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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奈且向上

    題主所述問題,涉及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如題所述,是失主已經發現錢包被盜或被搶奪,為要奪回自己的錢包,與犯罪嫌疑人發生爭奪錢包,過程中雙方都使用了一定的暴力手段。這是,事件的性質已經發生變化,即由原來的盜竊或搶奪,變化為搶劫。

    中國刑法規定,對於正在發生的搶劫,殺人,強姦等犯罪行為,受害人及有關人員可以實施正當防衛。題主所述,受害人搶回自己錢包的行為,完全符合正當防衛的要求要件,不存在防衛過當過時的行為,應當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根據題主所述問題,存有一個疑點,即打傷嫌疑人的腿,是發生在錢包被奪回前,還是奪回錢包後,失主為洩憤,又將嫌疑人的腿給打傷了。如果是奪回錢包後,又將嫌疑人打傷,那就存在防衛過時,構成防衛過當,要當承擔法律責任。因為題主交代不清楚,這一點不好判斷。

    總之,正當防衛是為了阻止正在發生的侵害,為防止自身的安全及財物不受侵害和損失,而採取的對等低限度的防衛措施。在防止犯罪的過程中,切莫濫用正當防衛權,以免構成防衛過當,嚴重的甚至構成犯罪,同樣要追究刑事責任。

  • 2 # 守株不待兔2

    先給分析一下這是一個什麼性質的問題,從題主介紹的情況看,問題關鍵在於搶字上。這是個搶劫案件,搶劫案和盜竊案在定性上是是不同的搶劫要比盜竊嚴重的多。因此,受害者面對搶劫者要奪回被搶的財物,可能要反抗,這時不不免有雙方都有受傷的可能,最終以搶劫者受傷,被搶者奪回錢包而告終。我認為如果被搶者在與其搏鬥過程中致搶錢人受傷,是不該承擔責任的,如果已經把錢奪回,已將搶錢者控制住再去打傷就有故意傷害的嫌疑了,這時就應該負有一定責任了。這是我的粗淺看法。再次感謝邀答!

  • 3 # 公司法江湖

    首先透過題目的描述可以知曉案涉的性質是搶劫,而不是盜竊,搶劫屬於刑法上比較重的罪名,但是否承擔責任就看是否失主打傷搶劫犯罪分子的腿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據此我的分析如下:

    正當防衛的構成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所以可知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如下:正在發生犯罪行為+主觀為了避免他人或者自己利益被侵害+採取必要限度(但是無限正當防衛不需要必須限度)

    二、此種假設下需要區分情況判定

    據此本案中如果對方是搶劫行為,那麼作為失主為了避免自己的利益受侵害的情況下將搶劫人打傷的行為顯然是屬於正當防衛,但是需要注意區分一個時間節點那就是:

    1、搶劫結束後

    2、搶劫進行時

    如果是正在搶劫的情況下,打傷沒有任何責任,但是如果是搶劫結束後的話,那就存在問題了,因為搶劫結束後如果發現犯罪分子的情況下,那麼採取打傷他人挽回自己損失的情況,必然涉及到“正在發生犯罪行為”的條件的問題,所以建議各位如果是事後發現了搶劫犯罪分子的情況時,最好還是報警處理,切不可衝動行事。

  • 4 # 奇點財經78050741264

    謝謝邀請。這種情況要看當時嫌疑人是否有反抗、威脅、對打等方式來對待當事人,如果是雙方在扭打過程中或者是對當事人有威脅到身體健康的形為,屬於正當防衛,因過失造成的對嫌疑人的傷害是無需承擔責任的。如果是嫌疑人已束手就擒,或者是已失去抵抗力對當事人沒有造成傷害的能力後,當事人出於憤怒對嫌疑人造成的傷害是要承擔責任的,屬於防衛過當。對於小偷、搶劫形為的人人都痛恨,經常看到抓到嫌疑人後,一些不冷靜的圍觀群眾會痛扁這些人渣的,但這種形為也是不對的,如果是對嫌疑人造成了傷害,自己還要承擔責任得不償失啊,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冷靜冷靜,還是交給警方處理的好。

  • 5 # 英雄少年2020

    在保護自己財務的時候失手打傷是防身自衛,如果財務保住了,搶錢的人被你制服了,你還要繼續暴力,那麼你就是犯罪了,那麼就要承擔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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