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劉愛源
-
2 # 寶山141765603
普天之下,豈非王土?
摔土之賓,豈非亡臣?
君己傾倒,哪還有理?
即己下臺,怎能重來?
-
3 # 文筆緣
如何評價針對朴槿惠部分罪名被判不成立,韓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朴槿惠隨被涉嫌(親信干政門)事件而遭彈駭下臺,短短的十多天,從一界國家總統變成階下囚,被捕拘留入獄。
朴槿惠真的犯下了那麼大,多,且嚴重的罪行嗎?
我們做為國外看客,不是怎麼了解朴槿惠執政期間所做所為,朴槿惠執政國事對南韓和人民是利多還是傷損利益關係大。單從挺樸派和倒樸派對怒言行也真不好給予評價。挺樸派多次掀起示威遊行,喊朴槿惠無罪要求政府釋放朴槿惠。可朴槿惠還是沒有得到釋放。從另一角度說,朴槿惠可能有罪,但犯罪有多大,我們只能說,南韓憲法作出來判斷結果最為正確吧。可在朴槿惠身上發生的定論則不是我們想象的概念模型。
朴槿惠拘留期間,接受了一審地方法院100百多次預審,在拘留期將滿,因撿方取證指控罪名證據不確鑿,一審法院按期末做終審,而任意延長對朴槿惠的羈押時間,按南韓憲法規定,犯罪嫌疑人在扣押時間,要有終判結果,否則無罪釋放。由於一審法院羈押延長朴槿惠拘留時間,打此後朴槿惠就不相信法院,不接受審理了,任法院宣判。也不與外界任何人交往,死心在拘留所寞寞度暮年。
有時看看書,回憶懷寫自已的人生,用這個方式消磨在拘留所生活的時間。
直到今年4月6日,韓檢方司法指控朴槿惠涉嫌親信干政門為主及收受賄賂等十八項罪名,提請要求一審法院判朴槿惠有期監禁徒刑30年,而一審法院以直播方式,被告人缺席法律程式,認定十六項罪名成立判朴槿惠有期徒刑24年,罰金180億韓元。韓檢方司法不服,認為一審法院判朴槿惠微乎其微,隨後提請要求上訴。可朴槿惠未接受宣判書,也不表示上訴,只是在拘留所無動於終,而徹底把自已生死置之渡外。
一審法院判決了,檢方司法不滿上訴,是什麼理由!問題來了,是法院執法不公,還是檢方司法指控提請罪名不實,還是前總統朴槿惠沒有犯那麼多罪證。讓吃瓜觀眾怎樣認識,相信那一方。
(圖為韓檢方司法一角)
最讓觀眾難以看清南韓憲法的真實性情況如何?最明顯重要的是檢方司法與法院之間的不配合。
一審法院宣判朴槿惠罪案結束後,韓檢方司法又指控朴槿惠涉嫌兩大罪名,(國情院收賄賂罪和違反選舉法),提請一審法院判朴槿惠15年有期徒刑,結果法院依法認證,兩項罪證判朴槿惠8年有期徒刑。據韓聯社7月24日報道:南韓司法界訊息稱!一審地方法院對韓檢方司法捉請指控前總統朴槿惠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提供的特殊活動經費以及介入新世界黨(現自由南韓黨)黨內公推的案件,進行一審宣判後,撿方對此宣判不服,已於當天向首爾地方法院提出抗訴。仍然上訴。
8月24日,高等法制因檢方司法對朴槿惠的上訴,判朴槿惠涉嫌親信干政門案等罪,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5年,.罰金2O0億韓元。但檢方司法仍然不滿心上訴到韓最高大法院。韓聯社10月l日報道公佈,韓大法院再延長羈押朴槿惠兩個月拘留時間,要知朴槿惠最終得到何等地步,只有等到12月後才有分曉。
眾所周知,韓檢方司法是南韓最有權威的司法部門,是總統特權任命的。
對三無人朴槿惠來說,法院宣判基本都是按法律規定做宣判,而檢方司法是以個人裁判為目的,一心一意不放過朴槿惠,非置死獄中不可。
現任總統文在寅前幾天發話了,如挺樸派再抗議遊行,政府將配合檢方司法一拼大壓。
最高大法院是否可以按撿方上訴要求判處,暫無法推論,估計判朴槿惠無罪釋放是絕對沒有希望的。
中新網7月24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24日,韓國司法界訊息稱,日前,法院對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收受國家情報院提供的特殊活動經費,以及介入新世界黨(現自由韓國黨)黨內公推的案件,進行一審宣判後,檢方對此不服,已於當天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抗訴。
回覆列表
南韓政府前總統朴槿惠案件全部結束了。南韓政府檢察官指控朴槿惠《收受》南韓政府情報院特別經費每月發錢《受賄》這個問題不是南韓政府檢察官知道事情。
首先要知道南韓政府情報院工作性質是什麼?幹什麼的?只有國家主席,總統知道。任何人不知道。
經費開支有國家主席,總統鑑發撥款。南韓政府檢察官,不是對朴槿惠而李明博一樣,因為南韓政府情報院特殊經費逮捕,一個國家元首,一個執法者。二個不同身份工作性質。怎能理解一個國家元首外交工作?不理解但是國家元首不可能把國家機密告訴檢察官與律師,法官。所以朴槿惠放棄檢察官指控,律師辯護法院按照南韓政府巜憲法》量刑宣判。
最近我在想為什麼南韓政府總統全軍覆滅原因是什麼?一句話,因為它們知道世界事情太多,最終死在監獄結局。永遠不會讓世人知道《真象》朴槿惠被罷免總統,朴槿惠發言人對世界各媒體說。遲早朴槿惠案《真象》告訴世人大告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