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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火腿小丸子

    因為租房之前提前交了押金,所以產生糾紛以後一般都是租戶被動,房東可以依據自己的判斷從租戶租金里扣除他自己覺得損失的部分資,但是租戶如果權益受損只能苦苦哀求房東,最壞也是報警、起訴而已,浪費時間、浪費精力、還浪費錢,相比於房東可以直接扣除部分租金來彌補自己損失而言,租戶維護權益的成本要大大高於房東。

    針對維權難的問題大家要做的是租房初期不要嫌麻煩,很多人都是吃了虧之後才後悔自己當初沒有麻煩點:一般租房合同內容的制定其實是一邊倒的:比如看房後如果初步確認租房意向,房東就會先收幾百的定金;籤合同的時候合同內容約定押金多少、租期多長、逾期不交房租怎麼樣;損壞屋內設施怎麼樣,退房不提前一個月通知怎麼樣,屋內設施什麼標準算損壞,什麼標準算正常折舊,平時最多允許帶幾個人入住,房屋鑰匙不得私配,不準帶寵物等等等等,大家發現沒,協議全是約束租戶的,租戶如果違反,押金肯定不保,少則一部分,多的話也有可能全都拿不回來。

    接下來說房東:關於意向看房的押金,房東要是把雙方約定的房子私下租給別人了,他只是把押金退給你,自身是沒有任何損失的,但是租房者自己不僅浪費了時間,還要重新再花時間找房子;第二個是租期,租戶違反了約定提前退租,押金也是不保,那要是房東提前收房呢,即使把押金退給你他也沒損失啊,因為那本來就是你的錢。ps:實際除了押金外房東是要賠等額的違約金的;再者退房不提前打招呼,也算違約,也扣錢,如果是房東提前收房呢,答案還是隻退押金,當月已收租金不退,其實不僅要退當月租金和押金,還要賠償違約金。ps:絕逼沒人拿到過;像其它方面,如房東用備用鑰匙私開屋子,私下帶其他租戶看房,合同中把租戶行李扔出屋外,換鎖重新出租的,合同期內漲房租的,等等……小夥伴們可自行腦補。

  • 2 # 湖哥湖鮮

    關鍵在租房時候有沒有籤租房合同,如果有租房相關手續,,你又沒違背相關事項,可以要求房東履行職責,不得在你租房合同期間,另租他人,是房東違背合同裡所簽約事項的,就應該要求房東進行相應的賠償,如果是你拖欠房屋租賃金,又違背了合同,房東有權利另租他人,你無權干預。如果沒有合同,就是口頭約定的,在你租房期內,另租他人,可以討個說法,如果真的影響到你生活了又給你帶來不便,並且又有相關手續,也可以找房屋中介或者找你所在管轄區域的派出所來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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