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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為人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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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滏水漁家
在華北不少地區,以前有風俗; 除夕與初一是除舊圖新的過年日,女兒出嫁後就不能再在孃家過年了,要在婆家過,風俗認為,女兒出嫁後已不是家人而是一門親戚,在孃家過年不吉利,全國有很多地區,有家傳手藝傳兒傳媳不傳女的風俗,正月初一,媳婦要隨夫家給祖宗、長輩、與鄉親走訪拜年,初二,是新媳婦攜夫回孃家省親給孃家拜年的日子,姑爺只有這一天才能見全仗人家的所有親戚,不能在孃家過夜必須當天返回婆家,初三,是夫家也就自家上墳祭祖化紙錢的日子,俗稱“鬼節”,是日,是已經逝去的先人在豐都過年的日子,後輩不能含糊,沒有重要事項,初三不宜走親訪友,否則,會被人認為不吉利,初四,是放鬆休閒日,女人對一切家務事都可不做,風俗認為,一年之中婦女最辛苦,因之規定,婦女於初四不準幹活,強迫休息,家有惡婆婆也不敢壞規矩,這條風俗最人性,現在好了,新媳婦進門就開始么五喝六,惡婆婆早已改邪歸正也得聽哈,初五,俗稱“破五”,收拾起“過年”的心,歸攏心態,準備新的一年上套接著幹,初六,風俗認為,“六”是“順”的起點,因之俗定; 正月初六農民下地,商號開門。
我認為可以按照中國傳統習俗,無論男女嫁到誰家就在誰家過年,也包括身在異地他鄉回家過年和分家另住的,這是沒有商量餘地的。除非是特殊情況,如無論男女哪一方父母體老多病無人照看,這樣就可以直接去父母家過年,這是責任和義務,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