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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461021162376

    用兩個詞語告訴你動物,是在生存而人,是在生活.直立行走 會使用工具 大腦皮層有語言中樞 人和動物最根本的區別是:人具有獨立思考和判斷能力,而動物一般則不具備這兩項功能;雖然在某些實驗中也發現某些靈長目(比如猿、猩猩)對事物也有喜、恕、衷、樂之表情和一些簡單的表現,但並不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 這些問題同時也是科學家們很感興趣的。他們也在努力的研究這方面的課題。 論文篇 人與動物的統一是人的基本屬性,人與動物的對立即人的特殊屬性。“人性”、“人的本質”應當是人的基本屬性與人的特性、人的生物屬性與人的非生物屬性的統一,二者缺一不可。而馬克思則是在人的特性、人的非動物屬性的意義上使用“人性”、“人的本質”概念的。如他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說:“廢除私有制就是徹底解放人的全部感官和特性。不過要達到這種解放,就要靠這些感官和特性在主體和物件兩方面都已變成人性的。”他先舉眼睛為例說明物件必須具有人性:“眼睛已變成人性的眼睛,正因為它的物件已變成一種社會性的人性的物件,一種由人造成和為人服務的物件。”接著舉耳朵為例說明它必須具有人性:“正如只有音樂才喚醒人的音樂感覺,對於不懂音樂的耳朵,最美的音樂也沒有意義,就不是它的物件。”在1845年《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馬克思說:“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而“社會關係”在馬克思看來只有人類才具有,動物界是不存在“社會關係”的。恩格斯也是這樣。在《反杜林論》中,他說:“人來源於動物界這一事實已經決定人永遠不能完全擺脫獸性,所以問題永遠只能在於擺脫得多些或少些,在於獸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異。”等等。正如朱光潛先生所分析指出的那樣:“所謂‘人性的’,……也就是非動物性的。”(2)建國以後,理論界無論從“社會性”、還是從“意識性”、抑或是從“勞動”、“實踐”方面解釋“人性”或“人的本質”,都是把“人性”、“人的本質”當作人的特性、人區別於動物的根本屬性來對待的。應當說,這是對“人性”、“人的本質”理解的一個嚴重失誤。其嚴重的後果,是造成了建國幾十年來對人的起碼的生存欲求(即生物慾求)的粗暴踐踏(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是,這種欲求是非人性的)。而以“人的特性”界定“人的本質”,“人的本質的物件化”就成了“人的特性的物件化”,由此來解釋一切美學現象,其荒謬性不言而喻。 那麼,馬克思理解的“人的特性”究竟是什麼呢?馬克思講過人的特性是“自覺自由的活動”、是“勞動”、是“社會關係的總和”,中國理論界也分別從“意識性”、“勞動實踐性”、“社會性”三方面使用“人性”或“人的本質”一語,這三者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這些問題,很有必要作一番澄清。 以“意識”、“理性”作為人和動物的根本區別,是西方古典哲學的一個傳統觀念。受康德、黑格爾、費爾巴哈等人的影響,馬克思早期也曾將人的特性理解為“理性”和“自由”。(3)大約從1844年開始,他的這一思想逐步發生轉變。這一轉變的標誌是《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以下簡稱《手稿》)、1845年寫的《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和1845—1846年與恩格斯合寫的《德意志意識形態》。這一時期,馬克思的唯物史觀開始形成。用唯物史觀來看人的特性,他發覺原來的觀點太膚淺了。從“意識”的內容、本質來看,“意識在任何時候都只能是意識到了的存在,而人們的存在就是他們的實際生活過程”。(4)從意識的發生史乃至人類的發生史來看,“人使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的第一個歷史行動並不是在於他們有思想,而是在於他們開始生產自己必備的生活資料”。(5)可見,人的“意識”是由人類的特殊謀生活動——“勞動”或者說“實踐”決定的,“勞動”或者說“實踐”是比“意識”更為根本的人與動物的區別。關於這一點,馬克思、恩格斯還有一些言論可作參考。馬克思在1859年《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說:“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而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6)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馬克思指出:“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恩格斯在《勞動在從猿到人轉變中的作用》中指出:“人類社會區別於猿群的特徵……是勞動。”(7) 以“勞動”為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之後,“意識”還是不是人與動物的區別呢? 仍然是的,雖然不是根本區別。《手稿》指出:“勞動”的特徵就是“有意識”:“一個物種的全部特性就在於物種生活活動方式,而人的物種的特性就在於他的活動是自由的、有意識的。”恩格斯在《自然辨證法》中也曾說過:“歷史和自然史的不同,僅僅在於前者是有自我意識的機體的發展過程。”在《勞動在從猿到人轉變過程中的作用》中,他指出:勞動使猿的腦髓變成人的腦髓,產生了具有意識機能的人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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