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清代著名作家蒲松齡《聊齋志異》中的故事。和柳宗元一樣,他把古代漢語的精煉發揮到了極致。古代漢語之所以簡潔,有一個原因,就是句法比較簡明。句子大多是簡單句,句子之間的邏輯因果和時間空間的承接都是省略了的。把複雜的過程、其間的因果、前後的聯絡,放在敘述的空白裡,是文言小說作家常用的手法。
這篇文章,文風之所以如此乾淨利落,還有一個原因:全文幾乎都是敘述,沒有描寫,沒有抒情。除了最後一句是感嘆以外,作家的感情沒有直接流露。這種白描手法,可以說是爐火純青。但要真正把白描手法講得讓學生有感覺,就得用還原的方法,把那些在作者那裡省略的東西補充出來。這就是說,要懂得文章的好處,就得不僅僅滿足於欣賞文章已經寫出來的,還要把它沒有寫出來的想象出來。對一個教師來說,光是講解課文上已經有的東西是不夠的,還要養成一種敏感,就是善於把文章中沒有寫的東西想象出來。
一屠晚歸,擔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
這個屠戶的面目、衣著、年齡就沒有寫,客觀的情況,除了一個“晚”字,全部省略了。能否省略的原則是對後面文章的進展有無作用。有則多寫,無則省略。沒有肉只有骨,就對後文描寫屠夫窮於應付的作用極大。如果肉很多,狼吃飽了,撐得慌,情節可能會有另外一種發展。“途中兩狼”,表明不是一隻,如果是一隻就沒有後面的驚險故事了。這裡作家的省略很多,兩隻狼,是公的,還是母的,是灰的,還是白的,是老的還是小的,都與後面的情節無關,所以全都省略了。“綴行甚遠”,省略的更多。跟著他、擺脫不了,是一個很長的過程。直到追得他沒有辦法,才把骨頭丟給狼們。從這種過程的省略,不僅可以看出作家的筆法簡潔,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出作家的匠心。大凡前面提到的,後面必有發展。
蒲松齡敘述的功力,並不僅僅在敘述比較簡單的事情上,而且在敘述複雜的事情時,他也能使之具有某種不亞於描寫的效果。對於比較複雜的事情,敘述本來是比較困難的。虧得蒲松齡以簡馭繁: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矣,而兩狼之並驅如故。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量詞的靈活運用。
由於兩隻狼在前面沒有以形狀和顏色來區別,這給後來分別敘述二者帶來了難度。蒲氏起初用了兩個“一”(“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代表兩隻不同的狼。緊接著,情勢變化了,再用兩個“一”就缺乏變化了。他改用位置來區別(後狼,前狼)。等到骨頭霹乞完了,兩隻狼仍繼續跟蹤著屠戶,但它們是並排,還是一前一後,或者是一會兒並排,一會兒一前一後,就不值得交代了,作者就乾脆含混地用“兩狼”(並驅如故),不再強調二者的區別了。接著,作者又有區別了:“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還是用一個“一”字,就輕而易舉地把兩隻狼,恰如其分地分別開來。讀者只要從中獲取必要的資訊,憑上下文想象出二者的不同,就足夠了。至於其他的區別,本來可以寫出很多,但是,作者略而不計。這就是精煉的“精”的要義。不要小看這樣的文字。這裡有作家的匠心——儘可能把與情節發展無關的細節省略掉。把動作和情景減少,以免干擾讀者對情節因果鏈的注意,這是本義之所以精煉異常的原因之一。
本文的好處不僅僅是精煉,還在於把有限的細節有機地組織起來。
隨著故事的進展,敘述出現了細節和比喻,有了一點描寫。如“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其一犬坐於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這是因為,這種狀態是一個懸念,結局時將有一個解釋,這對情節有相當的重要性:屠夫殺了兩隻狼後才悟出來,原來狼做出心不在焉的樣子,是為了麻痺他(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結局使前因獲得瞭解釋,讀者對情節的意義也有了新的體悟。這種情節因果的有機構成,正是小說的特點。
這篇文章,表面上看,其好處是寫得很乾淨,沒有可有可無的話。但光是這樣還不能解釋為什麼有些地方又有一些描寫的筆墨。仔細分析以後才發現,凡是花了一點筆墨的地方,在後來都是有新的意義的。這就使這篇篇幅很小的文章,在文字結構上,具有了一定的有機性。前文不儀僅是為了前文,而且對後文有用,後文也不僅僅為了屆文,而且對前文有用,這叫做用筆有前後照應之效。
文章最後有一點議論,從小說的角度來說,是可以省略的。現代小說家往往回避把主題都講出來,因為把傾向性隱藏在情節發展的過程中,更有利於調動讀者的心理參與。現代小說更傾向於為不同讀者的多元理解留下充足的空間。但蒲氏是中國古代文言小說家。他的《聊齋志異》幾乎在短篇故事後面都要發一通議論,有時用“異史氏”的名義(其實也就是他自己),有時則作為文章的一個部分。可以把這看成是一種體式。不儀《聊齋志異》如此,早在司馬遷的《史記》中,文章後面就有“太史公曰”。這是一種傳統的格式,蒲氏不過是稍稍作了一些調整而已。
