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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達看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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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禮華談勞動仲裁
強烈建議你看一看這本工具書!
要想規避勞動用工法律風險,必須從招聘階段就著手規劃,從制度、流程、文字等全方位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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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約克老師
“霧裡看花,水中望月”,可是那英的歌詞,卻不應該是一個精明強幹優秀HR的作風。關於規避用工風險方面,HR做到這三點,即可規避用工風險!
來,先走入職流程
完善的入職流程是不可缺失的。從新員工入職手續辦理中,切斷風險源頭,把“用工難”降到最低。
HR不僅要為一臉懵的萌新們辦理入職手續,也要向萌新們提出公司具體的規範與要求,否則到發生勞動爭議時,只剩下落淚了。而HR和老師最大的區別是:員工不聽講時,你沒法叫他家長來,只能苦口婆心的勸告以及督促。
與萌新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的那些事
一、入職前需要審查的事
1.審查應聘者的健康狀態
在員工入職前,需要進行體檢。HR可以要求新員工在入職前提供正確的體檢報告或者要求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
否則員工入職後才發現員工入職前就存在潛在疾病,甚至是職業病,那公司責任可就大了。
要知道,用人單位是不能以身體條件為由辭退員工的,必須等到醫療期滿。因此員工入職前的健康檢查就很有必要了。
2.審查應聘者有無與其他公司簽訂就業協議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用人單位如果招到了未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個鍋誰來背?哭唧唧......
因此在招聘員工時,HR需要查驗其是否還存在有效的勞動合同,是否屬於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等。
二、簽訂合同時要說明的事
1.向萌新說明其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不可含糊不清。
2.合同中要將勞動報酬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麼標準發放的?這些具體的資料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
3.勞動報酬等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現金還是銀行支付到賬戶中。有的單位採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
4.試用期規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5.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有的公司為多掙錢,要求員工嚴重超時的加班加點,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越來越多的工資爭議案就是因此而起。
三、一定要繳納社保
給員工繳納社保是義務,沒人誇你,但要是不繳社保,你會遭遇以下情況:
1.員工反手就是一紙訴狀,一般情況下公司都會以敗訴告終
2.發生工傷、醫療費用等等,這些費用企業沒交社保誰付錢?員工自己?
天真~當然還是企業掏錢!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據2018年國家統計局釋出的資料來看: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36396×20=727920(元)。
70萬,哪個HR背的起這鍋?
3.面臨社保審計、社保稽查、勞動監察風險,被查出來,不但會被掛名,還要補繳。
然而現實中,總有些萌新會認為繳社保對自己沒什麼好處,不如不繳,跟公司籤個協議,把繳社保的錢變現到工資裡。
1.堅決按規定繳納
面試的時候,HR可以把繳社保作為錄用條件之一,保證了招進來的員工都可以繳社保。
此外,也可以改由公司全額支付。這是一種福利制度,能增加招聘吸引力,一定程度上還能減少HR的工作難度,完美。
2.抱大腿哭訴
在上述兩種方法都行不通的時候,HR就只能透過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去嘗試勸說了。
腦補以下情形:
員工輕輕一撩頭髮,微風吹起了他的披肩,HR抱著員工的大腿聲淚俱下“交了社保對您大大的好啊,養老、生育、就醫....都能報銷啊,公司比你交的還多,這是也是老爺您的福利,另外這個不交社保是違法的啊……你幹嘛不交呢”
在辦理入職手續時,一定要兼顧各個方面,做的不好,不僅會讓新員工輕看公司,還會給公司造成法律風險,同時也會給HR的職場生涯帶來後繼的麻煩。
企業用工風險有很多方面,入職手續辦理只是其中一角。HR一定要制定專業而完善的入職手續流程,才可最大程度的降低風險,節約公司的成本,因此HR可是身負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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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規避風險,現在不管是企業還是家庭,最好的方法是買保險,給孩子買學生平安保險,給父母買壽險,老了有保障,給愛人買意外,醫療險。出了事情,家庭不會因為各種手術費,康復費,而家庭破產,加重經濟負擔。給員工買五險一金,買上班險,這樣一旦出險,公司不會因為鉅額賠償,使得公司倒閉虧損。
所以不管如何,我們都要拿出一部分的錢進行,風險轉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