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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吳光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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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趕馬商城
這個需要按照當地的政策規定來計算的。
但是大部分宅基地都是按戶算,一戶一宅是中國對宅基地的政策,嫁出去的女兒的戶口一般是落在男方的戶口本上,也就是說,算是與男方共有宅基地了,不能單獨享有宅基地。宅基地跟耕地不一樣,外嫁女如果在所嫁的村子沒有分到耕地的話,原來承包的耕地還是在她的名下的,任何人都不允許收回,但是宅基地就不同了,因為性質比較獨特,所以限制很多。也就是說,一旦外嫁戶口遷走了,那麼就失去再這裡繼續申請宅基地的資格,因為申請宅基地的時候,戶口必須在本村。且想申請宅基地,必須是獨立的戶口,另成一戶。這是國家的政策,決不許違反。
如果是在嫁出去之前就已經申請下來的宅基地,如果已經蓋房了,那麼村裡還不好收回,因為畢竟房子是你的,收回宅基地要破壞房子,這就是村裡常說的“地隨房走”,這也算是嫁出去之後唯一能有宅基地的方法了。其實農村出嫁女是比較尷尬的。不過戶口變動帶來的麻煩就這樣,畢竟這方面也不是很完善,各地又有自己執行的標準,只要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都沒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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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拔涼的心
你嫁到夫家,如果夫家也是農村戶口,你的戶口也遷過去了,落在了夫家,那你就變成了夫家村集體的一員,享有分地的權利。同時,因為你戶口遷走了,你在你自己長大的村子裡,分地權利就不存在了。 另外,現在農村分地,一般幾十年才動一次。所以並不是你嫁過去、戶口遷過去了,馬上就能分地了。而是要等統一的安排。 如果你是城市戶口,嫁到農村,戶口遷過去了,也同樣享有分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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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阿姨
這就要看戶口在哪個地方了,如果出嫁了戶口上到婆家了,就沒法在孃家享受宅基地了,如果戶口還在孃家那麼就有權利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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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鄉微視界
筆者有鄉鎮從事過幾年的村建國土工作,宅基地的審批管理也是工作內容之一,特來作答。本答覆的核心觀點是:
外嫁女若戶口未遷出,仍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只要符合“一戶一宅”的條件,當然有申請使用宅基地的權利。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福利,只要當事人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誰也不能剝奪其應享受的權利。
一、戶口未遷出的外嫁女依然是孃家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對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認定,是一個熱門的話題,各有各的解讀,各有各的想法,其實很簡單,沒那麼複雜,一出生戶口就在,且是農村戶口的,不是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那還有誰才配認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而外嫁女,不管其嫁到何方,離老家有多遠,只要其戶口未遷出,不論是誰認定,也不論怎樣認定,做為一出生就是該農村經濟組織且是農村戶口的,必定是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既然戶口不遷出依然是孃家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自然也有權利享受孃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相關權利,當然也包括宅基地使用權。
二、戶口未遷出的外嫁女申請宅基地須符合的條件依然是兩條,一必須是農村戶口,二必須t符合“一戶一宅”的要求。下面,就簡要說說“一戶一宅”要求的問題。
外嫁女戶口未遷出,要申請宅基地建房,總的說來,應符合三種情況之一就可申請:
與父母分戶後無產權農房;
與父母分戶後現有產權農房宅基地面積不達標的;
拆除其現有產權農房進行新建的(即拆舊建新)。
而實際的情況中,以後兩種的情況較多, 隨著人子女的出生,原有產權農房宅基地面積未達到當地規定的標準,可以申請鄰近的宅基地進行補足;進行遷建,拆除現有農房,另行選址重新建房的。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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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這些問題都跟農村的戶口性質有關,如果出嫁女在出嫁之後,戶口遷到婆家,那麼,這類出嫁女只能在戶口所在地重新申請宅基地了,也不有享有孃家宅基地的使用權。但如果出嫁女在出嫁之後,戶口依然留在孃家,在這種情況下,出嫁女對孃家的宅基地依然享有使用權,即便是在父母過世之後,也是可以繼續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的。
回覆列表
在我們的家鄉絕大多數外嫁女是沒有分宅基地的權利,與家鄉中的風俗有聯絡吧?已經出嫁的女孩從孃家裡的地位轉移到了婆家,相對於家中的兄弟而言。
我們家鄉的宅基地只有在一種情況下,外嫁女才可以獲取宅基地的繼承,那就是第一繼承人中的獨生女,照顧父母親去世之後,繼承父母親的遺產,現在,絕大多數的情況是怎樣的,父親的兒子變賣宅基地之後,從中拿五分之一左右的現金送給已經出嫁的姐姐或者妹妹。以補添生活,慰藉心靈。
由於各地的風俗,民俗千變萬化,各有千秋,相對於家鄉的宅基地的繼承,出嫁女是沒有權利干涉的,己經出嫁的女孩意味著家裡地位的轉移,真正地成為婆家的人啦?兒子才是繼承家中的主心骨,維護家族的各譽發揚光大。
與封建的思想也有一定關係,才使得家鄉中的外嫁女特別多沒有權利均分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