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樑與次梁之間鋼筋的錨固(彎錨)長度確定:
下部縱筋,直線錨固,帶肋12d,光圓鋼筋15d。上部縱筋,滿足la或設計按鉸接≧0.35lab,充分利用鋼筋受拉強度時≧0.6lab。
鋼筋錨固的原則:
1、梁受拉鋼筋在端支座的彎錨,其彎錨直段≥0.4lae,彎鉤段為15d並應進入邊柱的“豎向錨固帶”,且應使鋼筋彎鉤不與柱縱筋平行接觸的原則(邊柱的“豎向錨固帶”的寬度為:柱中線過5d至柱縱筋內側之間);
2、受力縱筋在端支座的錨固不應全走保護層的原則,當水平段走混凝土保護層時,彎鉤段應在盡端角筋內側“扎入”鋼筋混凝土內;
3、當抗震框架樑往中柱支座直通錨固時,縱筋應過中線+5d且≥lae的原則;
4、梁受拉縱筋受力彎鉤為15d、柱偏拉縱筋彎鉤、鋼筋構造彎鉤為12d的原則;
5、牆身的第一根豎向鋼筋、板的第一根鋼筋距離最近構件內的相平行鋼筋為牆身豎向鋼筋與板筋分佈間距1/2的原則;
6、當兩構件配筋“重疊”時不重複設定且取大者的原則;
7、節點內鋼筋錨固不應平行接觸的原則。
1、變截面柱牆插筋錨固為1.5lae
2、牆上柱縱筋錨固為1.6lae
3、上柱比下柱多出的鋼筋錨固為1.2lae
4、下柱比上柱多出的鋼筋錨固為1.2lae
5、上柱直徑大於下柱時應將下層柱的連線位置移到柱的上端,上柱連線位置下移。
6、頂層邊角柱外側鋼筋全部伸入梁板內,長度為梁底以上1.5lae。也可採用12d(此時屋面樑上部彎折長度須為1.7lae,避免節點頂部鋼筋擁擠)和1.5lae+20d(當柱外側配筋率>1.2%)
7、頂層中柱12d,當直錨長度大於錨固長度時可採取直錨。
8、暗柱和牆頂層錨固為lae(自板底)。
9、框支柱部分縱筋延伸到上層剪力牆樓板頂,能通則通,彎錨部分伸入梁或板內lae
10、牆水平筋伸入端柱的長度取定:當滿足直錨時為lae,當不能滿足直錨時為伸至端柱對邊加彎折15d,平直段長度須>=0.4lae
11、剪力牆水平筋應伸至牆端,並向內水平面彎折。
12、轉角剪力牆外側水平筋應連續透過。
1、樓層框架樑鋼筋端支座採用直錨時為>=lae且>=0.5支座寬+5d。
2、樓層框架樑鋼筋端支座採用彎錨時為伸至柱縱筋內側+15d彎折。平直段長度必須>=0.4lae,這是對設計的要求,如果不能滿足此條件,須用較小規格鋼筋代替。
3、框架樑中間支座伸入支座內>=lae且>=0.5支座寬+5d。
5、樓層高低跨梁低跨梁鋼筋伸入高跨梁內為lae,屋面高低跨梁低跨梁鋼筋伸入高跨梁內為1.6lae。
6、屋面框架樑上部鋼筋在端支座的彎折長度為:1)伸到梁底;2)1.7lae;3)1.7lae+20d(樑上部縱筋配筋>1.2%)。
7、井字梁、次梁和純懸挑梁下部鋼筋伸入支座12d,當為光面鋼筋時,直錨長度為15d.弧形次梁下部鋼筋伸入支座為lae。
8、純懸挑梁、井字梁和次樑上部鋼筋以及連梁端部為小牆肢時的上下鋼筋取值同樓層框架樑。
9、連梁滿足直錨時伸入牆內的長度為lae且>=600.斜向交叉暗撐及斜向交叉構造鋼筋錨入牆內為lae。
10、側面構造筋的錨固長度和搭接長度均為15d,當梁側面為抗扭腰筋時其錨固長度與方式同框架樑下部鋼筋。
11、樑架立鋼筋的搭接長度為150。
12、基礎梁外伸時鋼筋彎折長度為12d,無外伸時為梁高1/2,多出部分鋼筋彎折長度為15d。
13、高低基礎梁低跨鋼筋伸入高跨內lae。
14、基礎梁底部負彎矩鋼筋自柱中心線向跨內延伸的長度為跨度/3且>=1.2la+梁高+0.5柱寬。
15、基礎次梁無外伸時上部鋼筋伸入支座(基礎主樑)內為>=12d且>=支座寬1/2。基礎次梁下部鋼筋>=la,外伸時上下部鋼筋彎折12d。
16、板上部鋼筋伸入支座內為la,底筋伸入支座內>=5d且到支座中心線。
17、梁板式筏形基礎底板上部鋼筋和中部鋼筋>=12d且到梁中心線,下部鋼筋伸到梁箍筋內側+彎折15d。
18、筏板外伸時上下鋼筋彎折12d,u型封邊筋長度:筏板厚-2*保護層+2*12d。交錯封邊縱筋彎折長度:板厚1/2-保護層+75。
19、梁腋下部斜縱筋為伸入支座梁下部縱筋根數-1且不少於2根。錨入梁內為lae。柱樑相互關聯結構工程所需要計算的鋼筋量柱鋼筋計算和對量。
