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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個平常心的人

    就算不是失手打死人販子,也不應該負法律責任,如果人販子得手了,會給這一家人造成什麼樣的傷害是不可想象的,人販子可惡的罪行已經到了人人可以殊殺的地步,為什麼還要負刑事責任?

  • 2 # 魚165049165

    如果這樣的行為還要被國家法律制裁,那麼只能讓人寒心,中國的法律是保護華人民不受傷害,不是保護腐敗分子而增長他們的勢力,

    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會義無反顧的照著這位媽媽的做法,

    也同樣希望有些父母不要因為吵架心情不好而用這種方式解決問題,導致走在路上看著這樣的事情給人感覺就是人家只不過是兩口鬧情緒而已,間接毀了別人真正需要幫助的哪個家庭,世界是美好的,

  • 3 # 許先生126

    這個話題有良心的人不需要回答。母親護子最正當,最合人性。沒有什麼可以質疑的。我還是那句話:每一個犯罪分子要為他的犯罪行為買單。應得到他應有的懲罰和代價(生命)。

  • 4 # 蓋拉東方神

    沒有人販子 哪來的中國失蹤人口檔案庫 更沒有千千萬萬的家庭大街小巷的尋親 人販子所犯下的錯應該大於任何罪 拐賣人口 換取利益 甚至買賣器官 致人死亡 喪盡天良 有這些人 就是對社會的危害 不止支援正當防衛 必須要獎勵 呼籲更多的人危險時刻挺身而出 華人團結一致

  • 5 # 天竺10

    人敗子販賣人口已是犯罪如果是販賣兒童那已經是天理不容,更何況是搶奪兒童那是重上加重的大罪。末說失手打死無罪,就是殺了它也無罪喲。

  • 6 # 半城山色半城沙

    這不是正當防衛!這是除暴安良!是維護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是打擊犯罪分子!為國家省了警力,屬於立功表現!應當表彰!

  • 7 # 使用者4829990559723

    根據現行法律標準,應當負刑事責任5-10年有期徒刑並賠償人販子家人精神損失費在20萬以上,氣人吧,社會主義特色!!

  • 8 # G1416

    就該當街打死,這就是民意!

    法律制裁,也應當眾廢掉人販子四肢,再判決,這才是給人民百姓最實的保障!服民嚴國,民意!

  • 9 # 孤島獨雲

    這個問題問得真是廢話!如果國家出個政策,所有偷小孩子的或者是搶小孩子的都通通拿去槍斃掉!你看看還有沒有人去偷或者去搶小孩子的?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打死活該!這種人本來就是該死!死一個好一個!死兩個好一雙!

  • 10 # 4566285842一路上有你

    算!人販子誰都可以打死他們。都不應該判刑。因為他們太可惡了,太缺德了。把別人的家庭給毀了。使別人家破人亡。不槍斃他們太不人道了。

  • 11 # 梅姐J

    這不是正當防衛。這是懲惡揚善,伸張正義,鋤強扶弱,為民除害,我沒文化,其他好的詞你們看見了腦補一下。就當我也說了,總之我就是這個意思。打死一個太少,我要是遇見了我也幫忙往死裡打。

  • 12 # 廬州四葉草

    打死人販子,不但算是正當防衛,還要給於一定的物質和精神上獎勵,因為如果留著這個人販子,說不定還要禍害多少個幸福的家庭,為民除害,以絕後患,天理所在,應當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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