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多是長方形,墓碑文的體制,一般包括姓名、籍貫、家世、經歷、功德行事或
文章著作、逝世時間,然後是某年某月葬於某地,最後是銘文。
舊式墓碑有兩種,一是標名碑。墓的正面標明墓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
時間,碑的背面不刻寫碑文;二是背面刻寫碑文的墓碑。
墓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
貫、家世、經歷、著作、逝世年月、葬時葬地,最後是銘文,多為韻文,大多數是死者
後代請託別人撰寫的。
墓碑銘文書寫的格式,一般行文從右向左,分為四段。第一段寫逝者的生歿
年月日;第二段是碑題,寫逝者的姓名;第三段寫立碑人:第四段寫立碑時間。
碑
文直行刻寫,例如:墓碑字型的大小,四段文字中以碑題文字最大,一般為5釐米
X3釐米,其三段文字的字型大小相當,一般為2釐米X2。 5釐米。
四段碑文在具體用詞上有很多變化。第一段碑文用詞,一般如上例。在此基
礎上,如有忘記了逝者出生年月日的,就分別用一個“吉”字代替。
寫作:
歿生於二零X吉X年X吉月X吉日
有的碑是父母合刻的,因此在碑文的第一段裡,就合寫父母兩人的生卒年、 月、日。一般在行文順序上,是父親在前,母親在後。
碑多是長方形,墓碑文的體制,一般包括姓名、籍貫、家世、經歷、功德行事或
文章著作、逝世時間,然後是某年某月葬於某地,最後是銘文。
舊式墓碑有兩種,一是標名碑。墓的正面標明墓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
時間,碑的背面不刻寫碑文;二是背面刻寫碑文的墓碑。
墓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
貫、家世、經歷、著作、逝世年月、葬時葬地,最後是銘文,多為韻文,大多數是死者
後代請託別人撰寫的。
墓碑銘文書寫的格式,一般行文從右向左,分為四段。第一段寫逝者的生歿
年月日;第二段是碑題,寫逝者的姓名;第三段寫立碑人:第四段寫立碑時間。
碑
文直行刻寫,例如:墓碑字型的大小,四段文字中以碑題文字最大,一般為5釐米
X3釐米,其三段文字的字型大小相當,一般為2釐米X2。 5釐米。
四段碑文在具體用詞上有很多變化。第一段碑文用詞,一般如上例。在此基
礎上,如有忘記了逝者出生年月日的,就分別用一個“吉”字代替。
寫作:
歿生於二零X吉X年X吉月X吉日
有的碑是父母合刻的,因此在碑文的第一段裡,就合寫父母兩人的生卒年、 月、日。一般在行文順序上,是父親在前,母親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