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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逸夫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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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zhang866683
感情由於很多原因導致分手或者離婚這個也是人生活中難以避免的事情。有的還有孩子,孩子是連線夫妻感情的紐帶,所以有很多因為有孩子還有感情的存在,這也是人之常情。對於孩子應該儘量不要傷害孩子,因為孩子還小處於發育成長期。在孩子幼小的心靈不能有任何的刺激和傷害,因為那樣會給孩子留下陰影。如果有孩子也是兩個人共同探討的事情,“天下父母心”誰都不願讓孩子在幼小的心靈方面留下陰影。所以對於孩子的教育也是兩個人互相溝通商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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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君154177930
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要說離婚了夫妻之間連一點留戀也沒有,連一點美好的記憶也沒有,這是不現實的。
除了那些先已找好下家的人,離婚時都是鬥志昂揚,真拿到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後,大多都又象洩了氣的皮球,無精打彩;又象霜打的茄子,心裡又會翻江倒海、五味雜陳!
當初的美好,當初的希望,後來的變化,都又會象放映電影一樣回放一遍,失望而傷神。
很多家庭並非不離不行,而是雙方缺乏的是隱忍和包容,缺乏的是解決感情問題的能力,情感的衝動,往往留下終身的遺憾。
你和前夫雖然還有感情,但當時都沒有珍惜,而是看重了分歧,離異己成事實。
有些事兒錯過了就永遠地錯過了,回不到了當初。當初選擇錯了,就該為自己的錯誤買單,為自己的錯誤承擔後果。
分開了,就按照分開的路走,要麼越岔越遠,要麼平行前行,但儘量不要再合路交叉。
分開了,把過去的情感深埋心底,把當下的感情投入下一段的婚路歷程,別再為了一個不再可能的前任,去傷害下一任的TA。
你們有一個孩子,要商量好對孩子的撫養事宜,不要因為孩子引起誤會、誤解,也不要因孩子破壞了孩子平靜的生活。
我這個觀點只是在你說的已經不再可能的條件的情況,如果,雙方都還沒再婚,都還單著的話,那就是另一說了。
因為你們彼此還有愛,還有共同的孩子,破鏡重圓是你們最佳的選擇,對雙方、尤其是對孩子,這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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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寂寞的0辦公室
沒有明白有感情的夫妻為什麼會離婚,會有什麼原因會在這樣的情況下破壞婚姻,克服不了的原因,就不要考慮感情,沒有結果還要去想感情,對孩子對你們兩個都不是好事,這樣不能發展二次婚姻,即使有也容易婚內出軌,離婚了,哪怕有感情的都是破鏡難圓,那就果斷放棄沒有意義的感情,有感情的人,為了名譽,為了孩子,為了其他原因沒有在一起生活的人大有人在,比較討厭做事拖拖拉拉不穩重的人,既然選擇離婚,也就是斷了關係,為什麼還喜歡糾結過去呢?早幹嘛去了?離婚不是隨便就可以下決心的事,這麼大的事都能下決心,那點過去的感情屁都不是。人很可能會經歷很多感情,都這樣人要怎麼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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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楊子a愛在他鄉
既然說得都有感情,那為什麼還這麼糾結了
再說了,有感情還有孩子。那為什麼又變成前夫了,所以先問問自己,你理解的感情是建立在孩子上面的感情,還是你和前夫兩人之間純粹的真感情
建立在孩子身上的感情那不是感情,而是親情了,如果親情再加上你所說的感情,還有什麼種種原因能拆散你們了?如果愛請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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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泰然格格
既然註定不能在一起,那就灑脫各奔東西,各自開始新生活,互補牽掛各自安好,日子總歸還是要前看的。
換句話說,既然彼此餘情未了,又有一個共同的孩子,我不知道有什麼諸多的理由可以阻礙破鏡重圓?
如果理由充分卻是無法重圓,那又何苦糾結其中?
相愛不能愛必然受其苦,如果此生真的已經緣盡,那就放各自生路,告別昨天,迎接新生活。
相愛不易,且行且珍惜。
無法重聚首,就整理好自己,從此相忘於江湖,才是最大的良善。
各位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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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住在山裡
既然還存有私情,當初又是怎樣分手的?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萬念俱灰誰又願意放手呢!
放手了,就是陌生人了。有愛恨交集,有前車之逕,叫我是不會再有感情的,因為心已死了。
婚姻豈是兒戲,在一起,分手,又在一起。感情可以,婚姻就不行。感情可以是一時的衝動,婚姻卻要廂守一輩子的。
分手了,還有一點感情,或許是瞬間的衝動。但在一起就要面對往後生活中太多的瑣事,太多的不同觀念,太多的分岐。最終又會陷入婚姻的墳墓,成為一對活死人。
當初既然明智選擇了退出,沒必要再次飛蛾撲火,自取滅亡。至於孩子,只要雙方繼續給他的愛,他也會健康長大的。
回覆列表
既然對前夫還有感情,前夫對你也還有感情,為何不能分手後冷靜考慮二人是否考慮複合?而你卻選擇嫁人生子!請你別再褻瀆感情!你不配!既然跟別的男人有了孩子,那就應該跟孩子父親好好過日子!日子過得不稱心啦,才想起前夫種種的好。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你讓我對你的人品產生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