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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說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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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淑敏1955
精神殘疾,出行一定要監護人陪伴,沒有監護人的陪伴,雖然精神病人犯法,無法追究,他的責任,但是監護人必須得負責,他就跟未成年人一樣,未成年人犯了法,或者出現了意外,監護人也有責任,如果他上景點去,那就報警,讓警方找他的監護人,如果出行,監護人不跟著,那就一切後果自負,我小時候,我們鄰居有一精神病,40來歲一女的,平常說話挺好的,如果你刺激了她就上你家,沒完沒了的,但他不打人,只有叫她監護人,就是他老伴,老伴也沒辦法的時候,就叫警察來,警察就給他送到瘋人醫院,從瘋人醫院出來,她就好了,那時我們的街坊都不敢惹她,經常這樣,又有一次不知道誰又惹她了,他老伴沒辦法上吊死了,警察把她送到瘋人醫院,從那時她就沒回來。
現在我們這兒也有一個精神病,他每天都自言自語,但跟別人不發衝動,從來沒招惹過別人,一般精神病打人的少,如果這精神病上,你們那旅遊點,不要刺激他,報警,警察就會找他監護人,如果監護人不好好看管他,監護人,就會受法制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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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汐煒醫生
對於持重度精神殘疾證免門票的客人,無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景區可以拒絕入園嗎?
景區尚沒有拒絕精神患者入園的權利,至少目前現狀如此。但今年國家對於重性精神病,尤其是具有衝動行為和傾向的精神病人,會在交通上給予一定程度的限制。
今年國家加大力度,再次對嚴重精神障礙的患者進行診斷、肇事風險等進行評估,經鑑定評估,3級風險以上的,可能會限制其出行:
3級:患者具有明顯的打砸行為,不分場合,針對財物,且不能接受勸說而停止:
4級:持續的打砸行為,部分場合,針對財物或人,不能接受勸說而停止(包括有自傷、自殺等行為);
5級:持械針對人的任何暴力行為,或者縱火,爆炸等行為,無論在家裡還是公共場合。
以上是對於肇事風險3級以上的情況的介紹,需要解釋的是,這個分級與殘疾證的分級不同。殘疾證的分級是根據患者的社會功能進行評估,也就是說,評估等級越高,說明患者的社會適應能力越差。
根據此級別風險評估,雖說應該限制患者的出行,但並不意味著患者沒有自由。當患者需要稱作交通工具需要出行時,家屬可到當地公安系統進行備案,證明家屬全稱陪同。備案後患者可繼續出行,但外出期間發生任何意外,需要監護人全部承擔責任。
需要特別提及的是,雖然限制患者出行,更多指的是限制其稱作交通工具遠行,對於公園景點等尚無明確限制規定。
根據題主所說,患者的殘疾證是一級,一級意味什麼?一級意味著患者的適應行為嚴重障礙,包括生活行為嚴重障礙,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視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與人交往,無法從事工作,不能學習新事物;需要環境提供全面,廣泛的支援,生活長期、全部需他人監護。
既然患者是一級精神殘疾,說明應該由家屬全稱監護。這種情況,我建議題主可以透過渠道聯絡患者所居住的居委會,如果由監護人的,應該由居委會協調,讓家屬對監護人進行全權監護,如果沒有監護人或其他家屬的,尤其患者如果存在衝動風險的,居委會可以聯絡民政系統,將患者辦理強制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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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個小小的小太陽
必須拒絕。因為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自己尚且不能照顧自己,一旦出現意外,景區,要擔負責任。為了避勉不必要麻煩,意外和法律責任。景區必須拒絕其單獨進園的行為,否則,出現不良後果要由景區承擔。所以,雖然有免門票,景區也得必須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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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正午Sunny8724
決不能讓其單獨進入景區。重症精神病患者是無行為能力的,因此必須有監護人陪同。沒有監護人的,聯絡公安等有關部門尋找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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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xk愛的世界
重度精神殘疾人出門必須要有監護人陪護,因為重度精神殘疾人自我保護能力差,沒有自控能力,容易造成自身傷害和對他人的傷害,在沒有監護人的陪同下,景區完全可以拒絕其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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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精神科醫生給你支點招!
我是一名還算有經驗的精神科醫生,平日接觸精神病患者比較多,也瞭解精神類殘疾鑑定標準,你說的壹級精神殘疾證,怎麼說的,一般持證人是不可能獨自去景區的。
我們先來說一說精神殘疾證壹級,國家將重性精神疾病納入殘疾人管理也有些年了,但是起碼我見過複合精神殘疾證壹級的很少,我們醫院負責當地的精神殘疾鑑定工作,我所知的鑑定的壹級精神殘疾的也很少很少,一共也沒有幾個。因為壹級精神殘疾證的標準是患有精神疾病並絕對臥床,我的理解就是比精神分裂症且社會功能已經衰退到只能臥床的慢性患者。換句話說可以走來走去的精神科壹級殘疾證應該是不合理的,忍不住要質疑一下這個殘疾證是如何評定出來的。
再來說一說他持有精神殘疾證,按說享有免費進入景區的權利,但是不是適合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頻繁進出景區呢?而且之前已經出現了不聽從指導,閉園後拒絕離開景區,擅自離開遊道,做出怪異舉動等等行為,也曾因此被警方帶離景區。那麼這名精神殘疾壹級證持有者即使還沒有出現肇事肇禍行為,也存在肇事肇禍的可能性,需要加強監護,而整個監護責任當然是應用由監護人來承擔。
所以我認為,如果這名精神殘疾人沒有監護人陪護,景區是有權利拒絕他進入景區的要求的,而且不可能怕他或者家人投訴,因為你可以質疑他的殘疾證,起碼壹級殘疾絕對不符合,而且如此嚴重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沒有監護人陪護自己在景區會加重很大的風險,這個風險景區是沒有辦法承擔的,投訴到哪裡都一樣,景區領導也不敢說“人家投訴了,以後就讓進吧”,警察也不敢說“不讓進違法,出現意外你們沒責任”。
遊覽景區一般人群是很集中的,人群集中後可能平時人員密度不大的不存在的風險都會出現,一旦因為人員密集刺激到一個重性精神病患者,後果是無法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