主樑與次梁之間鋼筋的錨固(彎錨)長度確定:
下部縱筋,直線錨固,帶肋12d,光圓鋼筋15d。上部縱筋,滿足la或設計按鉸接≧0.35lab,充分利用鋼筋受拉強度時≧0.6lab。
鋼筋錨固的原則:
1、梁受拉鋼筋在端支座的彎錨,其彎錨直段≥0.4lae,彎鉤段為15d並應進入邊柱的“豎向錨固帶”,且應使鋼筋彎鉤不與柱縱筋平行接觸的原則(邊柱的“豎向錨固帶”的寬度為:柱中線過5d至柱縱筋內側之間);
2、受力縱筋在端支座的錨固不應全走保護層的原則,當水平段走混凝土保護層時,彎鉤段應在盡端角筋內側“扎入”鋼筋混凝土內;
3、當抗震框架樑往中柱支座直通錨固時,縱筋應過中線+5d且≥lae的原則;
4、梁受拉縱筋受力彎鉤為15d、柱偏拉縱筋彎鉤、鋼筋構造彎鉤為12d的原則;
5、牆身的第一根豎向鋼筋、板的第一根鋼筋距離最近構件內的相平行鋼筋為牆身豎向鋼筋與板筋分佈間距1/2的原則;
6、當兩構件配筋“重疊”時不重複設定且取大者的原則;
7、節點內鋼筋錨固不應平行接觸的原則。
1、變截面柱牆插筋錨固為1.5lae
2、牆上柱縱筋錨固為1.6lae
3、上柱比下柱多出的鋼筋錨固為1.2lae
4、下柱比上柱多出的鋼筋錨固為1.2lae
5、上柱直徑大於下柱時應將下層柱的連線位置移到柱的上端,上柱連線位置下移。
6、頂層邊角柱外側鋼筋全部伸入梁板內,長度為梁底以上1.5lae。也可採用12d(此時屋面樑上部彎折長度須為1.7lae,避免節點頂部鋼筋擁擠)和1.5lae+20d(當柱外側配筋率>1.2%)
7、頂層中柱12d,當直錨長度大於錨固長度時可採取直錨。
8、暗柱和牆頂層錨固為lae(自板底)。
9、框支柱部分縱筋延伸到上層剪力牆樓板頂,能通則通,彎錨部分伸入梁或板內lae
10、牆水平筋伸入端柱的長度取定:當滿足直錨時為lae,當不能滿足直錨時為伸至端柱對邊加彎折15d,平直段長度須>=0.4lae
11、剪力牆水平筋應伸至牆端,並向內水平面彎折。
12、轉角剪力牆外側水平筋應連續透過。
1、樓層框架樑鋼筋端支座採用直錨時為>=lae且>=0.5支座寬+5d。
2、樓層框架樑鋼筋端支座採用彎錨時為伸至柱縱筋內側+15d彎折。平直段長度必須>=0.4lae,這是對設計的要求,如果不能滿足此條件,須用較小規格鋼筋代替。
3、框架樑中間支座伸入支座內>=lae且>=0.5支座寬+5d。
5、樓層高低跨梁低跨梁鋼筋伸入高跨梁內為lae,屋面高低跨梁低跨梁鋼筋伸入高跨梁內為1.6lae。
6、屋面框架樑上部鋼筋在端支座的彎折長度為:1)伸到梁底;2)1.7lae;3)1.7lae+20d(樑上部縱筋配筋>1.2%)。
7、井字梁、次梁和純懸挑梁下部鋼筋伸入支座12d,當為光面鋼筋時,直錨長度為15d.弧形次梁下部鋼筋伸入支座為lae。
8、純懸挑梁、井字梁和次樑上部鋼筋以及連梁端部為小牆肢時的上下鋼筋取值同樓層框架樑。
9、連梁滿足直錨時伸入牆內的長度為lae且>=600.斜向交叉暗撐及斜向交叉構造鋼筋錨入牆內為lae。
10、側面構造筋的錨固長度和搭接長度均為15d,當梁側面為抗扭腰筋時其錨固長度與方式同框架樑下部鋼筋。
11、樑架立鋼筋的搭接長度為150。
12、基礎梁外伸時鋼筋彎折長度為12d,無外伸時為梁高1/2,多出部分鋼筋彎折長度為15d。
13、高低基礎梁低跨鋼筋伸入高跨內lae。
14、基礎梁底部負彎矩鋼筋自柱中心線向跨內延伸的長度為跨度/3且>=1.2la+梁高+0.5柱寬。
15、基礎次梁無外伸時上部鋼筋伸入支座(基礎主樑)內為>=12d且>=支座寬1/2。基礎次梁下部鋼筋>=la,外伸時上下部鋼筋彎折12d。
16、板上部鋼筋伸入支座內為la,底筋伸入支座內>=5d且到支座中心線。
17、梁板式筏形基礎底板上部鋼筋和中部鋼筋>=12d且到梁中心線,下部鋼筋伸到梁箍筋內側+彎折15d。
18、筏板外伸時上下鋼筋彎折12d,u型封邊筋長度:筏板厚-2*保護層+2*12d。交錯封邊縱筋彎折長度:板厚1/2-保護層+75。
19、梁腋下部斜縱筋為伸入支座梁下部縱筋根數-1且不少於2根。錨入梁內為lae。柱樑相互關聯結構工程所需要計算的鋼筋量柱鋼筋計算和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