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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158134898603

      漢字是音,形,義三結合的表意字,從結構規律上分析,漢字主要有六種形式,即( 象形 ),(會意 ),( 形聲 ),( 指事 ),(轉註 ),(假借 ).

      1.象形

      用簡單的線條描摹客觀事物的形狀,使人一看就能把字形與具體事物聯絡起來,知道它所代表的事物.比如:

      人 (甲骨文)

      月 (金文)

      2.指事

      用一種特殊性符號,標記某一客觀事物和表示某一概念,這種標記符號或是加在獨體象形字的某個部位,或是加在代表某種事物符號的特殊位置.比如:

      上 (甲骨文)

      "上"字下面的一長橫代表水平線,上面的一短橫是指示性符號,表示位置在水平線以上這樣一個概念.

      本 (小篆)

      "本"字是在象形的"木"字之下加一個指示性的小橫,表示樹根.

      3.會意

      把意義可以相互配合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體象形字或指事字結合起來,表示一個新的意義.比如:

      從 (甲骨文)

      兩個人形組合在一起,一個人站在另一個人後面,表示跟從.

      相 (甲骨文)

      左邊是一棵樹的象形,右邊是一隻眼睛的象形,二者組合後,表示用眼睛觀察樹木.因此"相"的本義是"仔細察看".

      4.形聲

      用一個字作形旁,表示意義類別,用另一個字作聲旁,表示讀音.兩者結合成為一個形聲字.比如:

      河.左邊是" (水)",作形旁,表示與水有關;右邊是"可",作聲旁,表示讀音.

      謀.左邊是" (言)",作形旁,表示與語言有關;右邊是"某",作聲旁,表示讀音.

      5.轉註

      指同一部首的字可以互訓(互相解釋).比如《說文解字》:"老,考也."

      6.假借

      借用已有的字,表示同音而不同義的字.比如,借當小麥講的"來"作來往的"來",借當毛皮講的"求"作請求的"求".

      許多文字學者認為,只有前面的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造字法,後面的轉註和假借是用字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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