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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利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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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添財9
說明書的用量標註是一般情況下,特殊用量在說明書上有。如果超出說明書上的最高劑量,那就是有問題了,最少那種大劑量對生命是有危險的,特別是西藥。那就不是信與不信的問題了。作為醫生要求病人超大劑量服藥,一定要把風險與病情的關係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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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的劇場失眠康復
學開車的時候,是按照駕車說明步驟來呢還是聽教練費的呢?
所以問題的答案不言而喻,
所謂屬於有專攻醫生作為專業的醫療人員,
積累了大量的實戰案例,
對病情的判斷遠遠比藥品廠家豐富,
否則為何藥品說明書上都有一個提示:請遵醫囑!
所以我們一定要聽醫生的指示服藥,
如果服藥後效果不好可以反饋給醫生,讓醫生調整配藥,
一般的藥貌似亂服,或者加大用量沒啥問題,
但是日積月累身體就會承受不了,
尤其失眠的人服用安眠藥一定不能私自加大用量,
其實安眠藥所謂的耐藥性都與患者私自加大用量有關,
如果對著說明書就可以自己治病,
那麼醫生存在的意義何在?
作者簡介,失眠線上康復訓練導師
成功康復1000名失眠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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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藍天9856079199319
目前來說,就面板科,既不相信你,儘管你是博後,也不相信說明書。經歷史實踐證明,西方醫學治不好面板病。
注:不針對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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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良文化鬥士
一定聽醫生的,我患心肌病,當初心率為120一一140。以前心得安最多一次服一片半,住院中期醫生讓吃一次四片,按醫生所言每次四片,出院後心率平穩至今。患過敏性面板病四年了,由於過敏源無法阻斷,無法徹底治好,每天一片的抗組織胺藥,大夫讓加量加次,吃了快一年了,還算穩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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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枯妖蝶戀
術業有專攻,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藥物說明說的確是能幫助使用者解釋如何服用,每次服用多少劑量,可說明書上的太過於籠統了,有些服用者不一定就能按照說明書上的劑量服用,服用後還會起到適得其反的作用。
醫生開出來的藥方、服用方法,這個是經過臨床試驗後的出來的結論,能根據每個人的病情考慮到用藥量,這一點比說明書上要強很多,也更能讓人放心。
同時,患者在服用藥物的過程中,有任何的問題或者症狀,都能第一時間與醫生聯絡,將自己的症狀、反應說給醫生,醫生會給患者重新制定醫療方案,說明書卻不能做到。
既然選擇了去醫院看病,就相信醫生的,不要輕易相信說明書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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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體探索者
從醫生的角度來看,超說明書給患者使用藥物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
因為打官司的時候,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醫學教科書和藥物說明書才是法律認可的兩種文書。如果超說明書使用某種藥物,又無法提供有力的證據,那麼醫生很可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另外,現在國家也在打擊和規範輔助用藥的使用,其中有一個重點打擊的就是超說明書用藥。如果超說明書使用輔助用藥,很有可能被認定為收受藥品回扣。
所以我相信現在這個醫療環境之下,沒有多少醫生會超說明書用藥(尤其是近期山東聊城事件之後)
對於患者來說,可以要求醫生解釋為什麼超說明書用藥,從而進行選擇。
教科書和說明書更新一般有遲滯,所以造成有的時候和臨床使用衝突,不過,都應該是有醫學文獻進行支撐的。
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沒有充足的理由,是不考慮超說明書用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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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Fredy158
我想您說的是超適應症用藥的問題,超適應症用藥是指超出藥品說明書所標明的適應症範圍的用藥行為,臨床工作中藥物不良反應,大約80%都是因為超適應症用藥引起的。
自該現象產生以來,就一直飽受爭議,多年來超適應症用藥一直屢禁不止,其背後除了經濟利益的直接驅動,也有許多另一學界進退兩難的倫理困境。一方面超適應症,用藥可以為探索藥物的更多功能提供途徑,但另一方面也會引發超適應症推廣的現象,而且一旦出現醫療糾紛後,法律所認可的藥物適用範圍有兩種,一是藥品說明書上所標明的適應範圍,另一種就是醫學教科書上所規範的適應症,所以超適應症,用藥有可能會,會承擔法律的後果。
有些超適應症用藥確實可以解決實際問題,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醫生往往會首先徵得病人及其家屬的同意,那舉個例子吧!比如說在泌尿外科經常會使用黃體酮加曲馬多,來為腎絞痛患者止痛,藥學明明規定了,使用黃體酮來緩解輸尿管痙攣,是屬於超適應症用藥,可是這個組合確實有用,能夠解決實際問題,又沒有太大的副作用,在徵得患者及其家屬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使用。
但並不是說所有的超適應症用藥都是有效和安全的,尤其是在臨床實踐中,一旦出現了差錯或很多不良反應,往往會導致嚴重的後果,所以一般情況下,我們在工作中,是不會超適應症用藥的。如果您發現了超適應症用藥的現象,建議您當面問清楚,相互溝通好,以安全和有效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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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醫生,我幹嘛去醫院?
抄說明書?我會抄我直接去藥店了。
醫生最重要的本領,就是知道什麼病該使用什麼治療安案,包括了用藥。
去醫院,又不相信醫生,怕是找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