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補貼和津貼申請辦法如下:
(一)培訓費補貼培訓機構在開班前5個以上工作日,按照開班報告程式,填寫《職業技能培訓費補貼申請表》,向市或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提出培訓補貼申請。
(二)鑑定費補貼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在技能鑑定前5個以上工作日,應當填寫《職業技能鑑定費補貼申請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門提出鑑定費補貼申請。
(三)企業申請培訓津貼企業應於職工參加培訓開班後一個月內,持《企業培訓津貼申請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門提出申請。
(四)個人申請培訓津貼企業職工在參加職業技能鑑定時,由個人提交《個人培訓津貼申請表》。
(五)個人申請生活費補貼院校學生、農村勞動力、失業人員在參加職業技能鑑定時,由個人提交《生活費補貼申請表》。
開班和補貼如何申請
各類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原則上使用社會保障卡到培訓機構報名登記。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前,應向所在區縣人力社保部門申報。其中,市和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所屬職業培訓機構、高職院校直接向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申報。補貼申報與開班申報程式相同。
培訓機構開班申報,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業組織職工參加培訓的,應出具職工花名冊;
(二)學生參加培訓的,應出具學生證;
(三)個人晉升職業等級的,應出具相應證明。
要確認自己是否屬於可享受培訓補貼人群,可享受培訓補貼人員分4大類:企業中青年職工,職業院校學生,失業人員及農村適齡勞動力。
企業技能崗位的中、青年職工——根據生產經營、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的需要,組織職工開展在崗培訓、脫產培訓、業務研修、崗位練兵等多種方式的職業技能提升和轉崗培訓,重點培養中、高階技能人才。
職業院校學生——圍繞社會需求,深化產教融合,加強校企合作,強化專業設定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學習過程與工作過程對接。全面推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突出中、高階職業能力培養。
失業人員——符合就業條件未就業的新生勞動力,重點開展定向和訂單培訓,促進儘快就業;就業轉失業的人員,重點開展適應職業轉換需要的新技術、新技能培訓。
農村適齡勞動力——圍繞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需要,重點開展轉移就業技能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促進就地就業和向非農產業、城鎮有序轉移。
相關補貼和津貼申請辦法如下:
(一)培訓費補貼培訓機構在開班前5個以上工作日,按照開班報告程式,填寫《職業技能培訓費補貼申請表》,向市或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提出培訓補貼申請。
(二)鑑定費補貼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在技能鑑定前5個以上工作日,應當填寫《職業技能鑑定費補貼申請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門提出鑑定費補貼申請。
(三)企業申請培訓津貼企業應於職工參加培訓開班後一個月內,持《企業培訓津貼申請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門提出申請。
(四)個人申請培訓津貼企業職工在參加職業技能鑑定時,由個人提交《個人培訓津貼申請表》。
(五)個人申請生活費補貼院校學生、農村勞動力、失業人員在參加職業技能鑑定時,由個人提交《生活費補貼申請表》。
開班和補貼如何申請
各類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原則上使用社會保障卡到培訓機構報名登記。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前,應向所在區縣人力社保部門申報。其中,市和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所屬職業培訓機構、高職院校直接向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申報。補貼申報與開班申報程式相同。
培訓機構開班申報,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業組織職工參加培訓的,應出具職工花名冊;
(二)學生參加培訓的,應出具學生證;
(三)個人晉升職業等級的,應出具相應證明。
要確認自己是否屬於可享受培訓補貼人群,可享受培訓補貼人員分4大類:企業中青年職工,職業院校學生,失業人員及農村適齡勞動力。
企業技能崗位的中、青年職工——根據生產經營、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的需要,組織職工開展在崗培訓、脫產培訓、業務研修、崗位練兵等多種方式的職業技能提升和轉崗培訓,重點培養中、高階技能人才。
職業院校學生——圍繞社會需求,深化產教融合,加強校企合作,強化專業設定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學習過程與工作過程對接。全面推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突出中、高階職業能力培養。
失業人員——符合就業條件未就業的新生勞動力,重點開展定向和訂單培訓,促進儘快就業;就業轉失業的人員,重點開展適應職業轉換需要的新技術、新技能培訓。
農村適齡勞動力——圍繞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需要,重點開展轉移就業技能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促進就地就業和向非農產業、城鎮有序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