這是清代著名作家蒲松齡《聊齋志異》中的故事。和柳宗元一樣,他把古代漢語的精煉發揮到了極致。古代漢語之所以簡潔,有一個原因,就是句法比較簡明。句子大多是簡單句,句子之間的邏輯因果和時間空間的承接都是省略了的。把複雜的過程、其間的因果、前後的聯絡,放在敘述的空白裡,是文言小說作家常用的手法。
這篇文章,文風之所以如此乾淨利落,還有一個原因:全文幾乎都是敘述,沒有描寫,沒有抒情。除了最後一句是感嘆以外,作家的感情沒有直接流露。這種白描手法,可以說是爐火純青。但要真正把白描手法講得讓學生有感覺,就得用還原的方法,把那些在作者那裡省略的東西補充出來。這就是說,要懂得文章的好處,就得不僅僅滿足於欣賞文章已經寫出來的,還要把它沒有寫出來的想象出來。對一個教師來說,光是講解課文上已經有的東西是不夠的,還要養成一種敏感,就是善於把文章中沒有寫的東西想象出來。
一屠晚歸,擔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
這個屠戶的面目、衣著、年齡就沒有寫,客觀的情況,除了一個“晚”字,全部省略了。能否省略的原則是對後面文章的進展有無作用。有則多寫,無則省略。沒有肉只有骨,就對後文描寫屠夫窮於應付的作用極大。如果肉很多,狼吃飽了,撐得慌,情節可能會有另外一種發展。“途中兩狼”,表明不是一隻,如果是一隻就沒有後面的驚險故事了。這裡作家的省略很多,兩隻狼,是公的,還是母的,是灰的,還是白的,是老的還是小的,都與後面的情節無關,所以全都省略了。“綴行甚遠”,省略的更多。跟著他、擺脫不了,是一個很長的過程。直到追得他沒有辦法,才把骨頭丟給狼們。從這種過程的省略,不僅可以看出作家的筆法簡潔,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出作家的匠心。大凡前面提到的,後面必有發展。
蒲松齡敘述的功力,並不僅僅在敘述比較簡單的事情上,而且在敘述複雜的事情時,他也能使之具有某種不亞於描寫的效果。對於比較複雜的事情,敘述本來是比較困難的。虧得蒲松齡以簡馭繁: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矣,而兩狼之並驅如故。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量詞的靈活運用。
由於兩隻狼在前面沒有以形狀和顏色來區別,這給後來分別敘述二者帶來了難度。蒲氏起初用了兩個“一”(“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代表兩隻不同的狼。緊接著,情勢變化了,再用兩個“一”就缺乏變化了。他改用位置來區別(後狼,前狼)。等到骨頭霹乞完了,兩隻狼仍繼續跟蹤著屠戶,但它們是並排,還是一前一後,或者是一會兒並排,一會兒一前一後,就不值得交代了,作者就乾脆含混地用“兩狼”(並驅如故),不再強調二者的區別了。接著,作者又有區別了:“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還是用一個“一”字,就輕而易舉地把兩隻狼,恰如其分地分別開來。讀者只要從中獲取必要的資訊,憑上下文想象出二者的不同,就足夠了。至於其他的區別,本來可以寫出很多,但是,作者略而不計。這就是精煉的“精”的要義。不要小看這樣的文字。這裡有作家的匠心——儘可能把與情節發展無關的細節省略掉。把動作和情景減少,以免干擾讀者對情節因果鏈的注意,這是本義之所以精煉異常的原因之一。
本文的好處不僅僅是精煉,還在於把有限的細節有機地組織起來。
隨著故事的進展,敘述出現了細節和比喻,有了一點描寫。如“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其一犬坐於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這是因為,這種狀態是一個懸念,結局時將有一個解釋,這對情節有相當的重要性:屠夫殺了兩隻狼後才悟出來,原來狼做出心不在焉的樣子,是為了麻痺他(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結局使前因獲得瞭解釋,讀者對情節的意義也有了新的體悟。這種情節因果的有機構成,正是小說的特點。
這篇文章,表面上看,其好處是寫得很乾淨,沒有可有可無的話。但光是這樣還不能解釋為什麼有些地方又有一些描寫的筆墨。仔細分析以後才發現,凡是花了一點筆墨的地方,在後來都是有新的意義的。這就使這篇篇幅很小的文章,在文字結構上,具有了一定的有機性。前文不儀僅是為了前文,而且對後文有用,後文也不僅僅為了屆文,而且對前文有用,這叫做用筆有前後照應之效。
文章最後有一點議論,從小說的角度來說,是可以省略的。現代小說家往往回避把主題都講出來,因為把傾向性隱藏在情節發展的過程中,更有利於調動讀者的心理參與。現代小說更傾向於為不同讀者的多元理解留下充足的空間。但蒲氏是中國古代文言小說家。他的《聊齋志異》幾乎在短篇故事後面都要發一通議論,有時用“異史氏”的名義(其實也就是他自己),有時則作為文章的一個部分。可以把這看成是一種體式。不儀《聊齋志異》如此,早在司馬遷的《史記》中,文章後面就有“太史公曰”。這是一種傳統的格式,蒲氏不過是稍稍作了一些調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