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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268253049434

    筆者認為:間斷點要求在在點的去心鄰域(有的教科書叫做空心領域)有定義,並不要求在間斷點處有定義。

    一般來說:

    函式值不存在(即函式在該點處無定義),左右極限存在且相等;或者函式值存在,同時左右極限存在且相等,且不等於函式值,叫做可去間斷點。無論函式值存在與否,左右極限存在且不相等,叫做跳躍間斷點。跳躍間斷點和可去間斷點,統稱為第一類間斷點。無論函式值存在與否,左右極限至少有一個不存在,叫做第二類間斷點。常見的第二類間斷點有無窮間斷點,振盪間斷點。

    由上述1.2.3,尤其是2,3可以看出,間斷點的定義與函式在該點處是否有定義無關。

    由於目前大學裡多數教科書在給出間斷點的定義的時候,往往第1點說的不夠詳盡清楚。因此有人可能認為我的第一點有問題,也就是可去間斷點特立獨行地要求函式值處有定義。但是以下教科書中的例子可以說明一些問題:

    是函式 的可去間斷點。明顯, 在 處沒有定義,但左右極限存在且均等於0。

    事實上,有結論:初等函式的無定義的孤立點,一定是間斷點。

    ps: 關於第一類間斷點,有些教科書定義上,第一類間斷點等價於跳躍間斷點,把可去間斷點獨立於第一類第二類間斷點之外,意義不大。如果可去間斷點不屬於第一類間斷點,難道稱作第零類間斷點嗎,對此筆者表示無奈。並且相對來說可去間斷點和跳躍間斷點的定義如此接近,真不應該不同屬於第一類間斷點。最後,這個問題討論意義不大,不深表。

    對於可去間斷點,對於函式在該點處無定義的情況,完全可以補充該點的定義,使得其函式值等於左右極限值。同時,這樣往往使得處理問題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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