他家長,對於一些沒有時間來照看孩子的家長來說,是一件挺好的事情。也能自己賺點錢,所以有雙重的好處,我覺得完全可行。我們幼兒園的很多臨時代課老師,在暑假的時候都辦了輔導班,有的是託管,有的是幼小銜接。
基本上也都是班級裡面的家長要求老師辦的,因為孩子放那麼長時間的暑假,整天待在家裡肯定是不太現實的,最主要的是沒有人在家裡照看孩子,而且孩子在家裡待兩個月,肯定會養成很多壞的行為習慣,所以家長就想讓老師辦一個輔導班,也天天把孩子送去上學,就像和上幼兒園一樣,這樣也省了家長的麻煩,孩子跟著自己的老師,家長也比較放心。
並且老師帶著孩子,肯定不是說整天帶著孩子玩,肯定會教孩子一些東西,這個時候家長覺得應該是比較合理的。所以我認為臨時的代課老師,如果有時間和精力去辦一個輔導班的話沒有什麼不可以。但是一定要遵循一個原則:那就是不能強制性的讓班級裡面的孩子都去上輔導班,一定要是家長自願。
如果家長家裡有人照看孩子,不想把孩子送去上輔導班的話,也是很合理的情況。就是說老師一定不能強制必須讓孩子去上,只要一強制絕對會有家長心裡有怨言,雖然家長可能在明面上不說,但是家長的心裡肯定是不舒服的,而且鬧大了之後,家長肯定也會打電話投訴這個老師,到那個時候不管你是正式的老師還是臨時的老師,教育部門絕對會有一個說法的。
我們原來的一個同事,然後暑假的時候就辦了一個輔導班,她恐怕自己招不到孩子,所以就在教室裡面給其他小朋友說:你們暑假還想不想和老師在一起呀?然後小朋友說想,老師就說那老師暑假還可以繼續看著你們,老師辦了一個輔導班,你們回家都給爸爸媽媽說,讓爸爸媽媽把你們都送到老師這裡來哈。
然後班級裡面很多孩子回到家給爸爸媽媽說他們要上老師辦的輔導班上課,有的家長呢就比較感興趣,因為正好沒有人照看孩子,所以當場就給孩子報了名。但是有的家長呢,已經合理的安排好了孩子的暑假,並沒有打算讓孩子上輔導班。所以這個情況下家長就比較為難,因為老師都給孩子說了明顯的就是想讓孩子傳遞給家長的。
家長又怕不讓孩子上輔導班,老師下學期要是出現區別對待孩子的情況就不好了。但是老師並沒有在家長面前說,所以家長也抱著僥倖的心理,就當自己家的孩子沒給自己說,就這樣相安無事的過了幾天之後,放假前兩天老師直接在班級群裡發了這個資訊,告訴孩子家長她辦了一個輔導班,如果沒有人照看孩子的話,可以把孩子送到她這裡來,她給照看。
最後還加了一句,我都問過孩子了,所有的小朋友都想暑假的時候繼續和老師待在一起,然後有的家長就開始坐立不安了,覺得老師這麼說其實就是變相的道德綁架家長的,讓家長給孩子去她裡面報名。後來有一個家長沒有妥協這件事情,直接打電話投訴了這位老師,然後教育部就讓學校來處理這件事情。最後學校的處理方法就是把這位臨時的代課老師直接給開除了。
所以說,臨時代課老師辦輔導班可以,不管是方便別人也好,自己賺錢也好,只要班級有家長想讓孩子去上,老師就可以辦這個暑假輔導班。但是一定要遵循一個選擇,那就是千萬不要強制性的要求家長必須給孩子報名,這點肯定是不可以的,不要到最後什麼也沒辦成,最後自己的飯碗還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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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媽咪老師
今年,不少家長找到我:暑假我們孩子交給你,你在家少帶幾個,我們都不說不行嗎?
雖然我理解他們的困難,我也知道他們值得信任,但是我還是狠心拒絕了。
因為規則在那裡,我們也簽了責任狀,即使不違法,也不能違規。
確實,嚴格來說,這種行為不算補課,而且可以解決家長的後顧之憂。
但是萬一追查,你說的所有理由都只能屬於自我辯解。
坦白說,我以前業餘時間也做過類似的嘗試,效果極好,我們帶的輕鬆愉快,孩子玩的開心,家長也滿意。
去年單位性質變化,再做將屬於違規,我忍痛放棄了,心中有許多遺憾,但是總比挨處分強吧?
如果題主是在編教師,建議你還是放棄這個想法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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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胖叔剪影1220
單說這件事,如果你不收費或者沒有收費的證據義務幫忙應該從法律上沒有什麼問題。但如果按教育局的相關規定,你和這些孩子有師生關係,很難說教育局追查下會怎麼處理。另外如果孩子在你家出現意外,你肯定是要負相應的責任的,特別是家長八成會主動找你索賠,而且你既然在這個問題上有問題,我想你八成也是要收費而不是義務的一旦出現問題,家長拿著收費的證據找到你,那各種相關的違規違法問題就會隨之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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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肯定不合法,但是如果家長默許,也無妨,前提下是所有孩子都在健康的成長,千萬不能出岔子,出了岔子你的教師生涯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