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風生焱起

    這是A股在執行規範化的範疇上的又一大進步,有利於贏得廣大存量投資者、場外投資者對於A股市場的認可,乃至信心的增強。

    一直以來,A股市場上IPO稽核標準對於市場來說簡直就是一個謎,部分投資者甚至認為這純粹取決於IPO稽核人員的心情,畢竟過往出現同一個問題有的企業能會過有的卻被否了,比如有的企業業績下滑明顯依然能過會,有的卻不能,也的確存在相關違規稽核人員被查處的資訊,這是對A股市場形象的一種傷害。投資者從前只能靜待稽核結果,並從過往的過會企業和被否企業中總結出一些“稽核規律”,比如去年流傳的主機板扣非後淨利潤不低於8000萬元、創業板扣非後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的過會隱形紅線,但是實際卻依然有企業以低於此標準獲得過會,讓投資者繼續摸不著頭腦。

    如今證監會發布“IPO稽核50條”,首次明確何種情況暫不發IPO批文,把稽核資訊透明化,比如“三類股東”的核查和處理、IPO企業業績下滑稽核標準分為不超過30%、超過30%但不超過50%、超過50%的具體處置和判斷。雖然此舉談不上解決問題,起碼能解答了市場一直以來的疑慮,當擬IPO企業出現不符合稽核標準的情形,也便於媒體人員據此進行監督報道,提出質疑形成反饋,在一定程度上將降低“垃圾股”氾濫式上市過會的擔憂。

  • 2 # 文華

    IPO上市,必須給推薦者立下鐵規:推薦機構得承擔責任,如果推薦的公司IPO造假者,要給予頂級金額處罰!還得給推薦者與該公司法人代表承擔法律責任!

    國家股市要持續健康發展,要杜絕人為干預唱空唱多市場,由市場自由調節,管理層只負責監督管理,發現上市公司違規及操作機構違法的要及時處理,涉及罰款的要拿來賠償給各股東,因為他們的違規所造成股票下跌的損失!

  • 3 # 菩提fei0598

    Ipo稽核50條,就是歷史的倒退!!!無稽之談!

    為什麼這麼說?新的稽核50條,主要是關於業績波動的。其他細則沒細看,但是,我認為ipo稽核和未來註冊制乃至於眼前的科創板,稽核或者盯住的不應該是業績,而是真實性和及時性,資訊披露,其他都應該交給市場自己去決定。只要業績真實,資訊披露全面及時公平,市場的就應該交給市場,不該手伸太長。

    回顧歷史上,不論是發行市盈率22倍,還是這次稽核50條,都是造假的觸發根源。為了達到連續盈利和盈利規定,要麼造假,要麼股本上動手腳。以六個✘✘為例,股本上控股比例嚴重傾向於大股東,應該嗎,分紅每股3元,實際上,都去了大股東的腰包,把上市公司的現金流分光,真的是對投資者有利嗎?

    再說,任何企業,真正經營過企業的人都知道,企業盈虧自然有經濟規律,有行業週期影響,只要專注主業,是否連續增長和虧損,並不會影響企業的價值,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行業的地位和企業的產品,企業的管理,至於經營波動,這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一味地要求盈利達到標準或者人為地規定企業發行市盈率22倍,只是增加了企業造假的動機而已。

    經營過企業的人都知道,要在一個不公平競爭的市場中,生存尚且困難,哪裡來的每年穩定和高速增長?看看美國企業,只要增長達到個位數,就會獲得投資者買入,而我們呢,企業30%增長,不夠,50%增長,不夠,幾倍增長,十幾倍增長,真實嗎,可能嗎?除非你是一個數量級增長的市場或者新產品,因為基數太低才可能。

    如果一個企業每年都是一倍或者幾倍增長不是早就成了世界500強?

    而真正需要資金和上市的企業,都是經營困難,但是有成熟的產品和團隊,有充分披露的資訊。而我們的上市稽核標準,曾經把阿里,把騰訊這樣的企業扼殺在上市的搖籃裡,如今,還要步這個後塵?而盈利優秀的,都是成熟的夕陽產業,有些大把的現金根本不需要上市,上市核心動機就是圈錢和減持!而沒有盈利的企業才是需要支援和急需上市融資的,只要企業有核心技術和產業優勢,真實,是否盈利,不應該是核心!!!你盈利好定價高,盈利差你可以一毛錢發行,只要你願意投資者願意就行。而人為規定盈利標準和盈利增速,只能造假,以至於大家都無法判斷,認為虧損就是差企業,認為增長低就是差企業,事實上,難道不是真實比造假更好???就以前面六個某某來說,你盈利26億上市幹什麼,是缺錢嗎?不缺錢上市的動機是什麼?

    科創板也是如此,不應該關注企業是否盈利,而應該關注企業的股東和股份構成,是否真實,資訊披露是否真實,為什麼亞馬遜虧損十幾年卻過得幾千億美金的市值?為什麼特斯拉持續虧損,在中國早就退市了!!!

    所以說,管理層的關注核心,還是稽核的許可權,而不是什麼是資本市場的核心,核心是真實,有效,公平和資訊披露,以及違法有家破人亡的法律震懾力,是否盈利以及連續增長,和盈利標準,已經扼殺了三十年以來需要上市急需產業支援和融資的優秀企業!!!

  • 4 # 朱樂亮391

    新股上市融資幾億幾十億,業績不增還降,上市圈完錢就變臉,融資專案前景利潤都描述的很好,但業績一年下降,兩年虧損,三年st,就沒有人負責嗎?當初審批人,保薦機構不應該負責嗎?尤其是造假上市的,要追責,問責,杜絕造假。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地球上的各種礦產是怎麼演變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