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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曉凡書屋

    分情況:

    1.工作需要,比如兩個人一起外出完成任務,飯點自然而然就一起吃了,沒有任何問題

    2.如果是出於敘舊、興趣愛好、剛好有空等原因的約會,不經常的話,沒問題,經常指的是有規律的每週每月一方邀約一方赴約。

    3.頻率在半年/一年一次沒關係。

    4.如果是前任,或者明知一方喜歡另一方,大家心知肚明的,最好避嫌吧。 下面說我為什麼這樣想 我贊成一個說法,就是在和某一個人在一起前,我們是喜歡的是一類人,在一起之後共同的經歷和感情才讓對方變得無可取代。 所以我是不相信唯一的,我認為愛情的珍貴之處,不在於沒人能取代,相反,正是因為即使有更好的人(至少有潛在機會碰到),大家仍然始終把經營好關係放在第一位,一起為共同的未來努力,這才是珍貴所在。 那和異性約會有什麼關係呢?——你為自己以及他人增加了這種潛在機會。 先別急著說自己毫無想法,我覺得沒什麼人會抱著出軌的心態去和朋友吃飯吧,但人的感情是很微妙的。隨著接觸增加,是不是可能會發現對方更多的閃光點,這些閃光點中是不是剛好可能有女/男朋友不具備的。一個人會被什麼特質吸引,有時自己也說不清楚。 我不否認人有自我約束能力,只是覺得把自己長期放在一種面對考驗的環境,不是最明智的選擇。 題主問的是單獨,所以上面的回答都是基於單獨哈。 最後,我贊成戀愛中有自己的朋友圈,我認為最基本的底線就是單獨約會異性應該讓另一半知道,簡單一句話,是彼此的信任和尊重。 如果是會經常見面的異性好友,可以叫出來認識一下嘛,並不是說每次都帶上,只是給另一半和朋友表明一種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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