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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吳剛4906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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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邱傑搞機
主要是駭客是反面人物,頂尖人才是正面人物,還有就是術業有專攻,不能一概而論,這2個人物都有自己擅長的領域,比如你懂的我不懂,隔行如隔山就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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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溫馨的醬牛肉
計算機人才通常稱作工程師。工程師的話如果技術很強的話能稱作駭客。
以下摘自維基
駭客(英語:Hacker),是指對計算機科學、程式設計和設計方面具高度理解的人。[1]
Hacker有一詞有幾種不同的意思:[2]
在資訊保安(Information security)業裡,“駭客”指研究智取計算機安全系統的人員。這包括利用公共通訊網路,如網際網路和電話系統,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載入對方系統的黑帽駭客(英語:black hat,另稱cracker),也包括除錯和分析計算機安全系統的白帽駭客(英語:white hat)。最早用來稱呼研究盜用電話系統的人士。[3]
依照RFC 1392,“駭客”是“一位熱衷於研究系統和計算機(特別是計算機網路)內部運作秘密的人”。[6]根據此寬容的定義駭客也可以包括很多計算機和網際網路技術創造者。
為了避免誤解,公眾需要明確的區分開Hacker與cracker的概念:[7]
“駭客”和“駭客”當中的中文音譯“黑”或“駭”字總使人對駭客有所誤解,真實的駭客所指主要指的是高階程式設計師,如Linux創始人林納斯·託瓦茲,而不是為人所誤解專指對電腦系統及程式進行惡意攻擊及破壞的人。除了精通程式設計,精通作業系統如Unix的人可以被視作駭客外,現在精通網路入侵的人也被看作是“駭客”,但一般被稱為駭客,對硬體裝置創新的工程師通常也被認為是駭客。
主流社會一般把駭客看作為計算機罪犯,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Hacker這一詞早已被汙名化,因為媒體和影界通常描述他們進行違法行為。電影科幻片《駭客帝國》(臺灣譯作《駭客任務》,港澳譯作《廿二世紀殺人網路》)和駭客沒有太多的關係,主要是闡述程式設計師哲學思想。
Cracker
“駭客”(Cracker)一詞一般有以下意義: 一個惡意(一般是非法地)試圖破解或破壞某個程式、系統及網路安全的人。在使用繁體字地區,這群人應稱為“駭客”,但於簡體字使用時稱駭客、怪客、垮客和劊客(以讀音直譯,此處與繁體字地區的用詞有所出入)等。
“Cracker”不同於“Hacker”。
“Cracker”沒有“Hacker”精神,也沒有道德標準。
“Hacker”們建設,而“Cr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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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尖駭客只是掌握部份解碼手段,而並非真正全面瞭解計算機的操作流程;而頂尖計算機技術人員無論從理論上和技能操作上都是融會貫通,嫻熟於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